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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媒体称,德国西门子公司旗下医疗器械部门因涉嫌向中国内地医院行贿而受到调查。这一消息尽管被否认,但照例引发了境外媒体关于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态度的揣测和解读。
两年多来,中国反腐败行动举世瞩目。许多人注意到,中国打击“洋老虎”也毫不手软。目前已经有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赛诺菲、优时比等多家外资药企因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调查。有西方媒体由此断言,在华外资企业日渐失宠,有的甚至揣测,中国是为了偏袒国内竞争者才这么做的。
当前,打击腐败、厉行法治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有外资企业因为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调查可以说再正常不过。毕竟在同一时期内、在同样环境下,有不少内资企业尤其是国企受到反腐调查,单单外资企业可以独善其身并不合常理。
不适应中国政府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反腐执法,主要源于某些外资企业已经习惯于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改革开放以来的较长时间内,外资企业不仅在税收等方面享有优惠待遇,甚至在遵守法律方面也得到某些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豁免。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法治的进步,中国越来越将外资企业平等视之。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如果外资企业和西方社会对这种合理变化感到不适应,那么,应该调整心态的是他们,而不是中国。
从对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也可看出,外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一样,都不是天然守法的天使。很多受到中国调查的跨国公司本身就劣迹斑斑,葛兰素史克就曾多次因为商业贿赂而受到西方国家的调查和处罚。更有某些跨国公司到中国后,以“入乡随俗”为名肆意违反中国法律。可见,无论中国的执法部门还是中国公众,对外资企业守法的自觉性都不能过于迷信。外企不该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但是,打击其违法行为绝不意味着中国不再重视外资企业,中国更不会为了偏袒内资企业而对外资企业进行选择性执法。这既不符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也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要求平等对待各类经济主体,中国大力整顿吏治、清除腐败、加强执法、推进司法改革,也是为了给市场经济营造干净公平的环境。中国打“老虎”拍“苍蝇”,与姓不姓“洋”无关。
事实上,只要中国政府坚持卓有成效的反腐行动,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将因为市场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而获益。今年2月,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5年度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由于中国强力反腐,“腐败”已不再属于在华美国企业最担心的问题了。这充分说明,只要坚持法治原则,无论是打击本土“老虎”还是“洋老虎”,都是中国社会之幸,也是外资企业之幸。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2015年第11期,5月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