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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展和人权——中国道路的三个基本维度
柳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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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新月异,中国迅速发展。有时,即使是身处首都北京,我也会感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论如何,历史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科技、通讯和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不论中国,还是世界,还要以较快的速度不断地发展变化。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历史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发生如此广泛、深刻和迅速的变化,与世界发生着紧密的联系。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面临怎样的发展状况,坚持何种发展模式和方向,是一个备受各界瞩目的问题。

笔者认为,观察今日的中国,有三条主线,或者称为三个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基本维度,这就是法治、发展和人权。

 

一、法治

 

法治是现代社会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很有意思的是,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第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目的是把妇女从专制的父权、夫权解放出来,赋予妇女和男性平等的作为人的权利。所以说,从一开始,中国法律就是以人为本、关注人权特别是女权的。

作为一个拥有漫长古代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拥抱现代法治理念并非易事,也绝非没有曲折和弯路。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是对法治的严重破坏。作为经验教训的总结,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次专章规定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并将其列总纲之后的第一个章节,置于"国家机构"一章之前,以突出其重要性和优先地位。2004年3月1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新的宪法修正案以2863张赞成票获得通过,全场报以长时间的热烈鼓掌。正是通过该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宪法。

法治与人治相对,它是巩固社会发展成就、包括制度成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根本,是民主的基础和保障。法治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之基,依法治国,有"规矩",方可以"成方圆",国家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才可以有章法、可预期。法治是百姓和个人之福,不论个人还是群体,权利的合理主张和正确伸张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特别强调反对腐败,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任何人,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只要腐败、违反法律,就要受到应有的追究。前不久,中央决定,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彰显了中国执政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空前的决心和坚定的意志。回顾这些反腐案件,一个最令人警醒的结论就是,腐败分子最大的危害不仅仅在于他们贪污了多少钱物,获得了多少私利,而是在于他们对于国家和地方的法治进行的践踏和破坏。他们的人治作风,也可以使某地或者某个部门在短时间内获得迅速的发展,似乎是政绩明显,但是长远和整体来看,不仅牺牲和侵犯了部分公民和百姓的权利,更破坏了法治的尊严、国家与社会的长治久安。

坚持法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借鉴世界各国治理文明的结果,是中国总结自身历史和当代经验教训的结论。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须臾不可以动摇。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中国所讲的法治,已然包括了国际法治的理念。出于政治的目的,最近有些国家和媒体在海洋法等领域鼓吹对中国的"法律战",宣扬所谓"中国不遵守国际法"的论调。 其实,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处处发声的美国却不是。作为曾饱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欺凌的文明古国,中国曾是旧的国际法律秩序的受害者,但是今天,中国是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秩序的坚定的支持者,努力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60年前的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等国一起,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今年,中国政府高调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提出在新的时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国际法基本原则,促进国际法治、世界和平与发展。

中国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理事国,高度重视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实施我国批准的人权公约,对于促进国内法治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积贫积弱,广大的人民群众没有、也不可能享有人权。中国的历史经验证明,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人权首先是独立权和生存权,没有独立权和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生存与发展,是新中国的第一要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方迅速进入冷战时期的复杂的国际格局。周恩来作为新中国外交的奠基人之一,提出和平与战争是世界的主要矛盾,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外交的首要目标,和平政策是中国外交的基本政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作为外交策略产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改变了外部世界对社会主义中国的认识,首先使中国与亚洲邻国的关系产生了突破性进展,并迅速获得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认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十年间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不同国家和平共处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领域中经典性、制度性的立场和主张。

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在曲折中前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甚至,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实,不同时期,不同国情之下,中国对于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发展的任务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的过程。

中国发展道路的立足点和目标是什么?联系人权来说,中国提出的观点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也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在人权问题上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重要观点。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系统总结和深入分析了中国的人权状况,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明确申明"生存权、发展权是中国的首要人权"。

对于解决亿万人口的温饱问题来说,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是非常直接、非常明了的。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发展政策要义。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新任务。到2007年十七大则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体现了正是对社会建设前所未有的强调。2012年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既兼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和科学发展的新概念。五个建设构成中国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就是要克服片面的物质增长、忽视精神进步和社会公平正义、漠视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发展观,特别是要克服"见物不见人",忽视人的因素的错误。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让人民受益。

中国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一直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2013年5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不同于按照权利分类安排篇章结构的写法,首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采用了与发展格局相对应的目录结构,从第一章开始,前五章的题目分别是:经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政治建设中的人权保障、文化建设中的人权保障、社会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该白皮书典型的回答了如何在一个发展中国家保障人权的问题,回答了人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这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社会将人权视角纳入发展进程主流的倡导。

2014年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的白皮书《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它在前言写道:"这一年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的发展进步,使每个中国人都得到发展自我和服务社会的机会,都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 它仍然将人权保障作为发展进程中的核心话语和重要视角。

 

三、人权

 

"条条道路通罗马",人权是世界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但是实现人权的道路绝非单一。社会主义与人权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是保障人权的制度。没有人权和不切实保障人权,都不是社会主义。"

人权领域的意识形态之争由来已久,令人遗憾的是,至今这种情况也时常在国际场合出现。邓小平说,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他说:"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作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 他认为,国权与人权是统一的,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而国家同时又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权利。

值得重视的是,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中也有珍贵的人权文化资源。中国传统文化中充满了民本思想、民权思想,以及关爱儿童、妇女、老人等的人权思想的因素。中国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产生的"天下为公"的概念和天下体系的思想,不断演进、发展,具有了平均、公平、正义等丰富的内涵。

今天,中国特色的人权观一向主张:首先,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其次,人权既包括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三,人权是历史的产物,它的充分实现,是同每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水平相联系的逐渐发展的过程;第四,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应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第四,人权推进的核心要义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第五,中国主张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一国的人权状况。伴随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我国人权事业不断进步,目前是中国历史上人权保障最好的时期;另一方面,对于人权保障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第六,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合作,强调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的对话、交流与合作,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继2009年4月中国颁布实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后,2012年6月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到2014年也是实施过半的时候了。2014年夏天,中国媒体积极报导了计划实施的情况。

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中共中央总书记,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讲话中九次提到"中国梦",他向全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他提出:"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在同一天,新当选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四位副总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他说:"正是改革开放改变了我们国家的命运,使亿万农民脱贫,也使许许多多的人出现了重大的人生转折。现在改革的重任落到了我们这一代肩上,我们要尽力使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使老年人安度晚年、年轻人充满希望,使我们的国家生机勃勃。"

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促进每一个人心中梦想的实现,这是中国梦美好愿景的重要内容。中国梦,是民族、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长期理想和近期理想的典型概括和形象表述。说到底,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中国梦也是发展梦。它有三个重要特点:第一是科学发展。即全面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平衡、可持续的发展。第二是包容性发展。即强调共同参与、同等受益、促进融合、减少阶层和区域差距的发展。第三是公平发展。即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坚持社会公平与正义、保证人人机会平等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重要战略思想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战略指导;中国梦与中国人权同根同源;实现中国梦,其实质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国梦与中国国情、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密切联系,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它也与人类对于自由和幸福的向往和追求一脉相通。

总之,今日的中国和中国人民,正在以千年文明积淀为底蕴,以发展中人口大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以实行法治、科学发展和保障人权为主线,坚定不移地走在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正在不断取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步,也必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柳华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来源:"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