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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
支振锋、叶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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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课题组对2018年全国法院庭审公开工作再次进行了评估。作为2018年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研究成果,本报告对此次庭审公开评估的对象、方法进行了论证,对2018年全国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基本状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行了客观呈现和分析,总结了我国庭审公开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其缺陷与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全国法院 庭审公开 第三方评估

 

为了进一步直观、准确地了解中国庭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全国各级各地法院1年来庭审公开的进展,“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课题组继2016年、2018年之后,第三次就人民法院庭审公开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是2018年度相关法院的庭审公开情况。

一、评估对象与指标体系

(一)评估对象

为了更好地选取被评估法院,从而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估人民法院2018年庭审公开工作情况,经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和商讨,确定被评估法院名单抽取方法如下: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不纳入本次考核;第二,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院”或“高级法院”)层面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院,含兵团分院在内共32家;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或“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基层法院”或“基层院”)层面,一是在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选取结案数最多的中院和基层院各1家,共64家;二是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取结案排名居于1/2位置的中院和基层院各1家,共64家;三是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取结案排名居于2/3位置的中院和基层院各一家,共64家。就全国情况来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系统均有1家高院、3家中院和3家基层法院共7家人民法院参与评估,连同新疆高院兵团分院系统的7家法院在内,全国共有224家法院作为本次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评估对象参与评估。

从评估对象来看,高院是全覆盖,所有高院均被纳入评估之中;而中院和基层院的选取,则系根据结案量情况进行选择,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1.指标体系

课题组成员认真研究并进行科学、民主讨论,考虑到评估庭审公开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与对2017年全国法院的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一致,即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问题导向以及引领工作为原则,设计科学、客观、中立的评估指标体系。

本次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共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是庭审直播效果、直播案件数量与类型、直播案件庭审组织、庭审公开组织与平台建设。二级指标22个。与上一年度的评估相比,少了对各级各地法院庭审公开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的评估,但更强调庭审公开效果的客观呈现。

 

12018年度“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2.数据来源与方法

评估工作的数据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课题组按照抽查规则,对被评估法院庭审视频进行人工抽查所获取的数据,侧重于庭审直播的具体效果;二是课题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协调中国庭审公开网提供的数据,侧重于庭审直播的宏观情况。经过处理不同数据后对各指标进行计算、评分,最后得出结果。数据获取与分析的情况如下。

根据指标体系,课题组确定的案件抽查时间范围为201831日至1231日、共计10个月的庭审直播视频。在此时间范围内,抽取每月10日和20日的各1个案件,如当日为节假日或没有案件,则依序顺延到当月19日及当月最后一天,直到有案件为止。因此,每个法院每月抽取两个案件,最多可抽取20个案件, 224个法院抽取案件最多可达4480件。

 

二、总体评估结果

(一)全国概况

1.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情况

2016927日,也即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之时,全国接入法院仅有383家,占比10.89%;到2018211日,全国3517家法院已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从上线时10.89%的接入率到全国法院100%接入,仅仅用了502天;其中仅2017年一年就有2170家法院接入,使接通率从32.56%增至94.26%

2.接入法院开展庭审视频直播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并进行直播的法院比例较高,从各层级法院的占比情况来看,高院有31家法院接通并直播庭审,占比96.88%;全国中院有398家法院接入并直播庭审,占比95.9%;而基层法院有2843家接通并直播庭审,占比92.64%。总体来说,在全国范围内,接入并进行直播的法院都在90%以上,但是庭审公开工作仍需要继续推进,争取全国所有法院都进行庭审直播。

3.2018年庭审公开案件情况

庭审直播案件数量能直观评价庭审公开工作,课题组重点关注2018年各层级法院直播案件数量处于前十的法院,以此观察庭审公开工作较积极的法院,也为其他法院提供参考。当然,直播案件数量除了与庭审公开工作有关,也跟法院的结案量有关,由于部分法院的受案量不大,所以课题组在进行具体评估时也会考虑直播案件数和结案量的比例。

