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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善斋<尚书>三谟章句集解》选读:刑期于无刑三
尤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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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1、《尚书注疏》卷三

(汉)孔氏传、(唐)陆徳明音义、孔颖达疏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传:弼,辅;期,当也。叹其能以刑辅教,当于治体。

音义:治,直吏反,注同。当,丁浪反,又如字。

(疏):由汝作士官,明晓于五刑,以辅成五教,当于我之治体。

传正义曰:《书》传称“左辅右弼”,是弼亦辅也。期,要,是相当之言,故为当也。传言当于治体,言皋陶用刑,轻重得中,于治体与正相当也。

2、《书传》卷三

(宋)苏轼撰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期,至也。

3、《尚书全解》卷四

(宋)林之奇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4、《尚书讲义》卷三

(宋)史浩撰

(归善斋按:见“朕宅帝位”)

5、《尚书详解》卷三

(宋)夏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6、《増修东莱书说》卷三

(宋)时澜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7、《尚书说》卷一

(宋)黄度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8、《洁斋家塾书钞》卷二

(宋)袁燮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9、《书经集传》卷一

(宋)蔡沈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0、《尚书精义》卷五

(宋)黄伦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1、《尚书详解》卷三

(宋)陈经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2、《融堂书解》卷二

(宋)钱时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3、《尚书要义》卷三

(宋)魏了翁撰

(归善斋按:未引)

14、《书集传或问》卷上

(宋)陈大猷撰

(归善斋按:未解)

15、《尚书详解》卷二

(宋)胡士行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6、《书纂言》卷一

(元)吴澄撰

(归善斋按:缺)

17、《书集传纂疏》卷一

(元)陈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8、《读书丛说》卷三

(元)许谦撰

(归善斋按:未解)

19、《书传辑录纂注》卷一

(元)董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20、《尚书句解》卷二

(元)朱祖义撰

汝作士(实惟汝皋陶作士师之官),明于五刑(能明审于墨、劓、剕、宫、大辟之五刑),以弼五教(以佐五常之教所不逮)。

21、《尚书日记》卷三

(明)王樵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22、《日讲书经解义》卷二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书义断法》卷一

(元)陈悦道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尚书考异》卷二

(明)梅鷟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尚书注考》

(明)陈泰交撰

“以弼五教”,训“弼”,辅也。“承弼厥辟”,训“弼”者,正救之谓。

《尚书疏衍》卷二

(明)陈第撰

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孟子》曰:“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自天地剖判以,来圣人教天下不可得而变革者也。民不率教,则绳之以刑,于是有不亲、不义、不别、不序、不信之刑。教之所服,刑之所去也;教之所悖,刑之所施也。故教行,则刑益省;刑立,则教益彰。《家语》曰:虽有不孝弑上之狱,而无陷刑之民;虽有淫乱变闻之狱,而无陷刑之民;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是之谓至德至治之世也。故读唐虞之书,若登春台之上,熙然翔风,洽蔼然,协气流。

《尚书七篇解义》卷一

(清)李光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乃功,懋哉

1、《尚书注疏》卷三

(汉)孔氏传、(唐)陆徳明音义、孔颖达疏

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传:虽或行刑,以杀止杀,终无犯者。刑期于无所刑,民皆合于大中之道,是汝之功,勉之。

(音义):懋,音茂。

(疏):用刑期于无刑,以杀止杀,使民合于中正之道,令人每事得中,是汝之功,当勉之哉。

虽或行刑,以杀止杀者,言皋陶或行刑,乃是以杀止杀。为罪必将被刑,民终无犯者。要使人无犯法,是期于无所用刑。刑无所用,此期为限,与前经期义别。而《论语》所谓”胜残去杀”矣。民皆合于大中,言举动毎事得中,不犯法宪,是合大中。即《洪范》所谓“皇极”是也。

2、《书传》卷三

(宋)苏轼撰

(归善斋按:见“汝作士”)

3、《尚书全解》卷四

(宋)林之奇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4、《尚书讲义》卷三

(宋)史浩撰

(归善斋按:见“朕宅帝位”)

