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完善宪法法律体系,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健全宪法监督机制,依宪治国不断迈上新台阶。
首先,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三十多年的实践表明,现行宪法是一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公民权利、规范权力行使的好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规范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反复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积极从宪法中汲取治国理政的资源和力量,用宪法扎紧权力的篱笆,用宪法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宪法引导我国逐渐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其次,宪法和法律体系愈发完善。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宪法,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法依据,也必然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深入发展而不断进行自我更新和完善。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宪法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完成对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从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奋斗目标、领导力量、权力结构、立法体制等方面完善了宪法的相关规定。在宪法性法律层面,诸如《立法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旗法》、《国徽法》等陆续完成修订,《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一批新法也相继问世,使宪法的规则、原则与精神得到进一步具体化。
再次,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三十多年的行宪经验使共产党认识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被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从序言到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再到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宪法的每一部分都在通过适当的方式得到实施。为了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相关部门每年都会通过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使宪法贯穿到为人民服务的每一个具体环节。
最后,宪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就。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了切实增强宪法的规范性,党中央不断强调完善宪法监督机制的重要性。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申关于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各级立法主体依宪依法立法的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人民正在昂首阔步迈进依宪治国的新时代。
作者:朱学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中国网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