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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邀请,日内瓦人道法与人权法研究院项目主任卡梅利亚·科密雷瓦在国际法研究所发表了题为“今天的多边外交:比以往更弱还是更强,抑或是亦弱亦强”的演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君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张卫华助理研究员担任评议人。
在正式演讲之前,科密雷瓦与大家分享了她在日内瓦的经历,以及对法律人与外交官进行良好合作的愿景。接下来她请在座的专家学者可以对她的演讲主题先提出一些自己关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君副研究员提出了有关主权与多边主义之间紧张关系的疑问;郝鲁怡副研究员提出了多边主义背景下难民问题的疑问;曲相霏研究员提出了有关多边主义底线的疑问,什么是可以协商的?什么事不可以协商的?
科密雷瓦女士在演讲中主要谈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多边外交的含义,以及联合国的作用。她认为,多边外交首先意味着普遍性,联合国是一个国家可以讨论共同点的场所,是外交官们进行法律制定,达成协议的场所。不过,有意思的是,许多立法、达成协议和交流实际上都不是在正式的会议场合实现的,而是外交官们在餐厅里实现的。并且,越是大国,外交官本人的自主决策空间就越小,他们与各自祖国的首都保持着紧密联系。这些多边交流和联系过程是循环无止境的。第二,国家为什么要进行多边外交?她在这个问题上强调非国家主体的重要性,这里的非国家主体并不限于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实体和其它组织与国家一道,都参与了联合国的交流论坛。接下来她以叙利亚为例,说明国家之间即便在某些地区性问题上存在冲突,但在联合国这一普遍性论坛中,国家愿意坐下来讨论他们可能存在共同点的话题,这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声誉。她还介绍了联合国秘书长及其背后的庞大团队,他们维护和促进联合国这一普遍多边性论坛的运转。第三,国家与非国家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非国家主体,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他们与国家一道,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的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多边组织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发挥国家没有的优势。科密雷瓦女士还提到了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对商业,以及商业与人权关系的重视。在多边主义中,我们必须认识到非国家主体的重要地位。第四,国家与国家间的交流合作。联合国将世界连接起来,将不同的国家连接起来。如果一国,即便是超级大国想要在某些全球事务上发挥影响,她必须获得其他国家的支持,国家间需要达成一致。联合国提供的多边平台,是一个混合性质的,既有双边的、地区的,也有多边的交流。第五,联合国是一个制定法律的场所而非战场。科密雷瓦女士介绍了一项条约的诞生过程,包括立法过程和外交过程,并主要介绍了“进攻型外交(aggressive diplomacy)”和“离席外交(abstenia diplomacy)”的形态。她将多边交流比喻为一张蜘蛛网。之后,她还阐述了在21世纪多边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所面临的挑战,比如气候变化和互联网所带来的挑战。第六,多边外交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她认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是多边外交目标实现的结果。最后,她总结了多边外交的黄金三法则:关注你所在的国家团体,但追逐你自己的目标!与国家团体同行,但展现出你的领导力!与每一个人交谈,与那些不想说话的人交谈,关注你所在的联结网!
评议人戴瑞君对科密雷瓦女士的演讲做了很好的总结,并从人权角度阐释了国家在多边外交平台上的交流与合作。评议人张卫华则提出北京在建设多边外交平台上是否做的不够,中国在当前如此复杂的世界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的问题。科密雷瓦女士对他们的疑问做了细致的回答和阐释,但也指出这些都是开放式问题,我们应当一步一步来。最后,现场其它专家学者和与会学生也与科密雷瓦女士进行了观点交流和互动。
撰稿人(魏妩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