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文伯屏

  • 中文简介
  • 英文简介
  • 科研成果
  • 学术活动
  • 视频信息
文伯屏

环境法学研究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伯屏先生访谈录

 

随着1972年周恩来总理指派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中国人第一次真正地了解了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西方发达国家进步的环境保护理念,在此影响下,国务院于1973年8月召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由此,环境法学在中国创立并蓬勃发展起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文伯屏研究员是中国环境法学学科奠基人、带头人之一,见证了该学科的成长过程。法学学术史特别是著名法学家的研究经历不仅能给我们梳理出一个清晰的学科发展脉络,更重要的是能给学者们的研究提供经验和导向,文伯屏研究员正是抱着这样的态度,于祖国58周年诞辰之际接受了我们的专访。聆听着年过八十的老人的谈话,我们如沐春风,受益匪浅。我们惊叹于文老敏捷并清晰的思维,同时被老人严谨的治学态度深深折服。访谈录音经整理后刊载如下。

 

记者(以下简称问):您老是我国著名的环境法学家,对该学科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你是怎样走向环境法学研究之路的?您能否先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的经历?

文老:我于1927年6月出生,1948年参加革命,1950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46-1947年在武昌华中大学化学系学习一年,1947年至1951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51年至1968年任北京市公安局研究科、法制科副科长等职,从事犯罪对策学的研究和实践;1968年至1974年下放劳动,1974年至1978年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科学研究所综合分析室负责人、大气分析室、情报资料室主任;1978年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后任副研究员、研究员。

我对环境法的研究,是从1974年调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科学研究所任综合分析室负责人开始的。我是学法出身,过去做的是政法工作,所以法学知识还是有的,担任新的职务以后和环境科学接触了。这是一个转折点,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感到必须以法学的眼光来研究环境问题,单纯地以自然科学的头脑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效果往往是不怎么好的,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注意对中外这方面的情报资料及知识尽量地去收集和积累。那时候也写了一些东西,做了一些这方面的研究,刊物上也有所发表。当时的法学所领导知道我这个人,也想筹建环境法研究室,感觉我很合适,要调我到法学所。恰逢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提倡法制,我毕竟是法学出身,也想“归队”,所领导说所里还没有人专门搞环境法,所以就把我先安排在经济法研究室,以后慢慢筹建环境法研究室。当时我就向领导表示,我就是要搞环境法来的,毕竟已经做了五年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问题研究很有感情也很有兴趣,而且环境法的研究很符合我的性格,我希望围绕环境法做深入的钻研。调到法学所以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号召,为祖国的四化建设贡献自己全部力量,我一直从事环境保护法和自然资源法的研究,至今三十三年没有间断。

 

问:您老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长达三十三年,为学科建设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请您谈一下您的科研成果好吗?

文老:在党的教育和各级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从事环境法的研究工作,取得一些成绩。科研成果有:已出版的独著2本,合著11本,译著3本,已发表的论文70多篇,译文若干篇。另外未发表的立法建议5万字以上,为立法起草集体翻译编印的外国法参考资料68万字未计在内。分别叙述如下:

一、独著2本:

(一)《环境保护法概论》,1982年12月群众出版社出版,是中国最早出版的环境法专著。中国政法大学曾编入教科书目录。

(二)《西方国家环境法》,1988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外国环境法专著,对我国环境保护、国土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合著11本:

(一)《论环境管理》,是以于光远为首的论文选集,1980年7月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收集了我写的《谈谈环境保护法》。

(二)《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1982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这是我所重点科研项目,我写了此书的第十一章。

(三)《经济法文选》,1981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写的《略论环境保护法》。

(四)《经济法要义》,1988年8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其中第19章是我写的。

(五)《法学论集》,1981年法学杂志社出版,这是北京市法学会首届年会论文选集,其中有我写的《环境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六)《法学论集》第二册,1983年北京市法学会出版,其中有我写的《论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制裁》。

(七)《经济法讲座》,1984年北京市法学会出版,其中有我写的《环境保护法概述》。

(八)《中国环境法制》,1994年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这是全国人大环保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九个部门联合组织的电视教育讲座,其中第十九讲《国际环境法及其对国内法的调整》是我讲的,还曾录像。

