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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对“法治三新”的科学内涵的研究和阐释。在深刻把握“十个坚持”思想精髓的基础上,还可从以下角度展开深入研究: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个“新”的角度,深化对“法治三新”多层次多角度的理论研究;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的维度,对“法治三新”的历史发展演变进行对比研究,从中总结提炼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在理念思想战略等方面呈现出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特点;从比较法的角度,把人类法治文明和世界法治发展状况作为参照系,以全球视野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进行比较,从而更加深刻认识“法治三新”在世界法治文明大格局中所具有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民族性与世界性、原创性与普遍性等法理特征,进一步增强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自信和法治自觉;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对“法治三新”进行法哲学的研究和阐释,提炼出一系列原创性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命题、核心概念、基本范畴和重要原则,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是加强对“法治三新”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战略价值的研究和阐释。“法治三新”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发展道路、重点任务、科学方法等重大问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统一、政治与法治相交融等角度,深化对“法治三新”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战略价值的法理阐释,是当下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学术责任。
三是加强对“法治三新”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研究和阐释。“法治三新”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深刻教训和成功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在法治领域的集中体现。法学研究应当多角度、全方位、大视野地研究和阐释“法治三新”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思想理论体系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实施运行的实践性和民族性等重大问题,开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
四是加强对以“法治三新”统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研究和阐释。一方面,只有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把“法治三新”转化和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原创性体系化的内容,才能更加科学有力地武装全党、教育民众、指导实践;另一方面,只有以“法治三新”指导和统领法学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的理论、学术、话语和方法的创新,才能卓有成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我们应以“法治三新”作为法学理论持续发展的方向指引,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为法学研究的动力源泉,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作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