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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4年9月18日,英国首相卡梅伦可能不一定“心碎”,但联合王国的确命悬一线。在班诺克本之战这场苏格兰独立战争取得艰难胜利700周年之际,“勇敢的心”的后嗣们正试图动员400万苏格兰人投票决定他们与英格兰已经持续了307年的联合。无论分离还是联合,即便最终的结果不过是一场虚惊,此次公投都将是一场可能导致地缘政治重大变化的政治事件,而其更大的意义还在于引发了国际舆论界的思考与论辩。一方面,英国的政客及各界人士都在苦口婆心、甚至威逼利诱来为挽留苏格拉而努力,证明“苏格兰独立毫无意义”,“在一起更好”;但也有论者从另一个方面钦叹“这个问题正在通过令人吃惊的和平、自由、很多时候甚至友好的辩论得到讨论”,赞美苏格兰公投是“文明的统独之争”,要让其成为“典范”;而且,还毫不含糊地批评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对待分裂主义的态度。
英国政府愿意让国家1/3的土地和8%的人口和平分裂,而且是以一种协商一致、和平民主的方式,可谓令人惊叹;其中的协商、民主与和平,也的确值得称道。尤其是相较于19世纪中期美国以内战来回应公投,俄罗斯和乌克兰以剑拔弩张的对峙来回应今年3月16日刚刚在克里米亚发生的公投,以及人类历史上因为独立和分裂而导致的种种惨剧,此次英国同意苏格兰公投中所体现的宽容,更是弥足珍贵。这里面的和平、民主、自由与协商,足以成为人类历史上的宝贵遗产。但苏格兰公投本身能否成为典范,尤其是在非西方之外的地区能否得到广泛认可,却是十分可疑的。而事实上,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其他地区,苏格兰独立都不是好榜样。
其实,因为历史的积怨与现实的利益,英国挽留苏格兰的举动好像并不是那么完全理所当然。英格兰人和西方主流世界往往唏嘘联合王国三百多年的“美满婚姻”,但实际上,这场婚姻在当初有一个并不心甘情愿的“新娘”。虽然在合并之后苏格兰曾经与英格兰共享了大英帝国的荣光,众多苏格兰哲人也为不列颠思想增添了厚度,但人们遗忘了弱小一方的苏格兰是如何被英格兰封锁、围堵、侵略、凌辱和以乘人之危的方式逼进“联合”的。当然,人们要向前看。但除了历史积怨,多年来轮流执政的保守党与工党不顾国家长远利益的派系党争,尤其是撒切尔夫人当政时带来的痛苦回忆,都是苏格兰千方百计逃离的原因。因此,相当长的历史时间、相当部分的苏格兰“民”,并未感觉到自己是联合王国的“主”。 所以,当英国衰落、独立机会闪现,尤其是发现自己家园里有巨大利好的北海油气时,“受够了”的苏格兰人当然想要选择一场华丽的单飞。
不过,现实主义的利益政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释英国对待苏格兰独立公投的宽容。真正关键的因素在于,苏格兰公投更多反映的是英国和西方独特的价值观与国家观。
与中国2000多年的大一统相比,版图类似的欧洲却始终处于邦国林立、小国征伐、宗教争斗、分裂战乱的状态,千年厮杀,直到20世纪中期二战结束。研究表明,战争在给欧洲带来灾难的同时,也是欧洲近代科技突飞猛进的一个重要促进因素。特别是,战乱的历史与独特的地缘环境,使得在西欧等欧洲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自由冒险、重视商业的精神,而这些又有利于形成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他们能够先后从家族、宗教和国家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强调个人主义的个体独立,甚至推向极致,到达原子式的个人至上主义。其优劣姑且不论,但它使得以西欧为中心的西方文化成为一种强调“分”的文化,人与人分、群与群分、人与群分。在这种价值观下,自由及其所伴随的民主、平等,自然分外宝贵,甚至是至高无上的价值。
然而,由个人而推至国家,分离也成为西方政治的传统。为了自由,不惜倾覆国家,闹他个天翻地覆。这也是从一战前一度只有19个国家的欧洲分裂为今天的45个国家,而且目前还有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意大利的撒丁岛、德国的巴伐利亚等遍及欧洲的约30个地区闹分离的深层原因。历史上,欧洲的确有瑞典和挪威(1905年)、捷克和斯洛伐克(1992年)等几次和平而成功的公投,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也以“人权高于主权”、“民主”等对其进行理论的阐发。但这种强调个体、愿意分离的价值观,恐怕才是更根本性的。当然,在现实利益面前,这种价值观在西方的推行也并非一番风顺,苏格兰公投即便在今天的欧洲也普遍不被认为是什么文明的典范,如果有实力,傻瓜才会让分离主义者“公投”。有分裂之虞的国家,无不严防死守,抑制分离势力的“公投”冲动;而西方历史上,公投失败或被扼杀的例证更多。
正是由于这种重视个体的个人主义,也导致西方有着与其他地区不同的国家观,最典型的就是社会契约论。契约论者认为,国家系由公民通过签订大契约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力而形成的,它不过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且其本身对个人利益也是一种威胁。对国家的不信任和警惕,始终是西方人紧绷的一根弦。社会契约论在西方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印证,的确有英国、美国等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契约而建构的。这种契约就是宪法,国家构建的这种模式,可称为“契约-合并”模式,其形成不仅是一个政治过程,更是一个法律和缔约过程。其特征是宪法(契约)先于国家而存在。这是一个机械的国家观,国家的形成不过是一个拼积木的过程,但每个积木都是独立的实体。那么,既然可以订立契约成立国家,自然也可以通过订约(公投及其谈判)来分裂国家。既然是通过缔约而合并,那么,合并的一方,怎么能够阻止平等的另一方要求分离呢?所以,所谓苏格兰“独立”(independence),本质上应该是苏格兰“分离”(secession),用独立一词不过是为了唤起苏格兰人民对反抗的历史记忆罢了。
但关键是,在西方之外的许多其他地区并不存在这种西方式重个体、爱分离的价值观,也不存在契约先于国家的国家观。典型如重视大一统的儒家文明,更强调同舟共济的集体互惠,王道无外的相濡以沫。大一统国家也不同于契约-合并型国家,她并非基于契约和法律而构建的机械体,而是人民融合一体的有机命运共同体,同气连枝,不可拆分;所谓“公投”,自然就很难、甚至不可能进入他们的视野,更不可能被列入他们的日程,甚至成为不可接受的伪命题。
苏格兰独立公投带给我们的思考是:西方的问题根植于“分”的太过分,很多时候,号称理性负责的个人主义实际上并不真能预见到其选择的长远结果并为其负责;而非西方、尤其是儒家文明的问题是“融”的太压抑,以至于个体承担了过多的代价,但却缺乏发声和参与的机会,有时候甚至导致周期性的系统崩溃。因此,在解决分裂的问题上,中西方应该借鉴各自的智慧,避免悲剧的极端。
(作者为《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来源:《金融时报》中文网201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