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1991年,是中国大陆成立最早的人权研究和倡导机构。现任主任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执行主任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柳华文研究员,秘书长是法学研究所谢增毅研究员。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研究员担任名誉主任。
该中心的研究工作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之初。当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一批研究人员,针对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破坏、人权被践踏的状况,开始注意对人权理论的研究,并相继发表了《革命法制保障人民权利的传统及其历史经验》、《以法律保障作家的权利》、《公民权和人权》、《论犯罪的法律地位》、《再论犯罪的法律地位》和《当代国际政治斗争中的人权问题》等人权理论文章十余篇。
1991年初为完成中央和江泽民同志交办的人权理论研究任务,在原人权理论研究课题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成立)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中心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属研究机构。
自研究中心成立20年多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领导下,在外交部、司法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人权研究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国内各兄弟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支持,也得到了联合国人权资料中心、美国、英国、加拿大、荷兰、瑞士、瑞典、挪威、丹麦、澳大利亚等国的大学和人权研究机构的支持。人权研究中心完成了一系列研究项目,组织和参与了诸多重要人权问题研讨、交流和对话,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中央领导重视和国家有关部门好评,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声誉。
中心主要成员由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共30余人组成,同时根据研究项目和工作需要,适当吸收院内外其他专家参加。
在人权理论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中心编著和出版的图书包括:《人权新论》、《发展中国家与人权》、《人权概念起源》、《中国人权建设》、《当代人权》、《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权的本源》、《走向权利的时代》、《妇女与人权》、《人权基本理论》、《人权与宪政》、《人权与司法》、《人权与21世纪》、《<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各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比较研究》、《如何根除酷刑——中国与丹麦酷刑问题合作研究》、《中国人权年刊》第1、2、3卷、《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人权法学》、《人权法的若干理论问题》、《论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下的义务的不对称性》、《儿童权利论》、《<联合国禁止贩运人口议定书>研究:以人权法为视角》等多部专著和论文集。编写和出版了中型工具书《国际人权文件与国际人权机构》,大型工具书《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翻译出版了《人权与国际关系》、《走向权利的时代》、《人权与科学技术发展》、《国际人权制度导论》、《民权公约评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妇女的人权:国家和国际的视角》、《妇女与国际人权法》等译著。
中心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撰写大量关于依法治国、促进人权的报告和对策建议,获得党和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为中国法治建设和人权进步发挥了重要影响。近年来,中心学者积极参加《物权法》等新法律的制订、《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也积极参加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和人权白皮书等重要政府文件的起草工作。
自成立之初,中心就通过国内外考察和研究,积极撰写内部报告和对策建议上千份,产生了广泛影响。相关成果包括:《人权研究》(内部出版物第一辑、第二辑)、《关于人权的概念》、《中国应高举社会主义人权旗帜》、《划清人权的国际保护和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界限》、《关于将保障人权明确写入我国宪法》、《关于生存权的不同观点及我国采取的立场》、《发展权是各项人权的必要条件》、《主权与人权的几个问题》、《关于香港人权的法律问题》、《取消对少年犯罪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关于废除"收容审查制度"、"类推适用制度"和"反革命罪"》、《罪刑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及其保障问题研究》、《自由刑与人权保障》、《死刑与人权保障》、《关于合并、消减刑法中死刑条款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实施排除违法取得刑事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原则的若干建议》、《无罪推定与罪刑法定》、《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应提前介入的建议》、《关于借鉴一些国家改善被害人境遇的法律制度的建议》、《关于取消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与公民权利保障》、《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的立法完善》、《关于中国参加国际人权两公约的建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中国有关法律对照研究》、《关于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这些研究成果所提出的观点和建议,有些受到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有些已为国家有关机关所采纳。
中心的其他工作和活动包括:
1、参加人权对话、交流和其他重要人权活动
参加和主办了中国同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多边或双边的人权对话30余次。
在外交部的主持下,曾举行外国驻京记者招待会。中心研究人员曾应欧盟驻华代表处的邀请,专门为欧盟国家驻华外交官介绍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成功组织了上百次国际性人权学术研讨会,包括:1994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期间,组织和主办了"妇女与人权论坛"及在会前的"妇女与人权"国际学术研讨会,受到联合国和与会各国各地区代表的高度评价;1997年起主办20余次“中国—欧盟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研讨会。成功地接待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人权理事会人权特别报告员、外国负责人权的高级官员、国会议员、政党领袖等重要访华代表团,并多次成功主办了由联合国人权高专等出席的人权研讨会。在数省市举办多次人权培训班。
邀请一些国际著名人权专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进行学术交流和作学术报告。包括美国的路易斯?亨金教授、澳大利亚的奥斯顿教授、苏丹的纳伊姆教授和荷兰的范?霍夫教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亨利?斯坦纳教授等。
组团访问考察了北美、南亚以及欧洲瑞士、丹麦、荷兰、挪威等30多个国家,访问了联合国纽约和日内瓦总部。在考察期间,会见了人权学者、人权机构负责人、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和政府官员,参观了一些福利设施、慈善机构以及法庭、监狱等,较系统地了解了这些国家不同的人权观念、人权保障机制和宪法、法律制度。
人权研究中心的成员还多次应邀到加拿大、美国、德国、英国、法国、荷兰、芬兰、日本、韩国、泰国、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参加人权问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通过这些学术交流活动,大大增加了我们对世界各主要国家人权专家、人权活动者的不同观念的了解,促进了研究中心的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能及时向国家决策机构、立法机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和对策建议,有益于完善中国的人权保障制度和积极参加国际人权保障事业。
2、图书资料建设方面
199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下设的人权资料中心正式成立。它是当时国内唯一一家专门的人权资料中心。自成立以来,中心得到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中心、美国福特基金会、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研究所及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人权研究所等众多机构的图书资料方面的支持。中心后变为法学所的一个部门。多年来,通过购买和争取支持,中心现藏中文书籍400余册,英文书籍2000余册,日文书籍200余册,法文、德文及其他西文图书资料百余册,中外文人权刊物若干种。
3、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
一系列人权研究项目的完成和图书资料的建设,不仅成功地建设了人权理论学科,而且从人权保障切入,有力地促进了法学相关学科的建设。几十年前,人权领域对于许多学者还是不敢涉猎的禁区,现在已成了自由驰骋的天地。通过完成一系列人权研究项目和参与人权活动,为中国人权建设和国际人权斗争做出了贡献。更重要的是,在完成研究项目的同时,培养了一批中青年学者。他们已成为人权研究的中坚,在参与国家人权对话活动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