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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匹配的一般逻辑
王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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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法哲学

【关键词】制度匹配 制度高位 制度营养 制度均衡

【作者简介】王耀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版权说明】作者授权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中国法学网首发"

【责任编辑】张慧强

四中全会结束之后,我国实现深化变革的趋势已经大致形成。对变革集团来说,要想高效实现变革,其采取的变革措施必须相互匹配。不能相互匹配的措施,它们之间不是相互助推,而是相互剥削与减弱。这样的措施之间,就难以建立自我加强的体系。

所谓匹配,指各个措施之间能够方向一致,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实现措施接力互加,实现力量倍增,指各方面分工合作来完成共同的任务,或指合在一起显得合适,相称。相互匹配的措施,最终会形成强大的措施合力,不会或者较少产生措施多余力量。对变革措施来说,它们之间必须匹配。如果不能相互匹配,则变革目标难以有效完成。甚至再进一步,如果措施之间发生内在矛盾,则必然发生内耗,进而自我磨损。显然,不匹配的措施不利于变革的推动和实现。

变革措施之所以要匹配,根源还在于社会制度体系内部要相互结合起来。因为措施匹配是本节阐述的核心内容,所以在此有必要在前述几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制度匹配的一般机制。类似于中药不同药方的搭配,能达到动态平衡的制度搭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最好效果。制度对接基础上,产生强烈的制度相配,能够产生强大的制度绩效。制度措施匹配,展现出制度匹配的基本逻辑:小制度匹配大制度、低位制度匹配高位制度,最终形成均衡的制度配比。而一旦制度失配,就会产生负面的制度绩效,显然这对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建立是非常不利的。

制度匹配,会使制度体系得以有效巩固的建立,这样就可以使制度发挥出强烈的效果,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制度匹配,会使制度之间产生加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说的就是智力上的相互加乘。与此类似,制度内在匹配才能产生制度加乘。制度加乘会放大单个制度的制度绩效和潜能,用合适方式裹挟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自己能够掌控的最有利结构。

只有制度匹配,才能获得足够的营养深度,进而确立制度,使其符合社会需要,以获得巩固地位。制度营养深度,即相关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社会底基的支撑。如果能够得到社会底基的较大支撑,则制度合理性较大,其存续空间大,就能稳定存在。那些底基支撑度较低的制度,则制度合理性较低,存续空间小,往往被各种因素影响而难以稳定存在。如果把制度体系比喻成树,则从社会底基输送的制度营养会根据树干和枝节的重要度而差别化地分布给制度。制度营养深度,往往按照制度之间的相互匹配来加以实现。与主干制度相匹配的次要制度,与上位制度匹配的下位制度,其营养深度比较高,制度适应性就比较高,进而繁荣。

作为反面,制度不匹配的结果是:1、残缺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2、政治经济制度二元分裂,政治制度严重阻碍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阻断最佳资源配置;3、效率与公平相互悖离进而产生分裂。总之,如果制度不匹配,就会产生制度排斥。制度排斥产生制度内耗,无法提供高效制度行动力。与此相应,因为制度不匹配,制度营养深度则较低,甚至会因为制度错位而被拒斥,营养深度就会较低,就会发生制度半干甚或制度枯萎。

制度之间要求相互匹配,进而产生制度均衡。内在匹配的制度,必然形成体系兼容。通过制度变革,适应新形势的制度体系得以逐步建立,逐渐达到制度均衡点。如果不匹配,不均衡就会要求制度修缮。如果制度之间不能匹配,就会产生不均衡吸引,使制度体系产生自动演进和修复的动力,最终形成内在匹配的制度体系。"在某个域流行的制度从其他域的参与人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把它们看作参数,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它们就构成一种制度环境。从博弈论的观点来考察,某个域的参与人面对另外域的制度参数做出策略决策实际上也会对另外域的参与人的决策和制度产生反馈作用,反之亦然。因此,制度间共时性相互依赖可能会作为每个博弈域的均衡结果而出现,特别是当另外的域存在一种合适制度时,本域只有一种制度富有生命力,这种制度间的相互依赖即为制度互补性。互补性制度的存在意味着富有活力的制度安排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任何单个制度在鼓励情况下都不会轻易被改变或设计。"1

