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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题为《莫以宗教信仰论文明高下》,有删节。
发展往往与困扰同在,希望总是与焦虑并存。同其他变革社会一样,高速变迁的中国在创造机遇和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经济发展了,生活改善了,社会多元了,文化丰富了,但道德却好像有点儿"稀缺了"。调查显示,近年来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不容乐观。陌生人"不可靠",商人"不可靠",媒体"不可靠",慈善也"不可靠","逢官必疑"、"逢事必疑"渐成"气候",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不少人发现,虽然生活改善了,但活得有点儿累,有点儿烦,有点儿不愉快,有点儿不安全,有点儿不充实,有点儿没尊严,感觉没"活个人样儿出来","挺没意思的"。而某些领域客观存在的冷漠自私、坑蒙拐骗、掺杂使假、贪污腐化,也的确说明当前"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到了"严重地步"。
"道德焦虑"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但如何解决,人们却显然认识不一。多年来,一种认为中国社会道德滑坡源于宗教信仰的缺失,或者说只有宗教信仰才能挽救中国道德社会的说法,始终在社会上--尤其是知识界萦绕。近年来,随着变革期社会问题的多发,这种论说更是愈加炽烈。在知识界尤其是互联网新媒体上,"社会堕落是无神论泛滥的必然结果"、"地球已经无法阻止我们的道德堕落了"、"中国开始尝到道德伦丧的恶果"、"中国人缺乏宗教信仰非常可怕"……等类似文章多如牛毛。最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广泛的《有信仰与无信仰家族200年的对比》一文,故意曲解美国学者温希普(A.E.Winship)《朱克-爱德华兹家族》(Jukes-Edwards)一书中的研究,宣扬说爱德华兹家族后裔多社会贤达而朱克家族多社会渣滓,原因在于这两个家族有无宗教信仰。而作者温希普所原意却是教育与血统,并未强调什么宗教信仰。
当然,宗教信仰对人们的道德塑造有着无可置疑的重要作用,完全依靠世俗,也的确很难震撼心灵,化民导善。但认为宗教信仰是挽救道德滑坡的灵丹妙药,却可能是夸大其词,太过似是而非了:信仰是否就完全等同于宗教信仰,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与西方一神教的宗教信仰是否完全同质,有宗教信仰的人是否一定会慈悲向善?答案恐怕都很难说是完全肯定的。且不说欧洲历史上的宗教迫害、战争甚至屠杀罄竹难书;即便今天,宗教极端主义不也是世界动荡和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吗?历史上西方的殖民侵略,有哪一次能少得了"宗教信仰"人士的参与?难道他们的宗教信仰认为服务士兵比反战更道德?即便在今天,跪下身来念念有词,站立起来巧取豪夺者,不同样比比皆是吗?因此,"道德滑坡源于宗教信仰缺乏"论,抑或"宗教信仰才能解决中国道德滑坡"论,从正面说,也许是面对道德焦虑的慌不择路;从负面说,它不过是无知者的感情宣泄,甚至可能是某些别有用心者的文明竞争策略。
实际上,道德滑坡在很大程度上是变革社会的副产品。不管是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还是近代的英法德美,哪个国家在转型期未曾遭遇社会结构紊乱、社会关系失调以及社会道德滑坡的难题呢?十字军东征、三十年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等人类的大灾难中,那一次"宗教信仰"不是束手无策,有时甚至还推波助澜?比如,曾经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美国,在19世纪末的经济腾飞期,由于贪污腐败、贫富分化、环境污染、司法不公、种族歧视、政治操纵、犯罪高发、道德滑坡、黑社会横行、食品卫生危机等种种败德行为,导致一半的欧洲新移民"誓将去汝",重新移回欧洲。幸运的是,它们成功度过了艰难,进入现代。尽管其成功的秘诀里也许有一点宗教信仰的成分,但更重要的却显然是社会发展与制度完善。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还是新兴势力对传统欧洲宗教的突破。而正是在这种突破中,由于混淆了宗教信仰与道德,导致了思想与道德的分离,社会道德的失范,也埋下了西方种种社会弊病的伏笔。
更重要的是,对于整体上宗教氛围不浓的中国社会而言,靠飘渺的外在"宗教信仰"来约束,实际上是放弃了个人作为主体的道德担当。持有这种认识的人将自己当成了社会道德问题的旁观者,甚至超越者,而不是当事者。好像社会道德的滑坡与己无关,甚至当芸芸众生在道德沦陷的泥沼中挣扎时,凭藉宗教信仰的加持,自己还具有了俯视红尘的超验高度。然而,问题在于,对于社会道德的滑坡,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免责"?对于重建道德与美好,我们又如何能够置身事外呢? "反躬自省,明德修身",才是最应该的选择。这正是我国先贤说言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从孔子的"内自省",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孟子的"责己",宋明之后思想家们所提倡的"省察",实际上殊途同归。"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从而提升道德,自省成仁。
元代许衡曾言:"责得人深者必自恕,责得己深者必薄责于人,盖亦不暇责人也。自责以至于圣贤地面,何暇有工夫责人。"因此,面对不断蔓延的道德焦虑,"宗教信仰"固然是可能起到某些效果的阻燃剂,但"从我做起"的自省、自责与自新,自身道德修养的加强与提升--"道德自救"才是根本之计,更是我们文明自身所固有的内在力量。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反躬自省,能够让我们内视自己的缺陷,警惕无聊的道德优越感,放弃道德完美的幻象,在尽可能实现自我人格完善的同时,以更大的包容来理解他人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从而不会对他人的缺点"见猎心喜",甚至当面颐指气使,背后指指戳戳。我们也会更加认识到,人不是神,会存在偏狭、自私、冲动、狭隘、撒谎、欺诈、劫掠、杀害等种种的缺陷,但这些缺陷属于抽象的、普遍的人,而不是某个种族、民族、宗教或国家的固有属性。将优秀的品质归结于某些具体的群体,将败德堕落归结为另外一些具体的群体,不仅有种族或宗教歧视的嫌疑,其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