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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维护党章宪法权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
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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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全会的核心成果就是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管党治党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大反腐力度、建设廉洁政治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要求,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加强党中央权威,纯洁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执政党令行禁止都做了非常周密的制度安排。

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党章和宪法权威,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章是依规治党的依据和出发点,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在全体党组织和党员中具有最高权威地位;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的地位。而维护党章和宪法权威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因此,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要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维护党章和宪法的权威,不论是执政党的党内法规,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必须要与党章和宪法相一致,不得与党章和宪法相抵触,其中最重要的是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党章与宪法在目标上是一致的,一个是管党治党的最基本前提,一个是治国理政的法律基础。所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要高度重视党章和宪法两个方面的权威。党章与宪法在价值上完全一致,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我们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规范基础。因此,在认真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必须要两个方面的权威一起抓,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