(九)《新兴科学百科知识》,1988年华夏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写的《环境法学》。

(十)《中国经济管理百科全书》,1993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其中第1620-1629页的条目都是我写的。

(十一)《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1983年12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其中第491-49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条目是我和程正康写的。

三、译著3本:

(一)《外国环境法选编》(法规选译和简介,上下册共一百多万字,我任常务副主编),2000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美国环境法手册》(我和我当时的研究生宋迎跃合译),1988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三)《国外水污染防治法规资料选编》,1984年1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写的《法国水污染控制的立法》。

四、已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共70多篇,下列27篇是代表作:

(一)《略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载《法学研究》,1980年第1期。

(二)《环境立法的时代背景和环境法学》,载《环境》1981年第5期。

(三)《论噪声控制的立法》,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6期。

(四)《试论环境保护法的体系》,载《环境管理》1984年第1期。

(五)《论水污染防治法》,载《法学研究》1984年第5期。

(六)《论森林法》,载《中国法学》1985年第1期。

(七)《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4期。

(八)《制订耕地保护法刻不容缓》,载1989年6月29日《中国环境报》

(九) HOW TO STRENGTHE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ON THE PRESERVATION OF BIODIVERSITY,载ISO出版社出版的“Biodiversity and International Law”英文书;1991年8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第3次筹备会议时,大会将此文打印分发各国代表团。

(十)《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立法》,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2期。

(十一)《写在防止地球变暖公约签署后》,1994年6月发表。

(十二)《对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的几点建议》,载1995年4月6日《中国环境报》。

(十三)《中国大陆与香港环境立法之比较》,载1996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环境法学研讨会论文集。

(十四)《香港回归与自然资源法制建设》,载1997年5月2日《中国科学报》。

(十五)《国际环境法发展史简介》,载1997年7月19日《中国环境报》。

(十六)《中国环境法与立法程序》,载1998年《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政策专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十七)《环境保护立法的回顾和建议》,载1999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论文集》。

(十八)《生态化是人类必由之路》(中英文对照),载《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科技发展精典文库》第二辑和《城市环境》2002年第2期转载中文本)。

(十九)《加快建设绿色贸易保障体系》,载2003年2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二十)《全面、正确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载2003年3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

(二十一)《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形势严峻》,载2003年9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和2003年9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二十二)《关于加快水资源法制建设步伐的建议》,载2003年11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

(二十三)《关于制定生物多样性法的建议》,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04年第84期;

(二十四)《论环境资源法律体系》,载2005年全国人大环资委主办的《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论文汇编》。有地方转载。

(二十五)《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05年某期。

(二十六)《怎样遏制煤矿特大事故多发》,载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年会论文集。

(二十七)《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化作贡献》,载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五、译文若干篇。例如:

(一)《现代环境科学教育》,载《环境科学动态》1979年第十期。

(二)《亚洲及太平洋环境法方案》,载《国外法学》1983年第4期。

(三)《净化水法修订中的争论》,载《环境法》1985年第一期

 

问:文老的著述这么多,对中国环境法学有重要影响,请您谈一下您的科研成果受到奖励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文老:我的科研成果受奖情况是:

(一)我于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社会科学突出贡献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获中华研修大学于1999年12月评为博士研修生优秀导师证书。

(三)受奖论文:

1.《关于加快水资源法制建设步伐的建议》(《专供信息》)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优秀信息一等奖;

2.《环境保护立法的回顾和建议》,1999年11月获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中国法学会、武汉大学联合授予的优秀论文证书;2005年10月荣获首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3.《关于制定生物多样性法的建议》,2007年9月27日荣获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4.《对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的几点建议》,1995年6月获中国环境报征文奖证书;

5.《香港回归与环境自然资源法制建设》,1997年5月获中国科学报“迎香港回归”征文奖证书、奖章;

6.《写在防止地球变暖国际公约签署后》,1994年6月获中国改革建议大奖赛组委会奖状、奖品。

 

问:文老作为著名法学家,在立法方面一定做出不少贡献,您能谈一下这方面的工作么?