一定的社会主要制度确立之后,就会形成一定的制度指向,要求与之相应的其他制度出现,并且在相应制度出现之后就与之相互配合。这就体现出特定的制度拉引,即产生制度引力。不仅如此,同位制度之间也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拉引,并因为相应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而加大本身制度的作用。这种拉引就体现出很强的制度加乘作用。总计而言,制度拉引本身就表明制度体系内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吸引产生的拉力。制度拉引的出现,本身就表明制度体系自重和制度协同,因而形成特定制度体系的稳固性。

在特定制度体系之中,必然有制度短板,把整个制度体系的功能和作用拉低。通过制度拉引,制度之间产生相互弥补。这样,短板制度就能够在制度拉引下,不断被弥补和增强,从而使整个制度体系得到有效改善。这也是制度匹配基础上,不同位制度之间的相互促进。

经过内在匹配和形式匹配,相互匹配的制度之间形成有效的制度链。制度链形成之后,必然产生制度锁定和制度锁入。所谓制度锁定,就是指只要确立制度链的核心制度,其他环节的相互匹配的制度就会出现并且大致方向和基本内容被确定。在原有制度之外,适应新形势和新需要的新制度,也会因为进入制度体系而被锁入,即制度锁入。这样,在一定的核心制度和基本制度基础上,形成越来越稳定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制度自重,进而形成越来越大的制度涡旋。

在同质制度体系内部,相关制度之间才能匹配。同质共鸣、高度相生的互生制度,更能产生制度作用。也就是说,同一制度体系内应该是相互加强的制度,而非相互削弱的制度,如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不能同时并存,进而能够激发内在相异的制度潜能和制度体系,如专制制度基础上产生民主领袖。

实位制度能够促进生产,而不是阻碍生产。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要互生加强才行,否则就是相互削弱的,就不可能发挥出最大化的制度加乘作用。"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政治权力利益集团必须不断地增强自身的经济基础,这也是维护自身统治和继续保持创新力的前提。一般地说,生产力的扩张和经济基础增强总是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所以,能够推动先进生产力扩张的政治权力的不断扩张和经济基础和不断增强也为不断地促进政治权力利益集团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2 可以看出,基本制度之间一定要相互匹配,否则就会因为制度排斥而陷入制度剥削之中,难以形成适应社会需求的制度体系。特定制度产生相应的制度气场。制度气场要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最大化的制度作用。如商鞅变法,设计出高度加乘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制度内的高度能动。

如果异质的制度体系共同在一个国家存在,就会造成分裂的制度体系。"所谓分裂的制度体系是指一国中存在着这些不同种类制度之间的不协调和相互对立的情况。一个能够推动国家竞争力提升的制度应该是一种各种不同种类制度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比如,一个集权式的政治制度是不可能与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制度相对接的,一种封闭的传统习俗和文化也是很难与开放的市场经济相衔接的。"3

一般来说,制度匹配有其基本的匹配状态。首先是制度应然匹配。制度匹配,本身也包含着实有制度与应有制度的匹配程度。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应有的制度模型的基本需求。这样的抽象制度,是应有制度,即在该生产力基础上应该出现的制度体系。与此对应,就是结合具体条件形成的实有制度。从制度匹配的视角来看,实有制度应该与应有制度大致相应。只有这样,一个社会才能因为制度体系符合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发挥制度促进作用。

