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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学所举办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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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网讯(记者富家奇)作为法学研究领域的“国家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法律实务部门紧密合作,近年来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后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法学网、八角楼咖啡屋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国家安全教育公众咨询活动。

上午9时许,主办方已在位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公园东侧的八角楼咖啡屋外,设置好了咨询台,悬挂起宣传标语,并开始向过往市民免费发放《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文本以及其他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同时递上热气腾腾的咖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刘小妹副研究员在活动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提出的具体要求。本次活动的举办,旨在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让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广大市民心中生根发芽,用以推动《国家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国家安全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正是要为公民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针对“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金融安全”“互联网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问题,结合《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市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和答疑。参加活动的市民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上班路上的年轻人,还有执勤的交警。他们纷纷表示,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了,老百姓才能真正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他们知道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并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主办方在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八角楼咖啡屋正式命名为“宪法咖啡屋”揭牌仪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亲自为其揭牌。由著名宪法学家、原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庆福老先生题写的“咖啡温馨片刻宪法温暖一生”的字匾,悬挂在宪法咖啡屋内,与屋外的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画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八角楼咖啡屋曾于去年12月4日举办过“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这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普法窗口,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公众咨询活动结束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座谈会”。来自法学理论界的学者、有关国家机关的实务专家以及新闻媒体记者近30人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首先观看了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精心制作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片。其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兼法宣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向与会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详细介绍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起草过程,以及在起草过程中如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公民、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尽的法律义务等事项。

 

 

莫纪宏研究员介绍到,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的涉及各领域国家安全事项的基础性法律。通过与1993年旧《国家安全法》相对比就可发现,旧《国家安全法》是专门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的法律,具有专业性;新《国家安全法》规定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中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具有“全民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是针对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和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莫纪宏研究员认为,在实践中具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必须要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新《国家安全法》正是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上述要求,规定了13个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涉及到传统安全意义上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也涉及到非传统意义的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和新型安全等等。与此同时,在新《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又明确了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在第六章又明确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对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各项法律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新《国家安全法》不仅拓展了国家安全的范围,而且扩大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主体范围,使得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具有了全民性的法律基础。此外,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新《国家安全法》只是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对国家安全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些原则性规定还需要制定其他法律法规来加以具体化,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生效的《反恐怖主义法》,还有正在审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和《网络安全法》等等。总之,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2015年《国家安全法》为依据,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丛文胜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李忠主任、陈根发副主任等与会专家学者踊跃发言,畅谈自己对学习新《国家安全法》的体会,提出了保障《国家安全法》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多项实质性建议。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以上述独特方式为2015年7月1日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庆生,体现了《国家安全法》所要求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全民性要求”,突出了科研机构研学结合、研用结合的新型国家智库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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