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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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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实现了现行宪法的与时俱进和完善发展。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立国之根基、富国之圭臬、强国之重器,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规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指导思想等重要内容,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法律基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法律保障。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必须加强和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宪法精神和原则变为具体活动准则。加强和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维护党的政治权威和宪法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宪制基础,提高党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维护国体、巩固政体,保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有利于保证国家法治的统一和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中国;有利于建立国家宪法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从理论与制度上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西方宪政民主模式的根本区别,坚定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用完善的制度和程序保证宪法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2月24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将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我国宪法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中国人民的政治选择和中华民族的必然选择,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和宪法权威。因此,树立宪法权威,就是树立党领导一切、人民主体地位和国家主权的至上权威;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崇高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神圣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幸福的充分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事实证明,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法治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维护宪法权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监督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就是要落实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重要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维护宪法权威,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和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领导人民制定和修改了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和严格实施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宪法宣传教育需要从宪法文本入手,学习和理解原文,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坚持执政为民和党的事业至上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制度保障;是恪守人民主权原则、尊重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利、保障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利益至上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制度保障。当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实施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让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都能够感受到宪法权威、宪法尊严、宪法温暖和宪法魅力,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有效实施等多种路径和形式,例如深入开展公民宪法教育、推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宪行为、落实宪法基本权利等,拉近宪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把高高在上纸面的抽象的宪法条文,变成人民群众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把宪法由过去的“闲法”“软法”变成可用之法、刚性之法、行动之法,在宪法“脱虚向实”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强化全体公民对于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

来源:法制日报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