标准差能反映一个数据集的离散程度,在各层级法院直播案件量排名前10的法院中,高院层级的标准差是262.5,中院层级的标准差是3173.98,基层法院层级的标准差是1897.59,高院层级法院的直播案件数量差距最小,中院层级法院的直播数量差距最大,基层法院层级的差距处于中间。这说明直播案件数量较多的高院中,都较为重视推动庭审公开工作,因此差距较小。而直播案件较多的中院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一方面与各法院的结案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法院对庭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法院前十名的法院中,江苏省占了8个,与2017年的情况一样。这说明江苏省不仅比较重视庭审公开工作,而且能持续推动这一工作进行。这一数据表现的结果也与课题组在江苏高院调研的结果一致,江苏高院在庭审公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后文的数据分析也能支持这一判断。

4.庭审公开案件观看量

全国高院排名前十的直播案件观看量都超过30万次,其中前三名直播案件观看量达到了百万次以上,最受关注的直播案件观看量高达752万次。而本项数据在2017年的统计中,只有一个案件的观看量超过百万次,为132万次,其他案件的观看量都不足30万次。

全国中院前十名的直播案件观看量都破百万次,最受关注的直播案件是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观看量高达764万次。而本项数据在2017年的统计中,前十名的直播案件观看量却有两个案件的观看量超过千万次,其中最受关注的案件有1171万次。

全国基层法院前十名的直播案件观看量则显示出较大落差,前两名的直播案件观看量分别是509万次和272万次,但是第3名仅有38万次,前十名其他直播案件的观看量大致维持在10万以上40万以下。而本项数据在2017年的统计中,前十名的直播案件观看量却全部超过百万次,其中最受关注的案件有1055万次,较2018年多了187万次。

就案件类型而言,2018年不同层级法院直播案件观看量前十名的30个案件中,刑事案件有13件,民事案件有11件,行政案件有7件,说明公众对于3类热点案件的关注度有逐渐平衡的趋势。

 

(二)高院的得分情况

 

22018年度“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部分高院得分情况

 

受评高院的平均分为57.63分,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法院有18家,14家法院低于平均分,前三名分别是江苏高院、山西高院和云南高院,山西高院从2017年的第五名跃升为2018的第二名,江苏高院和云南高院则牢牢占据前三的宝座。值得注意的是,在排名前十的高院中,江西高院、河北高院首次跻身前十,在庭审公开工作方面有所进步。这说明在高院这一层级里,2017年表现得较好的法院在2018年总体上保持稳定水平,也有法院在2018年加快推进庭审工作,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局面。而新疆兵团分院和新疆高院表现较差,但考虑到新疆地区在服务大局方面有其他任务,所以新疆地区的法院在庭审公开工作上表现不佳情有可原,但是其他高院的庭审公开工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说明法院对庭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推广庭审公开方面相关法院还有大量的具体工作要做。

 

(三)中院的得分情况

 

32018年度“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部分中院得分情况

 

受评中级人民法院的平均分为57.69分,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法院有62家,占比64.58%34家法院低于平均分,前三名分别是广州中院、南京中院、淮南中院。在本次评估中,广州中院继续稳坐中院排名的第一把交椅。值得注意的是,南京中院从对2017年的评估的中院排名第21名跃升为2018的第2名,说明南京中院这一年的庭审公开工作进步飞速,值得其他法院学习。淮南中院在对2017年的庭审公开评估中排名第十,在本次评估中前进到第3名,说明这一年中淮南中院在庭审公开工作方面稳中有进。特别是,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驻马店市中院,在经费紧张、困难重重的情况下,重视庭审公开工作,实现了2017年第3名、2018年第4名的好成绩,实为难得。而在本次评估表现较差的法院中,山东省抽取的3个中院得分均未超过两位数,在中院排名中垫底,内蒙古的两个中院也排在倒数第四、第五位,可以侧面反映出这些地区在推动庭审公开方面仍需继续努力。

 

(四)基层院的排名情况

 

42018年度“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部分基层院得分情况

 

受评基层人民法院的平均分为53.82分,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法院有53家,占比54.2%,有44家法院低于平均分,前三名分别是扬州市宝应县法院、台州市天台县法院、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在2017年庭审公开评估的结果中,江苏的泰州市海陵区法院的排名处于前三,在本次评估中,江苏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都在各自层级的排名中位列前三;同样的,在本次评估中,浙江省高院排名第4,杭州市中院排名第9,浙江省台州市下的天台县在今年的评估中也位居前三;此外,山西省高院在今年评估位居第2名,太原市中院、朔州市中院、吕梁市中院3个山西省的中院也有不俗表现,而太原的小店区人民法院则在基层法院中排名第3。上述描述体现了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的庭审公开组织、推广工作优异,值得其他法院学习借鉴。此外,在本次评估中,有4个法院得分均未超过两位数,其中3个法院都来自新疆,河北的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也名列其中,这些法院还需要更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工作。

