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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相鉴:商鞅变法的研究必要
王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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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法学理论

【关键词】商鞅变法 同位类似 同权革命 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专业方向:法理学、法律社会学

【收稿日期】2014年8月1日

【版权说明】作者授权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中国法学网首发"

【责任编辑】金玉珍

当代中国进行的改革,实质上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制度革命,目前正趋于深化。其深化路向,要求深入思索变革的逻辑。因为大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变革者往往选择在同根的同类事件中去寻找可借鉴经验。在前路需要确定的情境下,回首本国制度土壤上曾经的类似改革,从中提取社会变革经验,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古代中国几千年来的所有典型变革,只有商鞅变法是社会制度革命,而且真正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根基,沉淀了非同寻常的中华基因。中国古代的商鞅变法,是秦国君臣把握当时七国争雄的形势审时度势地锐意变革,使落后秦国后来居上,为秦始皇一统天下打下牢固基础。历史虽然不能重演,但社会发展规律往往体现出很大类似性。特别是同位相似的历史事件,往往具有很大的可比性。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在很大意义上也与商鞅变法相类似。同类相鉴,中国当代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入研究商鞅变法,寻找来自遥远年代所内涵的基因支持。

纵观中国历史,商鞅变法是唯一制度革命性的典型变革。其他诸如王安石变法等,是在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稳定前提下的自我调适,远远不是社会制度革命。商鞅变法是社会制度革命,中国历史上只有夏禹立国、戊戌变法、孙中山建立民国才能与之相提并论。而相对于后世不稳固如戊戌变法的制度革命,商鞅变法无疑更加成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之中,与那些在王朝衰落期进行的所谓变法相比,如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等,商鞅变法是在一个社会制度向另外一个社会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唯一成功案例。1 从这个意义上说,商鞅变法阻力最大,难度最大,盘整最难,也最具开创性。这个变法,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制度变革经验,成为后世变法的先验示范。前已述及,目前的改革具有革命意义,我国当代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意义上也是社会的制度革命。因此,可以对商鞅变法同类相鉴。由此,揭示二者类似性,成为逻辑必然。一般来说,商鞅变法与当代中国改革有几个类似方面:

第一,国家都处于大争之世。商鞅变法时的秦国,处于各个封国争夺国家生存权的激烈战国时代。如果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保障国家存续的制度路径,则国家就会在激烈竞争中失去生存可能。当代中国与此类似,新中国建立迄今,始终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重重包围之中。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制度竞争中,处于你死我活的生存对立之中。从热战到冷战,帝国主义国家亡我之心不死,新中国始终处于与敌对国家争夺国家生存权的艰难之中。作为具体表现,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已经深刻表明我国的生存难度。

第二,国家居弱图强。秦国商鞅变法,是穷弱秦国追求国富民强的制度推动。对秦国来说,它居于穷弱地位,寻找的是通过制度变革路径以获得富强地位。当代中国,也大抵如此。近代以来,中国始终处于东亚病夫的穷弱地位,被西方列强鄙视和侵略。但我国民众在民族先锋的带领下,追求国家独立自主,寻找国家富强的康庄大道。居弱图强,这是无数中华奋斗者所追求的核心目标,也必将是国家的基本目标。

第三,国家都是跨越型国家。对秦国来说,它是当时典型的跨越型国家,即因为生存危机,由奴隶制发展中国家阶段,突然间向封建社会发达国家阶段进行跨越。这种跨越尺度在当时来说,非常巨大。由此,秦国是一个跨越型的后起国家,要对当时最先进的封建制国家进行制度追赶和国力超越。当代中国也是如此,需要在资本主义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的前提下,对世界发达国家进行制度追赶,实现现代化。为了顺利实现追赶,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作为追赶基础,以避免同质制度基础上被西方发达引力吸引而依附于西方国家。这也就决定了,当代中国进行的制度追赶,又远远超过秦国当时的制度跨越和国力追赶。我们看到,当代中国建国以来都在不间断地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大跃进,希望尽可能短地"赶英超美"。

第四,国家都进行同权革命。对秦国的商鞅变法来说,确实是通过制度革命再造出另外一个"新秦国"。其基本特征,在于保持了秦国的政权归属,即国家所有权仍然掌握在赢氏部族手中。可以说,商鞅变法实现了秦国的同权革命。与此类似,当代中国在保证执政权归属于中国共产党前提下,进行制度革命,从封建社会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同时,又不间断地从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实现的也是同权革命。同权革命,在人类史上并不多见,因此没有被深入研究过,却因为当代中国在世界国家体系中越来越重要,必将被人们所注意。

第五,国家都需要"生存速度"。在后起国家对发达国家追赶的过程中,国家都需要保持一个"生存速度",即用一定的发展速度来保证国家的存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对冲社会制度革命产生的社会反抗,使社会在稳态中得以存续和发展。秦国商鞅变法时,要对付的是国内外敌人,因此,必须进行快速变革才能有效推行变法措施,实现变法目标。当代中国更是如此,在资本主义包围密不透风的前提下,如果不能获得生存速度,国家就会在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竞争的同位比价中失去存在合理性,进而失去民众支持,所谓的社会制度变革将无从谈起。所以,我国要首先侧重于重工业,轻视轻工业和民众消费。正是如此,一定高位的GDP速度对我国来说,特别重要。

第六,国家都要进入法治社会。社会制度革命的时代,往往暗含着对规则体系的重视,因此形成对法治社会的要求。虽然社会革命延续时期又长又短,因此对法治的需要可前可后,对规则体系以保障新社会制度的基本需求,却都是共性。秦国商鞅变法,需要建立封建主义法制体系,实现战时法治来加以巩固,实现秦国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可以说,秦国实现的战时法治,是中国古代时期唯一的古典法治时代。汉朝以后的所谓法治,都是掺进杂质的浅度法治。与秦国对法治的要求类似,当代中国进行社会制度变革,同样也要求法治。虽然在新中国前一段巩固政权时期,出现过忽视法制的现象,却也为后来重视法治奠定了基础。可以说,中国当代对法治的重视,已经达到中国有史以来的最大值。法治中国的建设,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建设新局面。相对于秦国时期的战时法治,当代中国建设的法治,将呈现出更加深化的法治状态,甚至将因为其空前的制度建设而创造出人类史上最辉煌的"中国法治"。

因为上述商鞅变法与当代中国改革的类似性,研究商鞅变法就具有了很强大的当代合理性和必要性。商鞅变法为什么会发生?它为什么能实现强大的制度匹配?商鞅变法体现出哪些可资借鉴的变革逻辑?都需要在深入研究中予以揭示。

注释:

1衰世变法必然失败,这是一个基本规律。因为在衰亡的国家社会中,已经形成了结构固化的自持趋势,任何变法者都无法与有组织化的反变法集团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