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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之事,待非常之人,成非常之功
——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课题研讨会上的致辞
陈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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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法学研究所向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这次研讨会是由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创新协同中心举办,中心是由四家单位共同来一起成立的,是我们社科院的法学研究所、珠海市的人大常委会、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还有横琴发展研究院。 中心是上个月3号挂牌,我们今天应该算是一个正式“开业仪式”,我想谈一点自己的感想。

第一点感想,粤港澳这个方面的法治研究是一项伟大的工作。成立中心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央把它提到全国发展的大的战略高度来制定和推动。根据定位要求,法学所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为中央在法治方面的决策,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从法学所的历程来看,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历来是涉及到国家战略、法治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1978年初法学所受中央委托,召开了首届全国法治研讨会,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供了民主法治的思想和理念。

82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时任社科院副院长胡绳是修宪委员会的副主任,彭真同志主持修改宪法的工作。当时其他领导也都参与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到了83年初的时候开展民法经济法的大讨论,也是法学所率先提出来要发展民法,后来当时中央委托几个单位先来起草民法典草案,法学所是承办单位之一。当时法律的起草,我们有很多同志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89年初,法学所开会提出来要实行法治,要摒弃人治。一直到90年代初,中央提出来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也是法学所率先提出来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这是第一次提出来的,然后又提出来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把原来我们长期用的法制的制从刀制改为水治。

我们开了全国的研讨会,后来我们的老所长王家福,前几天他刚走了,他连续两次为中央领导讲课,一次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另一次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后一些重要的法律,法学所都参与起草和制定。

我讲这个历史是想说,在我国历次法治发展的重要节点,法学所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学所关注对全国发展,特别是对全国法治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我们之所以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创新中心,正是基于这样一种从战略全局高度考虑问题的结果。我想这一点对于我们的专家学者来讲,是怀着同样的一种态度、一种情怀来参加这个研讨会的,这是我的第一点感想。

第二点感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系统方面的研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因为这方面的研究涉及到两种不同的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涉及到三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涉及到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这方面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们做这个研究面临的挑战非常大。从这个角度,一定支持这方面的研究,也希望大家能够对这项工作给予非常大的支持。这是我的第二点感想。

第三点感想就是粤港大湾区法治研究是必成的,它一定会取得成功。我们谈合作的时候就意识到珠海这个地方,它一直是改革开放前沿地区,不光如此,它以前在法治创新方面,实际上有很多对全国具有引领作用的先例,它本身具有这种法制创新的精神。

相信大家跟我们具有相同的认识,具有共同把这件事情做好的愿望。我们才走到一起来。有了这么多专家的支持,有了大家共同努力的精神,我相信这个事情一定会做得非常好。古人讲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人,然后必定成非常之功,我们在这样的时代遇到这样大的事情,有非常好的专家,相信这个事情一定会能取得成功。

最后,祝贺研讨会取得成功,谢谢大家。

 (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供稿,王裔莹 邹菲菲 李京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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