 

(五)相同指标两年评估结果对比

 

本次评估与对2017年的庭审公开评估共有17个相同指标。在这些指标中,有4个指标得分率比去年高。第一,“基本案情”指标的得分,2018年较之于2017年评估提高了0.35%,说明各法院在基本案情的完善中稍有进步。第二,“审判组织成员”指标得分提升了1.07%,也能看出法院在填写直播页面中的相应信息时有更加规范的趋势。第三,“案件总数”和“直播比例”的提高说明法院在推广庭审公开方面更加积极,尤其是直播比例指标的提高,说明各法院的直播案件在结案量中的比例逐渐加大。

 

但是,上述17个指标中,也有13个指标的得分率呈现出下降的情况,其中“板块建设”更是下降了39.29%。虽然这其中有课题组打分时采取从严原则的影响,只在首页查看是否链接中国庭审公开网。但是,这也说明这一年来,相关法院忽略了在其官方网站上推广中国庭审公开网。一般而言,当公众希望观看某个案件的庭审直播时,首先想到的是浏览审理法院的网页或者该省高院的网页,但是如果法院首页没有链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板块,则不利于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推广,也会打击公众收看庭审直播的兴趣。

 

从总体来看,这13个指标的得分率下降还在于法院在提高直播案件数量的同时会忽略相关方面的建设。2018年各层级受评法院的直播案件数都有所增加,高院直播案件数为10205件,中院直播案件数为58536件,基层院直播案件数为71921件;而在2017年的数据中,高院为5504件,中院为20832件,基层院为31392件,2018年的直播案件量都明显高于2017年。法院在大力推进案件直播、提高直播案件量的同时,很可能会忽略质量水平,所以在上述各项指标的得分都有所下降,这也是各法院在开展庭审公开工作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

 

(六)相同法院两年评估结果对比

 

根据课题组的对比,对2018年庭审公开评估的法院抽取中,共有109家法院与前一年度的庭审公开评估的法院抽样重合。因此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第一是分析这109家法院在总分上的得分变化情况,由此观察这些法院的整体情况;第二是分析这109家法院在17个相同指标上的得分率变化,由此我们可以具体看到这些法院两年来在庭审公开方面的表现。

 

1.两年相同法院的总分情况对比

 

为了了解这109家相同法院在两次评估中的得分及其变化情况,我们对比了两年的评估中,这109家法院的总分变化情况以及变化率,具体而言,变化情况是已对2018年庭审公开评估的得分减去对2017年庭审公开的评估,计出结果。其结果为正数则说明该法院有所进步,如果为负数,则说明在总分上是退步的。而变化率的计算方式是上述结果除以对2018年庭审公开评估的得分,这一结果可以看出该法院在两次评估中的变化情况。

 

109家法院中,有61家法院的总分有所上升,其中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家法院的增长率都超过了80%,在庭审公开的工作中有非常明显的进步。但是也有48家法院的得分有下降现象。其中下降率最为严重的几家法院都超过了100%,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的下降率更是达到了-633.33%。新疆的法院在服务大局有更重要的任务,因此得分下降情有可原,但是其他得分有所下降的法院确实在庭审公开工作有所松懈。

 

2.相同法院相同指标的得分率对比

 

本次评估与对2017年的评估有17项指标一致,对2017年的庭审公开评估中,这些指标共55分,而本次评估中,这些指标共76分,因此在该部分中计算这些指标得分占总比重的得分率,再由此计算出变化率,从而观察相同法院在相同指标中的变化情况。

 

50家法院在这17项相同指标的得分率中有上升趋势,其中上升较多的五家法院分别是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些法院与“相同法院的得分情况对比”中,得分上升前五位的法院一致,说明这些进步较快的法院不仅在整体上有所进步,而且在两年相同的评估指标的对比中也具有非常巨大的进步。但是在总分中下降的法院,在这17项相同指标中也呈现出较明显的下降趋势,说明这些相同指标的得分下降是导致这些法院在庭审公开评估中下降的主要原因。得分率下降比较明显的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除了新疆的法院有其他任务在身,其他得分率下降较大的法院在2018年庭审公开的表现与2017年相比,退步非常明显,这在全国法院都在大力推进庭审公开的大局下欠缺庭审公开意识,也怠于推开庭审公开工作。

