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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恒先生离世已经月余,因家属疲累,难成丧仪。故笔者竟未有机会瞻仰遗容,以恪尽哀思之情,略陈告别之意,思之令人恻然。
高恒先生走得悄然,如风掠青萍,了无痕迹;如宿鸟投夜,坠入虚空。常言学者须耐寂寞,又岂知寂寞独非身前,亦在身后矣。
几番想要写一点纪念的文字,但在种种顾虑下未敢仓皇动笔。本人资质愚钝,未能忝为高恒老师的及门弟子,故于先生的生平家世并无所知;于先生的谈说志趣,也少所闻。故惟恐所写文字难言情切,不能充分表达对高恒先生的敬重之情,此其顾虑一也。笔者虽厕身法史学界有年,但属于半路出家,并非所谓出身正途。对于法律史专业,虽久窥室家之美,但尚未得入门之途,即乏傍身之学识,更无自耀之著述。由区区之身而论列卓越之学者,真心惶惧,自觉难足斤两,此顾虑二也。高恒先生的学术即深且博,以本人之粗陋学养,实在不能称对高恒先生之著作学有心得,孟浪述之,恐失其意,此顾虑三也。虽则有以上顾虑,但追念与高恒老师相识三十余年,同事二十余载,从先生之处多受教益,故不揣鄙陋,从一个晚学后辈的角度,于高恒先生之为人与为学,略陈一二,以示崇敬,以尽哀思。
高恒先生之人品学识,以一言概括,就是人为正直,业为深邃。其一生倾心学术,心无旁骛,在我的记忆中,他没有担任过任何行政职务。其对于学术以外之事,并不挂怀,从不计较斤斤小利,更不议论他人是非。对于同事,高恒老师总是真诚相待,特别于青年同事,他会随时给予关怀和教诲。记得第一次向高恒老师求教是在1987年。当时,高恒老师的硕士生进行毕业答辩,我也参与了此项工作,负责答辩资料的准备与整理。当其时,研究生的答辩即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非常隆重的仪式。由于是第一次承担这项工作,并且对于答辩的内容属于全然不懂,故在答辩后对自己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完全没有把握。答辩结束后,我找到高恒老师,请他帮忙核查一下记录中的差误。高恒老师不但修改了多处错误,还极为耐心地对有关内容加以详细的解说,更把答辩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问题所在又原原本本地给我讲述了一遍,使我获益甚多,也使我增进了对法律史的兴趣。这可能也是本人以后转向法史研究的一个原因吧。
此后,每当在读书中遇到不识的字辞,难解的文意,我都会去向法制史研究室的老师们求教,其中叨扰最多的当属高恒老师。每当有问题向高恒老师请教时,他从不会草草应付,随口答词,而是非常认真地予以解答,并且总会非常谦逊地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不一定清楚,咱们一起讨论。”记得有好几次,老先生事后一天或几天,会带着一些有关的资料,主动来找到我,说上次有些问题没有谈清楚,回家后查询核对史料后,基本上解决了。特别有一次,他竟拎着一个大书包,带来五、六种史书和两部厚厚的辞典,摊在书桌上,然后把一条小史料交代得头尾贯通,清清楚楚。高恒老师认真、慈爱的形象,至今思之,仿佛如在眼前。
1990年高恒先生与夫人国际法学家王可菊合影
1995年,本人由台港澳法律研究室调入法制史研究室,得以与高恒先生成为同一研究室的同事,更方便时时请教,时时获益。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所谓士多上品,人无苟且。研究室的同仁,皆以学术探究为使命所在,言谈话语总是有关学问之事,既少东家之闲言,更无西邻之碎语。诸位前辈、同事皆腹有诗书,术得专长。吴建璠先生,博通古今,学究文史,有大儒风度。吴老师常会将他近期所读之书介绍给大家,并且畅谈体会,令人获益良多。高恒、刘海年老师有关上古法制史的研究,书、文皆为学界所推崇;韩延龙老师有关革命法制史的研究,与人大张希坡先生、西法大杨永华先生并称于学界;俞鹿年老师以一己之力撰成官职大辞典,功力深厚;杨一凡老师于明代法制史之研究,堪为重要学术成果。此外,徐立志有关文革法制史研究、齐钧有关边疆法制史研究,都是极为有特点的研究成果。马小红的《礼与法》、苏亦工的《明清律典与条例》俱可当学术精品之名。由此,法制史研究室堪为国内法史研究之重镇,在法学研究所中也占据重要地位。在法学研究所,终身教授,四占其一;荣誉学部委员六有其四。本人身列其中,与有荣焉。
进入二十一世纪,研究室诸多前辈相继荣休,有些同仁转至院校供职,可谓人物星散,盛景不再。吴建璠先生、韩延龙先生已经相继物故,而今高恒先生也仙逝西行,思之念之,令人喟然叹息者再。
高恒先生的学术,朴实厚重,不为浮夸之辞,不树标新之异,不趋从时势风尚,不故作惊人之语。其于史料之运用,即善用其新,亦精用其故。如所周知,凡为史者,大凡两途,一则发见史事之幽微,于此有所阐发;一则对史事加以考镜论证,以使之明了。高恒先生的学术于此两者皆多有所获,他关于古代人物思想的探究,如《论中国古代法学与名学的关系》、《张斐的“律注要略”及其法律思想》等文,主题明确,引述有据,议论从容,堪称名篇;他对秦汉法制的考证成果,如《秦律中“隶臣妾”问题的探讨》、《汉律篇名新笺》,不但为国内学界所推重,更在国际汉学界获得广泛认可。本人学识微浅,对于高恒先生的学术实不敢多加评论,所谓卑微言辞,不足喻星之璀璨。
董仲舒尝言:“疆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疆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高恒先生足称知益而有功者。先生喜读《史记》、《汉书》,仰慕司马迁之著作与为人,也尝著文论司马迁之法律思想,故在此集史迁之语,以喻高恒先生:不载空言,有书有文论史深切著明;摈弃虚名,无官无职为人温良宽厚。
祈愿法学研究所后辈学人多有踵续高恒先生学术与为人者。诚如此,正直精邃之所训岂为虚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