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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至19日,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十九届二中全会及时和有效地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 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历史意义来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宪法”, 在宪法尚不具备全面修改条件的情形下, 由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有利于增强宪法的时代感和对社会现实的适应性。从现实意义上来看, 此次修改宪法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完善执政方式, 充分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在保障执政党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中的保驾护航作用。首先, 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是执政党对国家生活和政治生活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方式, 体现了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要求。其次, 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遵循了既往修改宪法的惯例, 在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系基础上, 通过法律程序来体现党的意志。现行宪法明确规定, 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后, 依照宪法有关规定,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草案) 》,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党中央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 是通过修改宪法将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有机结合在一起、保证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体现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具体制度措施。最后, 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利于把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政策和重大的理论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地写入宪法, 使得党的主张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国家的政策、法律的原则和指导人们行为的行动纲领, 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必要的宪法基础。
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对于不断完善我国宪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贯彻落实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执政理念具有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保障作用。
一是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有助于强化宪法所具有的与时俱进的品格。现行宪法自1982年诞生以来,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先后作了四次修改, 每一次修改都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特色和要求。其中1988年把私营经济受法律保护写进了宪法, 1993年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了宪法, 1999年把“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 2004年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在通过修改宪法使得宪法具有与时俱进品格的过程中, 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通过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及时和有效地把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 从而保证了党的政策与国家宪法法律之间的高度一致性。例如, 1999年第三次修改宪法时把“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 2004年第四次修改宪法时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 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 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需要对宪法再次作出适当修改, 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使得宪法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新成果, 保持宪法自身与社会现实之间的适应性。
二是对宪法内容作出部分修改有利于遵从宪法自身的客观规律, 坚持“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的宪法修改原则, 确保宪法修改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由于宪法作为根本法首先具有法律的特性, 所以, 修改宪法必须遵循宪法存在、变更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修改关系全局, 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 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 维护宪法权威性。虽然现行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新理论、新政策之后进行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可以随意修改宪法, 而是要考虑到宪法自身的法律特性, 要秉承“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的精神,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 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 不作修改;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 原则上不改, 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三是对现行宪法作第五次修改有利于推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依法治国, 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 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 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 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 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 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通过修改宪法的方式, 把宪法中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地方及时地加以修正, 可以保证宪法自身的稳定性、科学性、权威性, 有利于推动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有利于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等领域的权威作用, 全面提升执政党依宪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正确领导下, 通过宪法修改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将会使得我国的宪法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发挥出自身更大的作用, 成为名副其实的党领导人民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来源:《秘书工作》 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