其次,是实有制度内部的匹配状态。具体制度的实有匹配,对制度匹配来说,更具有直接意义。根据制度之间现实的匹配度,可分为制度偏左匹配、正匹配和制度偏右匹配。制度的正匹配,就是制度之间正好完全匹配,同质而且同样进度。这样的状态非常好,却很少能达到。更加现实的是,制度偏左匹配,即制度之间的匹配,总是有制度超越现实阶段,显现出符合未来需要的制度实质。按照基本制度是否超越事实条件,由此而来的制度匹配,是大幅度的制度左匹配。如建国以来出现的共产主义制度体系,就是这样的制度匹配。而如果基本制度与社会基础适应,制度体系内,因为制度设计者的智力高度或者意志选择,而出现的某些环节的制度更加先进。由此而来的制度左匹配,就是小幅度制度左匹配。与此相反的,就是制度右匹配。这样看来,所谓的制度匹配度,不仅意味着制度之间的先进与否,还暗含着制度体系是否与社会经济条件现实匹配。

具体来说,制度之间的匹配是:

其一,核心制度匹配应有制度。前已述及,在特定生产力基础上,形成应然的制度模式。这种应然制度,作为一种参照系模型,直接为现实制度设定标准。现实的制度体系中,其核心制度一定要契合应然制度,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避免制度错位形成的社会失序和混乱。

其二,基本制度匹配核心制度。核心制度确立之后,还会根据社会的基本方向、领域,形成与核心匹配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是核心制度的逻辑延伸,也是其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没有基本制度的辐辏拱卫,核心制度也不可能成立和发挥作用。从整个制度体系的建立来说,核心制度是基础,而基本制度则是成立的保障。没有基本制度的设立,不可能有其他细节制度延伸出来,也就不可能有制度体系的成立。

其三,重要制度匹配基本制度。在核心制度和基本制度之外,还有其他因应社会重要领域的重要制度。这些重要制度是核心制度和基本制度的细化延伸和逻辑补充。这些重要制度,是基本制度在社会中的具体对接的集中表现,也是社会制度体系建立的具体支撑。相对于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更加具体。重要制度的基本部分,是对基本社会制度的直接落实。此外,重要制度中的一部分,并不是基本制度的直接延伸,而是因应社会重要领域的制度,也为基本制度发挥作用,提供拱卫的附属作用。

其四,辅位制度匹配主位制度。在特定的制度系统中,必然有具有中心位置的主位制度和居于次要位置的辅位制度。主位制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是待匹配制度。辅位制度如果不能有效匹配主位制度,就会产生制度软化或者虚置。这种制度变形,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因为主位制度对辅位制度的内在控制力,决定了在不改变主位制度前提下,改变辅位制度以求制度变革的功效,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因此,在考量制度变革的具体设计的过程中,对"主位限定"必须加以密切注意。

其五,细节制度匹配粗线制度。对任何制度体系或者制度小系统来说,都有其粗线制度和细节制度的分别。其中,细节制度一定要对接粗线制度。4 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制度对接,进而形成最大化的制度交集,促进制度功能的发挥。也就是说,制度匹配的过程中,将出现制度的粗线对接与细节对接。制度的粗线对接,指基本制度之间的对接,如政治制度对经济基础的适应。在具体的制度系统内,也有细节制度对粗线制度的对接。在粗线对接和细节对接的过程中,产生制度之间的高效的流动性和推进性。

因为上述的制度匹配逻辑,进行社会变革,就要按照制度逻辑进行相应的变革设计,并由此推行。按照时势发展的要求,形成变革目标以及变革目标指向的系统目标,即形成与时代匹配的措施框架。时势造成的变革目标要切合实际,细化为很多内在联系的分部目标。目标暗含措施需要,要求措施之间相互补强,使措施力量得以倍增。就措施之间的匹配来说,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边缘匹配核心。在变革所要实施的措施系统中,那些占据底盘作用的措施,是核心措施。而处于维护地位的措施,是边缘措施。在措施系统中,边缘措施要匹配核心措施。边缘匹配核心,决定了整个措施系统的基本匹配。这是系统措施内部的头等大事。进一步研读,会发现核心措施不仅仅包括整个变革中的核心措施,也包括多个措施都指向的关节措施即枢纽措施。单线措施与多线的枢纽措施也要相互匹配,这样才能发挥出类似于交通系统的最大化功能。