文老:我参与的立法工作分两个部分:

(一)国内立法::我是中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起草专家组成员以及参加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等等很多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草案的论证,不只是反复讨论修改草案,还曾写了不少立法建议,这些建议,绝大部份未曾发表,甚至于连底稿都没有留,参加立法工作,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现将有案可查的,举例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我是该法起草小组的专家。为了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掌握国内的基本情况,我与小组其他成员一起编译了《国内外水污染防治法规与资料》,约68万字。我们亲自去了10个省、市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经反复修改,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历时4年才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是该法起草小组的专家,亲自去5个省、市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我写了《论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提出了系统的立法建议,反复讨论修改草案,前后历时8年才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我是该法起草专家组成员,该法颁布前征求法学所的意见,所长要我写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草案)的一些意见》,约5千字,送全国人大常委审阅参考,此立法建议的复制件至今还保存。

(二)国际立法:

我曾连续十年担任环境法国际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Environmental Law)的理事,现任IUCN—CEL(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即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的委员。我参加了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立法工作。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起草期间,由于我认真研究修改公约草案,提出不少建议,得到起草专家组领导人沃尔夫冈•伯罕尼教授的表扬。1988年10月5日给我来信说:“收到您对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草案大量的、富有创见性的意见以及具体的修改方案,对您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我们将尽可能把您的宝贵意见吸收到新的公约草案中,并望在这项重要工作中与您保持联系。”

 

问:文老,回顾您的奋斗历程,您是坚持什么样的信念和沿着什么样的方向走过来的呢?

文老:我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科研方向是旗帜鲜明的。

我是1947年考入北大的,那时候是解放前,但北大有学术自由的特点,当时有不少进步老师,如许德珩教授等讲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我们自己的宿舍也公开地摆放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主席的著作,不少同学还组织了学习马列主义的社团。当时的地下斗争很激烈,特务经常来骚扰,但是我还是读了不少的进步著作,主要解决的是方向问题。在地下党的教育和影响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我的头脑里扎了根,1948年参加党的外围组织——中国民主青年同盟,1950年入党后,在党的教育下,一直很注意政治方向、理论方向、科研方向问题。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在2006年3月21日院报上发表的文章《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化做贡献》中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武装头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工作;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指导思想,探索、构建、传播、弘扬马克思主义法律文化。”我参加革命58年来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参加革命58年来,未曾犯过错误。

 

问:您的科研工作中有什么创见或者独到见解么?

文老:我所写的《环境保护法概论》是中国最早出版的环境法专著,我所写的《西方国家环境法》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外国环境法专著。在写作这两本书的时候,国内还没有环境法著作可资借鉴,所以这两本书的内容和学术观点可以说都是开创性的。

(一)《环境保护法概论》,1983年6月29日人民日报介绍该书出版消息中说:“本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环境保护法的专著,……本书较系统地介绍了一些环境保护法的知识,国外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情况和经验教训。对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作者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于1983年4月21日给我的亲笔信中说:“……《环境保护法概论》的出版,显示了我国法学界在这门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新的领域,开创出新的局面。”

日本有斐阁出版社1982年4月30日出版的日文专著《中国与日本的环境法》中有专文对我这本书作了详细的研究和介绍。

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了我这本书。美籍教授雷斯特•罗斯1985年10月18日来我所访问我,他说在美国国会图书馆看到了我这本书,感觉写得很好,有很重要的学术价值,可借不能全部复制下来,请我赠给他一本,我赠给他一本,他非常高兴,回国后给我寄来他出版的著作。

(二)《西方国家环境法》,1988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外国环境法专著,对我国环境保护、国土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建设、法学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出版后成了畅销书,很快就卖完了,此后直到现在,很多学者求我给他/她这本书,我应付不了,只能答复请向法律出版社要吧。

(三)我的创新意识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环境资源法学基础理论作了深入钻研,2005年参加全国人大环资委主持的“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上,我是首席顾问,我用中英文合璧的彩色幻灯片讲解了《中国环境资源法体系》,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如“中国整个法律体系应当是在宪法统率下分为10个部门法”,“环境资源法是与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并列的一级部门法”,“环境资源法不是经济法的组成部份”等等,讲解词说服力很强,与会的中外学者掌声强烈,反应很好,环境资源法学界普遍同意我的上述观点。

 

问:您在中国环境法学界具有很高的地位,您能否谈谈您在国内的社会影响?

