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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根据董必武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建议于1956年筹建,1958年10月正式成立,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早成立的研究所之一,承担着从事重大法学与法治问题的学术研究、参与执政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人权方面的决策研究、面向国内外开展高级法学教育、促进法学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崇高使命。成立近六十年来,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忧国忧民、励精图治、同心协力、砥砺奉献,多次率先组织和推动有关民主法治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法律体系协调发展、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人权理论与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与反腐倡廉、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宪法修改、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构建、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依法治国与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等)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的讨论,为新时期中国法学繁荣与法治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1996年2月8日王家福研究员在中南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主讲法制课,首次从理论上提出和论证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改革开放以来,除产生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学术精品外,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先后5次担任中南海法制讲座主讲人,7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4次担任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人;参加了1982年《宪法》等四百余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审议,还多次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研究起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内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的专家建议稿,为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推进我国民主法治人权建设……发挥了法学研究所作为"国家队"的重要作用。
作为党和国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人权建设方面的思想库、智囊团,法学基本理论和法治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最高学术殿堂、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强阵地,法学研究所在着力推进重大法学和法治问题研究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作为新生力量的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992年招收博士后,在全国最早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单位之一……建系以来,师生员工辛勤耕耘,桃李满园,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其中有些毕业生担任了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如罗锋、王景荣、信春鹰、林文肯、孔昌生等;有些成为著名学者,如梁慧星、陈云生、李林、陈甦、孙宪忠、周汉华、莫纪宏、张新宝、孙笑侠、卓泽渊等,还有的成为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和企业家,如董开军、孙谦、杨克勤、柯良栋、高宗泽等。
进入21世纪以后,法学研究所进一步意识到,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在全国法学院不断膨胀、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激烈竞争的格局下,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年轻化的优秀法律人才队伍,不仅是实现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宏伟目标所必需的人才保证,也是落实法学研究所"人才强所、科研强所、管理强所、教学强所"的重要举措。"教学强所"成为法学研究所在中国社会转型与中国法治发展之情势背景下发展的双翼之一。2004年,法学研究所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149名"社科法硕"(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的简称)学子进入法学研究所,自此,法学研究所决定集全所之力,倾情打造出具有本所特色的"社科法硕"品牌。此后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质量日渐提高,逐步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学与教学管理队伍,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教学与教学管理体系,探索出了具有"社科法硕"特色的办学模式和经验做法。这些经验和模式集中体现在"社科法硕""七个一工程"上,即"一师""一书""一讲""一考""一网""一报""一所":"一师"即"社科法硕"全面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双向选择导师制;"一书"即法学所举全所之智慧编写的全国第一套法律硕士专用教材;"一讲"即"社科法硕"高级学术讲坛,现已连续成功举办百余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一考"即"社科法硕"司法考试,至今保持全国同类专业最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一所"即"社科法硕"初、中、高级班法律诊所教育。时光如白驹过隙,"社科法硕"教育事业自创立起,已经走过整整十年,有人把"社科法硕"比喻为中国法学教育异军突起的一朵"奇葩",切实她已成为社科院法学所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应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联系,突出学科特色。法律诊所也即诊所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已通过实践被证明是一种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其突出的实践性特色具有单纯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可用于培养大量的法律实务人才,并加强对理论性研究的理解和实践配套经验。作为"社科法硕""七个一"建设工程之一的诊所法律教育,始终贯彻法学所"教学强所"的战略,坚持"正直精邃"的教学理念,突出法律硕士实践型、应用型培养目标,已经发展成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领头羊"。2010年6月,法学所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十周年庆典暨诊所法律教育论坛"大会上被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评选为"优秀诊所课程教学管理单位",法律诊所负责人冀祥德教授被评选为"优秀法律诊所课程教师"。2011年12月,"社科法硕"刑事法律诊所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法律诊所考察评比中荣获"优秀刑事诊所",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四个法律诊所之首。多年来,"社科法硕"法律诊所为政法系统和企事业法务部门输送了众多优秀的诊所学员。
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背景下,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强调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等作为重点任务。这一项目计划的启动,为法律诊所进一步兴旺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契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包括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等。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将要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中央的这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定和举措,为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指明了新的目标,同时也对包括诊所法律教育在内的以培养实践型的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法硕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法学研究的重镇、法硕教育的"领头羊",社科院法学所责无旁贷,并愿意与全国的法学院系一道,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在"社科法硕"十周年这个值得纪念的金秋,以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的这次培训活动为契机,相互交流、充分研讨,携手迎接又一个法治的春天。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