第二,动力匹配基轴。如前所述,任何措施系统中都有一个基轴措施,即中心措施或基础措施。仅仅有这些基础措施还远远不够。动力措施是激发整个措施系统的发动所在。动力必须与基轴措施相匹配,这样才能真正盘活整个措施系统。二者的匹配,类似于汽车各种机制中的动力机制与引动主轴之间的匹配。

第三,低位匹配高位。在措施系统中,按照影响力所及凸显的重要性,即措施权重,不同措施在措施系统中呈现出高低位阶。在整个措施系统中占据高位的,是高位措施;处于低位的,是低位措施。高位措施往往更具决定力,对系统协同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而低位措施,往往处于相对来说较弱的地位,对整个系统措施起到较小的促进作用。由此,低位措施匹配高位措施,也可称为下位措施匹配下位措施。

第四,同位措施相互匹配。对处于同一位阶的各种措施,也要相互匹配。按照不同的领域变革所需要的措施,它们之间也需要相互匹配。同位措施之间,经由其措施执行者之间的相互匹配,具有更为重要的变革意义。因为同位措施之间及其执行者之间往往没有高位统摄低位的天然聚力,甚至经常出现同位措施之间的难以协调。故此,同位措施之间相互匹配非常重要。

第五,措施之间功能匹配。不同措施将在变革中具体完成不同功能。功能措施之间应该匹配,这样才可能把各个措施之间进行调配。恰如人体各个器官的功能各异,它们之间功能的相互配合,才能共同支撑一个人体的正常活动。变革措施系统也与此类似,不同功能的措施之间要相互匹配,这样才能形成系统化的大功能,即实现社会制度的再造。

第六,措施先后相配。因为变革措施往往系统复杂,具体推行中必定有其先后推出的程序与结果。推出措施的先后一是要衔接,环环相扣,形成措施接力;二是先期措施为后期措施奠定基础,提供具体可能。后期措施推行之后,又是对前期措施的加强。这样,先后呼应,彼此加强,就能够形成更大的措施合力。

措施匹配,不仅包括措施之间的静态匹配,更包括措施出牌间的前后动态匹配。边缘切入,层层深入后最终剥开核心,这是一个比较好的变法方式。因为越过边缘,直接从核心制度动手,往往容易导致对手立即反抗。在自己实力并未积累到足以打败政敌之前,贸然引起对立面全线反抗,显然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变革方法,轻则损害改革,重则葬送变法机会。

从其变法措施排布来看,商鞅显然采取类似剥洋葱的从外围切入,逐步进入核心的方式。这样的包围渗透式方法,能够使每一步变革都聚集支持自己的实力和社会接受,逐步瓦解对立面的顽固程度,使其在步步失败中最终难以聚集实力以障碍变法的顺利进行。

变法措施必须系统且匹配,呈现出变法的阶段性联结。因为变法措施体系复杂,不可能一步到位。客观上必然要一步步推进,这样就会因为某些群性措施的共同推进,而呈现出变法的阶段性。商鞅变法体现出强烈的变法阶段性,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步步推进。从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来看,它主要进行了两次大的变法,分为凝聚向心力、造就弹性社会和核心再造三大阶段。也正是诸多功能、地位相互匹配的变法措施,使商鞅变法得以不断展开,进而取得巨大成功。

如上所述,变革措施之间应该相互匹配,通过各种层次的相互匹配,共同为变革的推行和实现激发出强大的变革力量。由此,系统措施中,以关键措施为中轴,形成相互匹配的措施合力,共同发力,实现变革的异位同进。

注释:

1伍装:《权力经济的发展逻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9页。

2伍装:《权力经济的发展逻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05页。

3伍装:《权力经济的发展逻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6页。

4对制度匹配来说,一定有制度对接的细节机制需要研究。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制度对接的对接点和制度之间的对接融合度的问题。因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商鞅变法,而且因为史料对商鞅变法的具体细节披露不多,因此以商鞅变法为载体去研究制度对接点,比较困难。但是,因为制度对接确实是制度匹配中的重要关节问题,因此以后还是需要另辟专文对其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