文老:我的专长是环境资源法学(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外国环境法)和法理学。我的专著《环境保护法概论》,是我国最早出版的环境法专著;《西方国家环境法》,是我国最早出版的外国环境法专著。曾任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通讯评议专家、中华研修大学博士研修生导师、福州大学兼职教授、《法学杂志》首届编委会委员等职。现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法制网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土地学会法学分会委员、海南省环境教育协会高级顾问等职。我曾讲授环境法概论、中国环境法、外国环境法、国际环境法等课程;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6名,博士生2名,其中有的现在是研究员、教授、全国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我还经常在期刊、网站上发表文章,虽已年过80,仍活跃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前沿,受到法学界的尊重和欢迎。

 

问:您是中国环境法学学科奠基人、带头人之一,您能否谈谈您在国际社会的影响?

文老:我在中学、大学学了英语,参加工作后学了日语、俄语。1987年至1988年在北京轻工业学院英语高级培训班结业,至今英语可读、听、说、写、译,曾破格连任环境法国际理事会(ICEL)理事10年,从1987年至今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多次参加中外学术研讨会,在国际环境法学界享有盛誉。我曾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起草专家组,1991年参加在海牙举行的国际环境法会议上的英语演讲词是“How to Strengthe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on the Preservation of Biodiversity”(怎样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环境法保护),同年参加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第三次筹备会议时,大会将我的演讲词印发与会各国代表团,成为有广泛国际影响和历史意义的文件。1986年曾赴民主德国考察环境法,2004年在香港召开的“跨界环境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我是特邀代表,是专题讨论的主持人之一,我在大会上用中英文发表了《港澳粤跨境环境问题立法初探》演讲词,得到广泛好评。我至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朋友保持联系,联合国将英文定期刊物免费寄赠给我。IUCN-CEL 经常用e-mail与我互通信息。

我的主要业绩已编入:《世界名人录》,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香港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世纪专家》第四卷,人民日报出版社等单位2001年版;《中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辞典》,中国人事出版社1996年版;《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英文版)》,辽宁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法学家辞典》,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年版;《WORLD WHO'S WHO IN ENVIRONMENT &; CONSERVATION》,The Foundation for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1996年版;《INTERNATIONAL DIRECTORY OF DISTINGUSHED LEADERSHIP》,The American Biographical Institute,Inc.1998年版;等等辞书。

 

问:您作为有几十年研究经验的专家,对环境法学界青年学者和学生有什么寄语呢?

文老:搞环境法学研究是很有光明前途的,也是国家和人类的需要。对学科的特点年轻人要有足够的认识。我认为做学问第一条是政治方向、理论方向、科研方向一定要旗帜鲜明,这条要及早的竖立起来,而且要坚定,也就是为谁服务的问题要搞清楚,这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德才兼备主要是靠自己,要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德与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年轻的时候就要扎根头脑并逐渐巩固,这里边核心的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有了它们看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才有一个原则。第二条是在科研工作上要老老实实,做老实人做老实事,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能谈继承、发展和创新,一切都要有根据,不做空对空的理论,要联系实际,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学问。第三条是环境法学是一个交叉性学科,涉及面很广也很复杂,所以视野要广阔,环境科学里的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地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各个部门法学都要懂一些,要建构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而且要写一些东西开拓思维,而不能做井底之蛙,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要出精品而不是追求大部头的书。要重视资料的积累,有自己的资料柜。信息时代要好好利用网络,但是必须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同时不可忽视报章杂志的收集,必要时也可做实地的调查工作。第四条是外语特别是英语要真正过关,要听说读写译样样都行才能称得上是过关,不能要哑巴英语,有过硬的外语能力才能做好研究。

 


文伯屏先生在1991年国际环境法(海牙)会议

全体大会上作《怎样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保护》的英语演讲

  


2004年在香港举行的《跨境环境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演讲

  


文伯屏老师在自己的书房

 


文老师在工作

科研成果
论文文章
 
著作推荐
 
外文文集
学术活动
视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