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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9月,主要研究社会性别与法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中心宗旨
运用社会性别、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视角分析中国立法、司法、执法,推动建立有利于男女两性共同发展的法律框架;搭建起多学科共同研究“性别与法律”问题的国内外交流平台,培养研究人才,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多元化发展。
中心成员
中心研究人员以法学所、国际法所对性别与法律议题感兴趣又有一定能力的研究人员为主;为提高研究质量、开展多学科研究,中心还邀请国内法学、社工学、妇女学、妇女史学、传媒学等专家作为本中心客座研究员。
已有活动
1.调查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开展多项实地调查与理论研究项目,具体如“社会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性别与法律理论及行动研究”、“法制建设中的性别平等问题研究”、“我国法律法规的回顾研究与社会性别分析”、“警察、司法调解员公平执法与性别平等”、“司法公正与性别平等”等。通过这些项目,对我国公共政策、立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性别误区和性别盲点的成因及表现形式有了较为全面把握。2006年,中心开始对中国现行主要法律文本进行性别检审,以发现其中的社会性别观点及其缺失。在此基础上,2007年,开展司法调研,形成《法律检审报告》和《法制建设中的性别平等问题研究报告》,提交相关决策部门参考。
2.建言献策。在理论研究与实证调研基础上,中心结合国家立法和修法规划,利用每年“两会”期间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时机,提交多份立法/修法建议;中心还通过内部研究报告等渠道,提出了多项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主要有:(1)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建议;(2)对《侵权责任法》(草案)相关条款的立法建议;(3)《人民法院审理性骚扰案件若干规定》的建议;(4)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建议;(5)制定“审理职场性骚扰司法解释”的建议;(6)关于男女同龄退休的建议;(7)拟定《防治校园和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8)《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建议等。其中,多个立法修法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中心还参与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影子报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与意见。
3.观念传播。中心通过各种培训、研讨、出版物及现代媒介,向从事法学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及公众传播性别平等理念,抑制性别偏见与性别歧视的观念与意识。2004年8月,中心首次举办“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培训班”,对中心成员及全国13所高校的40余名法学教师进行社会性别培训。参与培训的许多受训者已经成为法学教学研究与实务界推动法律领域性别主流化的领军人物。中心还创建“性别与法律研究网络”,现已建成包括18所国内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内的研究网络,团结了一批有志于推动和践行司法公正与性别平等的学者及司法实践部门的人员。
活动剪影
获奖成果
中心积极开展性别与法律跨学科研究,科研成果丰硕,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积极影响。主要成果有:《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陈明侠、黄列主编)、《国际视野 本土实践——亚洲地区性别与法律研讨会论文集》(薛宁兰主编)、《性别平等与法律改革——性别平等与法律改革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黄列主编)、《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利》(薛宁兰著)、《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评注(上下册)》(戴瑞君译)等。
中心成果多次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褒奖。2005年,中心成员参与撰写的中国社科院妇女研究中心集体成果《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妇女》一书获得首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2010年,中心成员陈明侠、薛宁兰参加主编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基础性建构研究》一书获第二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2015年,中心成员集体撰写出版的国内第一部性别与法律研究型教材《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获第三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教材类二等奖,该教材目前已成为多个高校相关课程的指定教材。中心成员个人成果分获本届成果奖:薛宁兰“防治职场性骚扰法律的性别分析”获论文类二等奖;郝鲁怡《欧盟妇女劳动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获专著类三等奖;柳华文“性别平等: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的实践及其启示”获论文类三等奖。2016年,中心成员薛宁兰的著作《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利》获得首届“王金玲性别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6年12月,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心连续当选中国妇女研究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团体会员。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100720
电 话:(暂缺)
传 真:010-64014045(法学研究所科研处)
电子邮箱:xbfl2020@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