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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法治为依托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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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编辑部主任、研究员曲相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做出了系统部署。从“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释放了坚定不移改革开放的信号。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是一个系统工程,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开放也是一项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

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与活力,而法治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是国际社会的共享基本价值,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之一。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贯彻“六个坚持”原则,包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是以法治为依托和保障的对外开放。涉外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诸多方面。其中,加强和完善涉外领域立法,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涉外法律体系逐渐建立。2023年通过的对外关系法是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基础性法律。我国当以对外关系法为基础,发挥对外关系法的统筹作用,进一步完善对外关系法体系。除了综合性涉外立法,我国还要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成为国际法治的参与者、推动者、维护者。除了制定法律规则,我们还要建立相应的执法、司法机制以及法律服务机制,努力促进国际间的善意合作,例如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发展跨国法律协助与合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和国际调解院建设,依法防范、反击侵害我国国家利益的行为等等。

2024年《国际法研究》开设了涉外法治专栏,推出了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专题、对外关系法专题等文章。今后《国际法研究》将会在主编的领导下,继续做好主题宣传阐释工作,通过涉外法治专栏等方式,引领和推动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研究,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