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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人权事业
柳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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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在全面发展中国人权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新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已成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目标。

1948 年 12 月 10 日,联合 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上第 一个普遍性的、综合性的人权文件《世界人权宣言》,详细阐明了《联合国宪章》中尊重和促进人权的规定,为整个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联合国将 12 月 10 日确定为世界人权日。2018 年的人权日正是宣言通过 70 周年的日子。

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018 年 12 月 10 日在北京举行了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 70 周年座谈会。中央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专门给会议发来贺信,高度评价了宣言,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权观和新时代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

2018年更是恰逢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 12月12日,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全面系统介绍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12月18日举行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会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其中深刻阐述了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 创造了人权事业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40年, 中国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新发表的白皮书中特别指出:“40年来, 中国总结历史经验, 汲取人类文明发展成果, 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不断创新人权发展理念, 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为路径、以各项人权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的人权发展新理念。”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什么是人权?不同的人、不同的视角可以有不同的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直截了当地说:“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对人权所作的定义。

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 83 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到3次,还有1次的表述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谈到改革开放40年的宝贵经验时,习近平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程与《世界人权宣言》几乎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 70 年特别是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解决了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温饱问题,并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迅速迈进。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权事业的巨大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中国道路取得的伟大成就。正如习近平在贺信中所指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中国发展成就归结到一点,就是亿万中国人民生活日益改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申明,“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提出要“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的第十五次至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所有报告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这就不难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时刻将困难群众放在心上。改革开放的 40年,是我国逐步消除贫困的 40 年。中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 7.4 亿人,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 70%。到 2020 年,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中国真正践行了“发展不让任何一个人落下”这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原则与精神。

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中国人权发展新理念的核心思想。

中国人权事业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

    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面对着重重困难和挑战。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测算,在改革开放之初的 1980 年,中国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在 1995 年成为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 2010 年后人类发展指数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11 年成为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 1990 年尚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 47 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成功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1991 年 11 月 2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它强调实现充分人权是“中国人民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并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邓小平高度肯定了该白皮书,他表示:“这是一篇大文章,是一篇好文章。”

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在人权问题上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重要观点。

任务艰巨,但是路在脚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从长时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 2002 年党的十六大时强调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并重,到 2007年十七大时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兼顾,到 2012 年十八大时正式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再到 2017 年十九大对我国发展提出更高的奋斗目标,形成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

我们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发展路径切实可行。中国始终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抓住了在中国实现人权的关键,让人民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使中国民族实现的是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并继续向强起来发展的伟大梦想。

中国人权事业以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为路径

中国人权事业依法推进,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在现行 1982 年宪法已有专章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2004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当下越来越接近完成目标的民法典的编纂都秉持了保障人权的法律价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是发展中国人权事业的有力保障。立法、执法和司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从无到有,并不断完善。国家突出民生保障,同时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律师制度不断完善,律师队伍迅速扩大,律师的作用日益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获得突破。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助推“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的建设,有力促进了“阳光司法”,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使我国司法公开的水平处于世界领先。中国开展监察机制改革,重拳反腐,建设廉洁政府和风清气正的社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13 年 12 月,实施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完成其历史使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予以废止。2015年 8 月,习近平签署国家主席特赦令,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是 40 多年来中国首次适用特赦制度,彰显了法治、德治与人权保障的结合。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40 年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他还提到,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正是中国特色人权法治保障事业的重要成就和显著特点。

中国人权事业以各项人权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评价现行宪法时指出,我国宪法“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他强调:“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在坚持生存权、发展权为人权事业的重中之重的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也是整体性推进,即不仅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向来重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也包括西方国家传统上强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甚至,中国对于和平权、环境权等学术界所讲的“第三代人权”也有充分的重视。

人权是一个整体,推动的过程中又需要立足国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并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利。人权不是少数人的特权,人权属于人民,是所有人的权利。可以说,人权本身具有丰富的内容,兼具普遍性和广泛性。

从1991年中国政府发布第一个人权白皮书,到现在人权白皮书的发布已成为常态,对人权事业的总结、呈现和反映更加全面和具体。从 2009 年开始,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通过政府专门工作规划来推进人权事业的进步,使各项人权最大可能地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实现。有重点、有计划、立足国情渐进而且持续地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这是一个系统而细致的工程。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国坚定不移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的 70 年间,世界人权事业有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和进步,而 70 年后世界向何处去?这正是人们的追问。在贺信中,习近平引用了一句古语——德合天地,道济天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关于道义和德性追求的一个写照。

习近平在贺信中说:“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全球人权治理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应该团结合作,应该秉持正确的价值观,这就是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中国主张。从中我们能够看到中国对于由世界人民构成的人类福祉的关照。

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再次强调“不断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个“共”字,清晰地表明,中国与世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新型国际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合唱”。

从 1978 年 开 始 的 改 革 开 放 的 进程,也是中国与世界互动更加频繁、与各国人民联系更加密切的过程。从1979 年 起, 中 国 开 始 派 代 表 以 观 察员身份列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1980 年中国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开启了批准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先后加入了 20 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现在,中国已多次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

中国主张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和交流。部分西方国家在国际人权领域使用双重标准;自1990 年起,中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连续十余次挫败反华提案。中国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和欧盟等国际组织或机构就人权问题开展对话,并积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新发布的人权白皮书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不仅使中国人民享有充分的人权,而且为全人类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维护人的尊严,丰富人权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不仅在国内努力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愿意积极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各国人民更广泛地享有人权。在国际社会,当今的中国,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作者:柳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来源:《人民法治》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