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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反聂树斌案继续为中国法治拂去雾霾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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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聂树斌案沉冤昭雪,我们不仅要从个案悲剧中看到司法的缺陷,努力走出悲剧的螺旋,还要从冤案平反中看到壮士断腕的决心,找到追寻正义的勇气。让聂树斌案的平反继续为中国法治拂去雾霾,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在等待了21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6年12月2日在辽宁沈阳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不仅为聂树斌奔波多年,已经年迈的聂母在听到宣判后老泪纵横;这个立即刷屏的消息,也让太多人感喟和唏嘘。

近年来,从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到浙江叔侄案、呼格案和聂树斌案,一件件冤案平反。他们中,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已经永远不可能看到自己沉冤得雪,而佘祥林、赵作海等人出狱后,也面临艰难的重新适应社会。悲剧令人叹息,即便冤案已经平反,也让人倍感沉重。面对同样的案情大白,不同的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解读,这是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越来越有自己独立判断的标志。

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最直接的意义是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最终实现了个案正义。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聂树斌亲属的伤痛。面对人死不能复生的结果,我们能够体会到聂母在说出对改判无罪“满意”时的艰难。因此,一方面,我们要从一件件令人震惊和痛心的悲剧看到司法中所客观存在的某些缺陷或不足,从错误中汲取教训,让更多的人关注司法和司法改革;另一方面,同样也要看到司法机关在一件件冤案的平反中,顶住压力,自揭家丑,从蒙尘的细节中抽丝剖茧,最终找到真相,甚至“壮士断腕”的坚持与决心。看不到前一个方面,我们就可能会不断沉迷在悲剧的螺旋中,难以走出;看不到后一方面,我们也可能会在诸多的困难中,找不到始终不渝追寻正义的勇气。

每平反一个冤案就是戳破一个腥臭的脓包,每纠正一个错案就是揭开一个血淋淋的伤疤。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是有尊严的,每一个导致甚至制造冤案的人也都是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严惩的。天下无冤是人类司法的最高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个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类司法的最高理想。但问题在于,受限于侦查能力与科技发展水平,我们不时会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叹,恨不得公检法出重拳、行峻法,否则会有安全感上的担心;而受限于人类的认知局限,我们有时候又会愤怒地发现冤案总是难以杜绝,真希望公检法都规规矩矩,不逾雷池一步,否则也会有公权力侵凌的安全感焦虑。

在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程序正义与快捷高效,金刚怒目与菩萨低眉,信赖公权与防范公权之间,我们并不是总能保持明智的平衡。揭开伤疤会血淋淋,未来的任务更是沉甸甸。但这些都不是我们能够容忍冤案或制造冤案者的理由,冤案平反之后,接着就是启动追责,国家赔偿。对冤案一定是零容忍。从佘祥林、赵作海、浙江叔侄和呼格案中,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期待,对司法机关也应该有这样的信心。同时更重要的是,正如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所言,司法机关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聂树斌蒙冤而去,留给人们的是沉甸甸教训和悲痛。但中国法治的转型与发展必须继续推向前进,让聂树斌案的平反继续为中国法治拂去雾霾,让中国司法中永远不会再有下一个聂树斌,也许才是对他更好的告慰。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