 

三、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成就

 

(一)庭审直播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

 

中国庭审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全国统一的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之一,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自庭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到2018211日,全国3517家法院已全部接入。截至20181231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有直播案件的各层级法院中,高院有31家法院接通并进行庭审直播,占比96.88%,全国中院有398家,占比95.9%,基层法院有2843家,占比92.64%。说明全国绝大多数法院都接入了中国庭审公开网并进行庭审直播。截至2019929日,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庭审直播案件接近490万件,访问量超过184亿次。

 

回顾庭审公开历程,进步昭然可见。根据中国法院网的报道,到2017年底,全国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达到50万场。仅仅半年之后,2018612日,全国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案件数量突破100万场,全国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开始驶入快车道。20181127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突破200万场,以每天平均一万场以上的速度,持续递增。从庭审直播案件达100万件到接近500万件,只用了短短一年4个月时间。这说明我国的庭审公开工作基本上实现常态化,面临着光明的前景。

 

(二)庭审公开社会反响日益增强

 

庭审公开是面向社会的公开,要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和监督司法的诉求。我国庭审公开工作在实现常态化的过程中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表现为人民法院热点案件的庭审直播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例如2018年关注度最高的案件是合肥中院审理的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案件,观看量达到了764万,该院全年的庭审直播观看量也高达5137万。在全国范围内,2018年有6家法院的单个案件直播观看量突破了千万次。这说明庭审直播逐渐成为公众参与司法和监督司法的重要方式。庭审直播也克服了时间、地域、空间的限制,整个社会都可以通过庭审直播参与旁听,庭审直播也逐渐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庭审直播已经成为效果生动的全民法治公开课,给人民群众提供了生动的“即视正义”。

 

(三)以典型促提升的有效方式

 

庭审公开是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课堂,如何在庭审公开中加强以案释法,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是庭审公开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推动庭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国法院逐渐探索出一套“上好法治公开课”的方法。第一,推动热点案件审判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让公众在每一个社会关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中增强法治意识。第二,树立典型法官,让业务能力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法官出现在镜头前,例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宋鱼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就体现出出色的业务能力。树立典型法官,一方面可以向社会展示优秀法官的判案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公众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了解和信心。

 

四、对进一步促进庭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精细化推进庭审公开工作

 

自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以来,我国庭审公开工作蹄疾步稳,成绩斐然,全国所有法院已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大多数法院也进行了庭审直播,可以说庭审公开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全面铺开,有不少法院在庭审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但是,课题组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发现,不同受评法院在庭审公开的表现中差距较大,有些法院在两次评估中均表现优异、名列前茅,但是也有法院在评估中得分偏低,与表现较好的法院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庭审公开工作的表现上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这种不平衡现象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有些法院因经济条件限制无法更新落后设备,有些法官没有接受系统培训或者担心舆情产生负面影响而不愿直播等等。客观上,这种不平衡的发展在不同法院之间会产生不可弥补的鸿沟,导致“马太效应”发生,长此以往不利于庭审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在庭审公开已经取得巨大成绩的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院可以把重心从大而全的推广落实转变为精细化地推进庭审公开工作。重点帮扶庭审公开工作发展缓慢的下辖法院,了解和解决这些法院遇到的具体问题,例如协助更新落后设备、建设科技法庭,或者提供全面的法官培训,从技术上和心理上解决法官不愿直播的问题等等,将庭审公开的工作重心落实到每个法院甚至是每一位法官上,从根源上解决庭审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庭审过程

 

法庭是展示司法权威、司法形象和司法公正的庄严场所,法官是法庭的掌控者,是决定庭审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但是课题组在抽查案件时却发现部分案件的庭审过程存在不规范操作,例如审判员人数不合法、未按规定穿着法袍,甚至还有审判员在审判过程中使用手机等等。这些违规行为,都会通过视频直播呈现在观众面前。这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对我国的司法形象无疑是一种损害,也会给观众错误的引导,损害司法公信力。

 