5、《尚书详解》卷三

(宋)夏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6、《増修东莱书说》卷三

(宋)时澜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7、《尚书说》卷一

(宋)黄度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8、《洁斋家塾书钞》卷二

(宋)袁燮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9、《书经集传》卷一

(宋)蔡沈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0、《尚书精义》卷五

(宋)黄伦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1、《尚书详解》卷三

(宋)陈经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2、《融堂书解》卷二

(宋)钱时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3、《尚书要义》卷三

(宋)魏了翁撰

(归善斋按:未引)

14、《书集传或问》卷上

(宋)陈大猷撰

或问:“刑期于无刑”,莫只是“辟以止辟”之意否?曰:“辟以止辟”,则是截然以刑而遏其不犯,如“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者是也。“刑期无刑”,则有哀矜恻怛之意在焉,气象盖不侔矣。曰:然则,成王之说非欤?曰:才添“乃辟”二字,便有不忍轻用之意,其味便不同也。

15、《尚书详解》卷二

(宋)胡士行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6、《书纂言》卷一

(元)吴澄撰

(归善斋按:缺)

17、《书集传纂疏》卷一

(元)陈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18、《读书丛说》卷三

(元)许谦撰

(归善斋按:未解)

19、《书传辑录纂注》卷一

(元)董鼎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20、《尚书句解》卷二

(元)朱祖义撰

期于予治(其所期望者直期如我之欲治)。刑期于无刑(施刑之际,必欲天下皆为君子长者之归,可以致无刑之效),民协于中(民皆合于中道,无一夫犯法者),时乃功(是汝皋陶之功),懋哉(可不勉哉)。

21、《尚书日记》卷三

(明)王樵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22、《日讲书经解义》卷二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书义断法》卷一

(元)陈悦道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尚书考异》卷二

(明)梅鷟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尚书埤传》卷三

(清)朱鹤龄撰

刑期于无刑。

林之奇曰:出教则入刑,出刑则入教,民皆趋教而刑为无用。此圣人之本心也。盖百官以无旷为能,惟士不然,必使民皆不犯,官若虚设,始为能其官尔。

《尚书七篇解义》卷一

(清)李光地?

(归善斋按:见“惟兹臣庶”)

三谟,即《大禹谟》、《皋陶谟》、《益稷》三篇,继于二典之后。《尚书?虞书》惟有典、谟二体,即二典、三谟,统共五篇,为其全部内容。二典,记载尧舜的言行;而三谟则是君臣对话录,被认为发生在《尧典》、《舜典》记录的言行期间,而非在《舜典》之后产生的,亦即《尧典》、《舜典》“所载未备”的内容。谟,被解为“嘉言”,或谋略,是《尚书》十体之一,以对话的方式,陈述功绩以及治国谋略,即所谓“嘉言善政”。《大禹谟》谈论克艰、善政养民、摄政、徂征有苗诸事;《皋陶谟》谈论修身、知人、安民诸事;《益稷》谈论决川播种、慎位安止、股肱耳目、韶乐合奏诸事,并作歌唱和。陈述功绩意在阐明治国之道,君臣通过对话、唱和互相警戒。三谟的基调就是敬天安民,以敬畏之心,获取天命,治国安民。三谟与二典的理念并无二致,被视为《尚书》的总纲。在《归善斋<尚书>二典章句集解》、《归善斋<尚书>三谟章句集解》的基础上,专著《归善斋历代解说<尚书>典谟法律记述辑考》在本书出版之时应已完稿。

《尚书》的《夏书》、《商书》、《周书》无典、谟,而按《尚书注疏?尚书序》唐孔颖达的分类,有训、诰、誓、命、歌、贡、征、范八类,与《虞书》的典、谟合为十体。《归善斋<尚书>章句集解》以后各册,仍将按书体分类,陆续完成。第三册拟为《归善斋<尚书>诸诰章句集解》,第四册《归善斋<尚书>诸誓章句集解》。其后各册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