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与会者:
大家上午好!
时值立夏,万物竞盛。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首届环法论坛:分享经济与法律变革”国际研讨会,秉持分享理念、聚焦创新发展、彰显时代精神、追崇法治价值。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热烈欢迎大家参加这次国内外学者聚焦分享经济法律问题的盛会,感谢为本次会议贡献高水平报告的各位专家学者。
分享经济中的“分享”,是主体和他人分享本属个人的精神感受或物质使用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兼顾利己利他理念与效果的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新的分享行为出现,即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在不同空间主体之间的快速分享,这种经济形态被定义为分享经济,2011年《时代》杂志将其确认为能改变世界的十大理念之一,我们国家也出台了推动分享经济发展的各种政策文件,在促进和保障分享经济发展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分享经济是一种市场创新,在陌生人之间建立有效联系,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直接沟通,这不仅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捷与效率,也促进了在分享经济机制中作为主体的人的理念更新与价值升华。因此,保障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向往的法律,应当激励与促进分享经济的发展。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目前传统的法律规制方式已无法有效适应分享经济新业态,分享经济内生的社会生活模式及相应的制度需求,给分享经济法治提出严重的难题与严峻的挑战。
对分享经济与法律规制的探讨,不仅有时代色彩浓郁的理论意义,也有现实需要迫切的实践价值。参与这一探讨并分享我们的想法,如同这次会议正在进行的那样,是我们观察世事变迁、分析重大问题、掌握经济发展规律和法治运行规律的机会与责任。
一方面,在分享经济进入市场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新的服务行为、新的交易模式和新的经济关系,在为社会生活提供新的内容的同时,一定伴随着对法律控制机制及其作用边界的冲击。这些都需要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时给出分析和解释,从中发现和设定最为妥当的关系模式,以及为建构新的关系模式所需的理念、措施与路径。这些探讨结果当然首先有政策意义,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推动相关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另一方面,随着网约汽车、网上短租平台、网约单车等分享经济领域最先一批服务业态的蓬勃发展,相关利益冲突及其法律规制措施也同样激人耳目。相信在不久后的未来,会有更多的传统行业进入分享经济这一领域。所以,尽快建立合理的、平衡的、有效的与分享经济相关联的行业规范、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适应、规范和推动各种分享经济新业态的发展。
从另一角度来说,在相关行业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的交流中,找到鼓励市场经济创新和维持市场运作秩序的法律规制平衡点,也是对新兴分享经济的一种保护性发展措施。因为法律在应对社会发展出现的问题上有其固有的滞后性,这种特点会造成规制手段或者不足、或者过度。要在大数据时代分享经济趋势下平衡新旧业态的存续竞争与利益纠结,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必须跳出经验窠臼与观念束缚以及身份局限,站在时代前沿并拓展观察视野,思考如何既鼓励创新又维持秩序,既促进发育新动能又调适社会稳定器,如何既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提升法律的引领性,如何既保障执法的有效性与公信力又提高行政管理的合理性与灵活度,这些都考验着政策制定者包括立法者的智慧与勇气,也考验着为政策法律建言献策者的智慧与勇气。我们无论如何不能面对这样的局面,因观念守旧胆怯和政策犹疑失度而让分享经济突如其来又划然而去。
在中国分享经济发展与相关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设中,域外经验也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会成为我们分享经济治理思路、措施和规则的参考来源,更能提供给我们分享经济治理的理念支持。本次国际研讨会邀请了国外在分享经济及其规制等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学者,相信他们的智慧贡献会对我们建设中国分享经济法治机制有所启发、有所借鉴。相信因他们的参与,会在交流讨论中形成更为深入的分析、更为深刻的思考和更为有效的建议。
最后,我衷心祝愿全体参会人员能在此次会议中增进交流、开拓视野、博采众长、收获友谊。再次衷心感谢各位专家远道而来,感谢各位同仁的鼎力支持,预祝本次国际研讨会圆满成功!
我初次看到“环法论坛”这一概念时,第一印象是环法自行车赛。希望我们的环法论坛能像环法自行车一样,办得拥有世界影响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