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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已经进入一个网络空间占重要地位甚至主导生活的时代,几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深受影响,享受便利,承担风险。互联网治理已成为人类共同的课题和任务,每个人、每个国家都是利益相关者。在互联网诞生的45年中,美国一直主导着互联网创新与创业的潮流。但近年来,形势已经发生深刻变化。
截至2014年11月,美国网民在全球30亿网民中所占比例已降至10%以下;未来新晋网民的90%以上也将来自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变化是中国,从统计数据上讲,中国毫无疑问已经是国际互联网市场上的大块头,明年网民将达8.5亿。依托于中国巨大的市场,中国互联网企业开拓创新,引领潮流,从市场规模来看,已经有超越美国之势。但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依然是国际互联网规则制定的主导者,甚至以遍布全球的严密监控和数据抓取、甚至窃取机制,成为国际互联网真正的掌控者。而中国等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却依然只能是规则被迫的接受者,甚至是直接和间接的受害者。
根据已经曝光的五眼联盟、棱镜计划等,除少数几个同盟外,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未曾受到过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信息拦截。而在近日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上,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主任黄澄清透露:根据该中心监测,2014年上半年我国境内被植入后门网站中,有48.8%是被境外IP地址所控制,其中美国控制了我们6118个网站;上半年,从植入境内网站后门的境外IP地址分布看,美国占29.3%,美国通过木马程序控制了中国内地共计260万余台的主机。
显然,中国虽然有着世界上最强大浑厚的互联网市场,但依然不是国际互联网治理秩序和规则制定中的大玩家,并未能将这种强劲和澎湃的市场动力转化为公平分享国际互联网规则制定的权力。而一个有着不光彩监控和窃取记录、道德存在瑕疵、滥用互联网权力、信用几乎已经破产的“黑客帝国”,依然主导着国际互联网规则的制定权,显然既非人类的福音,亦非国际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选择。
因此,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要享受互联网发展给我们带来的无限可能,但也要有充分的警惕去防范风险。在某些国家,在国际互联网市场上以邻为壑的情况下,更要起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而规则就是最好的防火墙,国际互联网法治化是捍卫各方利益最强大的后盾。如果说互联网市场是发动机,那么法治就是为发动机制定规则、分配动力、矫正纠偏的控制系统。无论是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数据保护,还是预防和打击互联网犯罪;无论是在互联网产品、服务、应用的安全认证标准上,还是在新型互联网金融、信息消费和电子商务等生产和交易方式的规制上,中国都与第三世界国家一起,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己的利益,重构公平、民主和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机制,参与、分享甚至主导国际互联网规则的制定权。
与国际社会一道,制定完善网络空间贸易规则,加强法律政策的有效衔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提高通关、物流等便利化水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形成世界网络大市场,推动全球网络经济的繁荣发展,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一贯的立场。正如今年7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发表演讲时所指出的,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
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最终实现国际互联网的和平共治。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原刊于《法制日报》2014年第11月24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