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各地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法庭礼仪以及庭审直播工作培训,提高法官的综合能力,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的庭审行为。同时各法院要鼓励院庭长、经验丰富的法官带头参加庭审直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院法官树立榜样。同时建立和完善庭审直播巡查和考核机制,将庭审直播纳入法官、法院绩效考核中,针对庭审直播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定时考核和通报,将责任落实到各院各法官,严格维护司法尊严,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规则

 

中国庭审公开网是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之后,人民法院建设的第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均就三大公开工作出台了司法解释,201493日公布并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2016725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821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贯彻落实了司法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但是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建成并运行3年多,目前还缺少统一的庭审公开规则,导致不同法院在庭审直播中的具体操作不尽相同,各案件的质量差异也较大,不利于庭审直播运行的规范化,也不利于庭审直播向社会推广。但是各法院在3年的庭审公开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发现了庭审公开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应结合全国庭审直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规则。围绕庭审直播案件的类型、范围与条件,不直播案件审批,庭审直播的技术规范,经费投入及运维,法庭秩序规范,不合格庭审视频删除程序等庭审公开涉及的所有问题,以及庭审直播与其他司法公开工作的协调,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规范,确保庭审公开工作能在有序、统一、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为庭审直播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直播平台建设

 

目前中国庭审公开网为全国法院提供了统一的直播平台,各级各地法院也已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各法院逐渐将庭审直播从自建网站转移到中国庭审公开网,进一步加强中国庭审公开网的统一平台功能,目前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积累了超过490万直播案件数据。但是,作为汇集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据的统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仍有改进空间;在保障网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对内促进各级各地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规范,对外更好地方便各地法官、律师、学者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的使用。

 

第一,功能设置更合理,更加方便相关法院的使用。例如“案由”一栏,中国庭审公开网可根据不同案由统一设置比较规范的选项,由审理法院在上传时选择本案案由;又如“审判组织成员”一栏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员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设置审判员选项,上传案件时由法院选择审判组织成员。这一举措可以避免法院自行填写带来的信息不规范,同时也方便观众通过案由检索到更精准的案件。

 

第二,界面更加友好,方便公众使用。在现实生活中,法官、学者、律师或社会公众都会研究和学习庭审直播案件,需要查找某个阶段、某个类型或者某位法官主审、某位律师参与的案件,这就需要中国庭审公开网提供更加便利的案件查询、搜索功能。比如,可在“直播回顾”页面上设置点击翻页功能或日期定位,取代当前的滚动翻页。因为当前的滚动翻页功能,无法高效查找某一时段的案件,而且在网页崩溃后滚动翻页会刷新回到初始点,对用户极不友好。

 

第三,扩大数据开放。庭审直播推行近3年来,进步显著,成就巨大。这些进步和成绩,首先体现在一些宏观统计数据上。这对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数据统计功能和数据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建议中国庭审公开网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升数据平台的利用,一是增加数据统计和公开功能,分全国、省(区市)、地级市以及具体法院统计庭审公开案件总数和类型等相关数据,呈现我国庭审公开成就,也使各兄弟省市法院进行比较,实现相互激励,更好推动庭审公开工作;二是优化用户检索功能,比如,可在“数据公开”栏目增加自定义日期、案件类型、诉由、省份、法院、主审法官等选择,方便根据这些具体信息来筛选和选择相关直播案件数量。扩大数据开放一方面能直观向公众展示庭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方便更多研究者通过公开数据研究庭审公开,从学理上挖掘庭审公开这座富矿。

 

(五)推动庭审公开经验走出去

 

中国的庭审公开走在世界前列,已经对发达国家实现了“弯道超车”,但是由于语言障碍和欠缺庭审公开工作的经验总结,中国的庭审公开工作迟迟未能让世界各国了解。此外,各地各级法院在庭审公开工作推动方面不平衡,不同法院之间没有总结出庭审公开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无法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这也容易加强不同法院在庭审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鸿沟。

 

我国法院应该仔细梳理3年多以来庭审公开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就,一方面让各国对我国庭审公开工作有基本了解,通过我国的成功经验加深各国对庭审公开的理解,推动各国就庭审公开展开有益的交流。另一方面,总结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训也能促进全国法院的信息交流,进一步帮扶庭审公开工作落后的法院,缩小庭审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鸿沟,全面促进我国庭审公开工作的发展。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叶子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法律适用》2019年第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