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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制度暗门沦为腐败沃土
黄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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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控因审批京A车牌受贿2390余万元受审;今年6月,上海曝出有5000张“内鬼车牌”,涉案公职人员牟利高达2亿元。稍早前,南方一所高校领导透露,该校10年来绝大多数保送生为厅局级领导干部子女。这类事件令人震惊,原来在诸多看似严苛、公正的制度背后,竟然藏有“暗门”。这些“制度暗门”俨然成为有钱人和有权者肆意谋取非法利益的便捷通道。

因“制度暗门”产生的腐败危害无穷。在公权力直接参与分配稀缺社会资源的领域,保证制度的公平性是公众接受这些制度的底线。但上述案例暴露出来的腐败公然挑战了这一底线,刺痛了脆弱敏感的社会神经。这不仅会削弱甚至摧毁公众对相关制度的尊重,还会严重影响人们对政府乃至整个社会公平性的信心。因此,对于这类腐败不仅要严厉打击,还必须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要预防腐败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必须杜绝“制度暗门”,不给权力寻租行为留下任何空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些领域之所以发生触目惊心的腐败,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笼子没有扎细扎密扎牢,有的还有明显的“暗门”和“天窗”。例如,上海“内鬼车牌”之所以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税、交通、车管所等部门的数据库系统不联网、不共享,为有关工作人员和“黄牛”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犯罪创造了可乘之机。北京市京A车牌审批之所以成为交通管理局原局长一干人牟利的通道,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审批权实际只由局长一人行使,几乎没有任何监督。在北京小车车牌已经实行摇号制度并出现一牌千金难求的情况下,还有如此明显的“制度暗门”,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在进行制度设计时,由于认识的局限性,不可避免会留下一些漏洞。但这种漏洞通常都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逐渐发现,并且可以迅速补救。然而,事实上,有些部门对已经发现的制度漏洞往往不够重视,直到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后才亡羊补牢。无论是上海的“内鬼车牌”问题,还是高考保送作弊问题都已存在多年,要说有关部门从未发觉显然不合事实。更可能的情况是,有关部门对于这些问题不是疏于管理,就是管理流于形式,甚至是视而不见。这也充分说明不重视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上不作为,某种程度上就等于放任腐败,放任腐败对政府公信力的侵蚀。

关紧制度的笼子并非要求全面去除制度的灵活性。大部分制度在确保统一性的同时会保留例外,以实现制度追求的更高价值目标。在统一的高考制度外,保留保送途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考制度所追求的公正全面选拔人才的目的。在统一的车牌分配制度中,保留个别灵活分配的例外,有时也可以实现特定合理的行政目的。关紧制度笼子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这些制度的灵活性,而是要防止其成为制度的“腐败暗门”。在制度中总免不了需要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这就要通过信息公开、集体决策等方式,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最大限度地防止滋生腐败。

法治的理念是不过于依赖人的自觉性,而是坚信只有制度才能有效地确保权力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保证制度本身的严密性。目前很多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说明这些领域的很多具体制度还存在不少漏洞,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未彻底铲除。相关部门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出发,不断审查、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真正扎细扎密扎牢各种制度笼子。只有这样,才能既让公职人员心无旁骛、干干净净地做事,也才能让普通群众心悦诚服地遵纪守法。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2015年第13期,7月3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