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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荣梅主任在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的主旨报告
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新时代首都发展”,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谈一谈,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我们在推进地方立法实践中的收获与思考。
一、高举思想旗帜、对标最新要求,不断提升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高度和行动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在立法方面,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出决定,鲜明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系统部署了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开门立法、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等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持续强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党的二十大特别强调,要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首次将立法的“时效性”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列提出,时效性成为衡量高质量立法的重要指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分就“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明确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等任务要求。今年9月14日,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讲话中对人大作用作出新概括,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使得我们对立法主导作用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要点”,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坚持依法履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有效把握立法需求、凝聚立法共识,更好服务北京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坚持开门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活动的参与;切实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更好发挥把关作用”5个方面工作具体要求。我体会,就立法工作而言,这既是以往地方立法有效机制的总结固化,更是在立法实践中进一步深刻把握首都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法篇的踏实举措和重要抓手,需要我们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更多更好的立法实践和探索作出新的回答。
二、践行首善标准、突出引领带动,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治理。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制定并实施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五年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目前,本市共有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73件,覆盖经济、文化、社会和人大制度等诸多领域,为全市优功能、促协同、强创新、稳增长、惠民生、保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着力科技创新引领、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外商投资条例,修改审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首都规划和城市建设方面,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促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论证城市副中心条例、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立法,制定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实施反恐法办法、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改消防条例,推动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聚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矛盾问题,增进民生福祉,论证养老服务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加大民生服务保障力度。京津冀协同立法方面,三地人大协同立法不断走深走实,论证永定河保护条例、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相关立法,作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决定,制定推进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规定等,有效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立法实践中,我们围绕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立机制。一是建立“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工作机制。在法定审议程序不变前提下,常委会法工委、其他工作机构提前介入,与政府部门组建专班,联合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双方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共同牵头,力求将部门利益和重大分歧消除在进入法定审议程序之前。二是建立“双向进入、四方会商”工作机制。针对法规草案起草审议过程中出现的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问题,提出在立项前、政府常务会研究前、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前、表决通过前四个节点,政府主责部门、司法局、人大专委办和法工委四家“一把手”集体会商,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我们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健全开门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级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就重要法规,特别是关系千家万户人民群众利益的法规到代表家站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的制度。二是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机制。推进代表“菜单式”服务,健全“万名代表走基层”工作机制,利用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种方式保障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广泛征求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三是完善法治建设顾问制度。四是“借用外脑”,与中国政法合作建立立法研究基地。五是完善法规宣传机制。倡导立法者率先普法的理念,法规通过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市主要媒体和常委会网站进行立法内容解读,成功打造“立法者说”新媒体宣传品牌。六是高质量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立法提供有力的民意支撑。设立2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建立“点读立法”机制,组织项目负责人赴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法规解读和征求意见研究反馈。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上培育立法宣讲员,切实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骨干队伍对立法工作的感性认识,增强“点”上解读立法、宣传立法的工作实效。
近几年的立法工作实践启示我们,地方立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力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实现地方立法工作导向由总结固化成熟经验向引领、推动改革转变,由填补空白解决“有没有、够不够”向“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转变。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必须筹划超前一步,设计组合拳、压实部门责任、统筹调度审议次序、综合运用立改废释,谋而后定,环环相扣,稳扎稳打,注重形成法规体系优势;必须行动向前一步,做实提前介入、拓展代表参与程度、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法规起草阶段校准立法主旨、解决重大分歧,力争尽可能广泛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得到明显提升。
三、科学谋篇布局、落细创新举措,持续推动北京地方人大立法提质增效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编制2025年立法计划时,我们强调突出重点,聚焦中心大局所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重点加大优化提升首都功能、落实市委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要求的项目比重;做到有序衔接,特别注重与五年立法规划、与京津冀协同立法规划衔接,注重匹配全国人大有关立法进程、依据立法后评估、法规清理结果安排立法修法项目,注重持续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有效回应三中全会对于深化立法改革的工作要求。
立法计划尚在编制过程中,依据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作出安排,回应社会各方关切,我们8月份通过向有关单位书面发函、发布社会公告等方式广泛征集立法选题项目建议,收到各方面提出的建议项目有130多项,说明社会各界对立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里向大家通报这些项目,就是希望各位专家、各位同仁能在今后我们立法项目具体推进中发挥所长,不吝指教,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行应尽职责。
我就作以上汇报。最后,再次对学会领导以及在座各位专家、各位同仁对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