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法学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座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所在地址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张友渔、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陈甦。现任所长:莫纪宏……<详情>
现任领导
联合党委书记所长
副所长
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 <详情>
联合党委书记 主持所务工作
小
中
大
2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2024年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系列讲座第一场在京举行,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周辉作题为“人工智能立法:美欧实践与中国方案”的学术报告。
周辉主要围绕当前人工智能的安全风险、美国与欧盟的人工智能立法现状、我国《人工智能示范法》的内容及意义等方面作学术报告。他介绍,大数据、算力(GPU芯片)、算法(深度学习)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三大要素。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通用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将是下一个研究和应用的前沿领域,而算力则是制约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关键要素。依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方法,可将人工智能的全生命周期划分为研发和提供两个阶段,包括数据收集、算法模型设计与训练、部署与使用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风险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个人权益安全风险、社会公共利益损害风险和国家安全风险。
周辉介绍,美国于2018—2022年间正式公布了《2020年国家人工智能倡议法》等四部重要的人工智能立法,2023年提出的人工智能相关法案多达170余项。2023年10月签署的《关于安全、可靠和可信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内容广泛全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鲜明的市场导向性。但由于行政命令约束力有限,当下美国全国性的人工智能立法依然非常困难。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IA)于2024年正式生效,其侧重风险分级管理,规定了透明度、监管沙盒、人工智能办公室等内容。但该法案也面临着一些实践问题,例如法案的监管效力缺乏保障、各成员国可能产生不同的解释和执行方法等。
2023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状况调研”课题组起草发布了《人工智能示范法1.0(专家建议稿)》(以下简称《示范法》),受到广泛关注。作为该项目首席专家,周辉对《示范法》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示范法》立旨在更好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法治道路上实现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深度融合,提出了人工智能立法的中国方案。在权利义务分配方面,《示范法》规定了人工智能研发者、提供者作为法律主体,并分别设定了相应的义务。在人工智能管理制度方面,《示范法》提出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监管沙盒制度,并建议设立统一的人工智能主管机关。在支持与促进人工智能发展方面,《示范法》规定了安全投入税额抵免、人工智能特区及授权立法等内容。
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发言
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
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出席讲座。他表示,此次论坛选题新颖、研讨深入,体现了传统部门法学与数字法学交叉融合的重要意义。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讲座。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论坛,并围绕人工智能安全与监管措施、人工智能特区的利弊分析、我国人工智能立法模式选择、人工智能监管的跨境合作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法学研究所科研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