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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的中国命题与时代展开
——在《法治现代化研究》首发暨法学期刊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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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5日

 

感谢《法治现代化研究》和南师大法学院的邀请,让我有这个学习的机会。首先要祝贺《法治现代化研究》首发,这其实不是创刊,因为她已经有十几年的办刊历史,这次是一次升级,拿到了刊号,的确是可喜可贺。刚才发言的广兴老师、车丕照老师都是我的老师,在座的好多其他专家也都是我的老师。所以我今天是来学习的,借此机会,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向各位汇报,并就教于大家。

《法治现代化研究》旗帜鲜明、议题明确,藉此机会,也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法治现代化”。这是一个经典问题,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可以持续研究。我们经常说要法治,要法治现代化,但从学术界目前的研究来看,对于世界各国各地区、尤其是后发国家与地区的法治现代化或法治转型的跨国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却比较少。世界上哪些国家或地区法治转型成功了,哪些失败了,原因何在,我们仍然缺乏有解释力的研究。

在《法治现代化研究》发刊词中,公丕祥老师提到,中国法治现代化是一个既与世界法治基本准则相沟通,又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法治现象。那么,什么是世界法治的“基本准则”,什么是我们的“民族风格”,这些也都是常思常新的问题。历史是否终结了,韦伯所言的重大文化的基本问题是否仍然存在,都需要我们进行新的思考。希望《法治现代化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阵地,能够对这些问题有集中的关注。

既然我们讲法治现代化,那么就不能回避互联网或网络社会所给传统法律研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前几天我们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举行了人民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会,会后最高院组织了一次专家座谈会,周强院长也亲临大会。在座谈会上,最高院演示了他们开发的智慧法院建设,尤其是利用大数据辅助审判的智慧审判系统。基于这个系统,现在法院完全可以利用大数据,将之前关于类似案件的全部判例都推送出来,辅助法官提炼出规律性的东西。这与以前英美法学者、学生的判例训练很相似。但在大数据、全信息要素的情况下,这种互联网所给审判带来的推动,是否构成对英美判例法的挑战或超越,非常值得研究。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也非常值得一提,很多法院的很多案件,能够现场网络直播庭审实况,有的法院庭审直播率达到了依法能够公开审理案件的差不多60%,全国法院庭审视频网络直播推进也很快。这绝对是世界第一的。某种意义上讲,实践已经走到了理论的前面。现在的法学研究,不应该仅仅限于守成或者传承了,而是开拓和创新的时代,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开拓和创新。这是中华民族向全人类贡献关于法治的中国理论、中国思想、中国智慧的千载良机,是人类历史上政法文明的再一次轴心时代!

还有就是所谓期刊评价的问题。春节前我曾经在人民日报撰文讨论过。引证率和影响因子流行,是由于我们法学界还缺乏健康的学术共同体。但我们要相信学术共同体的自净能力和识别能力,要相信真正高质量的研究是一定能够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认可的。至于影响因子等等,就像蛛丝一样,把它轻轻抹去吧。

最后,再借用公丕祥老师在《法治现代化研究》发刊词中的一句话做结:新的时代已经苏醒,让《法治现代化研究》与中国法学界一起向前!

谢谢大家,请多多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