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结束了旧中国近百年半殖民地半封建受压迫受奴役的历史。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坚强领导下,70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断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实现突破和发展,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实现了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前所未有。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发展过程,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华民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70年来的发展历程,为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条件。以周鲠生、陈体强、李浩培、王铁崖、韩德培等老一辈中国国际法学者为代表的中国国际法人为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起步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中国国际法学研究和教学做了大量奠基和铺路的工作。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的研究”。如春风,如号角,中国国际法研究获得极大的鼓舞。中国国际法学迎来了发展的春天。1980年2月,中国国际法学会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宦乡担任首任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1959年,也就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1977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基础上正式组建。1978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改建为国际法研究室。
2002年又是中国发展历程中一个不平凡的年份。这一年,中国改革开放渐入佳境,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年,中国批准了作为“国际人权宪章”重要内容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是这一年,在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的推动下,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国际法研究室基础上成立了国际法研究中心,使其成为与法学研究所平行的院属所局级机构。
国际法研究中心成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学研究获得进一步加强和推进。200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际法研究中心正式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到今天,国际法研究所刚好成立10年了!
陈泽宪研究员任国际法研究所首任所长。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现任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研究员代行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职责。2018年11月,莫纪宏研究员开始担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正是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历史性突破,中国在国际社会地位极大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成立和发展承载了党和国家繁荣和发展中国国际法学的使命。
10年来,国际法研究所与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密切联系,与中国国际法学会等全国性国际法研究学会、学术机构一道,积极进取,努力推动中国国际法学走向繁荣。依托学科和人才优势,国际法研究所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人权法4个研究室,还设有海洋法治研究,竞争法研究和国际刑法研究领域的3个非实体中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依托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专业的博士点和硕士点,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2014年创刊的《国际法研究》是中国第一本获得正式刊号的国际法专业原创中文期刊,国际法研究所是其主要主办单位和主编单位。该刊在国际法研究领域学术期刊的发文转载率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已经成为国际法学界重要的学术展示和交流平台。一年一度的国际法论坛已成功举办15届,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国际研讨会的学术品牌,吸引了国内外权威和知名专家的积极参与。在刘楠来、王可菊、陶正华、林欣等前辈国际法学家的关心和鼓舞下,国际法研究所一大批中青年国际法学者正在成为国际法学界的学术骨干。
值此国际法研究所10周年所庆之际,我们出版文集,选粹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包括《国际法研究〉发表过的有影响力的论文,回顾走过的历程,展示当下的风貌,既是国际法研究所成长道路上的一个小结,更是展现坚定的再创辉煌的决心。
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建设正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发展成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主张日益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
前路不乏机遇和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全体同仁必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全国国际法学同仁一道,推进中国国际法学不断走向繁荣!
莫纪宏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