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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等少数国家的作法违反国际法
柳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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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追求。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得到加强,一个突出的标志就是,2006年,联合国总结经验教训,撤销了原来因为政治化和对抗性特征突出而饱受诟病的人权委员会,代之以新的人权理事会。

说起人权委员会,有的人可能并不熟悉,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该委员会十余次提起对中国人权状况横加指责的反华提案,但在投票阶段却因不得人心而从未得逞的事情,很多人还是知道的。

新型国际关系,更强调国与国之间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的对话、交流与合作。联合国一方面强调安全、发展和人权齐头并进,另一方面,也确定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开展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它们是:非选择性原则、非对抗性原则和非政治化原则。由此,联合国致力提供的是一个各国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良好做法和经验、良性互动的平台。

正确的初衷得到了东西方绝大多数国家的赞赏。但是,一向霸道的美国因为未能实现自己“挟人权号令天下”的梦想,当时的布什政府悍然选择不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直到奥巴马政府上台后,美国才改弦更张,又回过头来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但这并没有改变美国人权外交的本质。自上世纪以来搞了几十年人权外交的美国,一直没有放弃其借人权话题干涉他国内政的基本套路。

美国国务院一年一度要发表所谓“国别人权报告”,根据自诩的话语权对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人权状况评头论足;美国在单边行动之外,又经常在联合国舞台上牵头向别国发难,制造麻烦。

联合国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各国之间是平等的。在联合国的框架下,各会员国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的工作规则开展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近日,美国纠集多个西方国家一道,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搞所谓“联合发言”,过问和干涉中国国内的司法个案,否定中国人权状况,并单方面向中国施压。这违反了非政治化和非对抗性的原则。

近年来,国际社会风云变幻,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迅速,人权事业也正在取得越来越大的成就。机遇与挑战并存,转型时期的社会需要面对问题,抓住机遇,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披荆斩棘,实现突破性和跨越性发展。在这个时候,自身人权问题越来越多的美国却仍然不忘戴着有色眼镜,充当人权领域的世界警察,对别国横加指责,混淆视听。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的大家庭,少数国家不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议事原则的做法既不客观不公正,又违背国际规则,违背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趋势和潮流。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来源:《人民日报》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