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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4年中国金融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环节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多部相关法律法规被列入中央立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制定金融法,多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法取得新进展;金融监管部门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稳定执法机构与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稳定司法机构,有效处理金融稳定相关司法案件。2025年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金融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稳定司法能力。
关键词:金融稳定;法治金融;稳定立法;金融稳定执法;金融稳定司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的首个年份,也是中国金融稳定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年份。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仍然是2024年中国金融工作与金融稳定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围绕上述各项任务,在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密切配合,2024年中国金融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环节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在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制定金融法[1],开启了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新篇章[2],对中国金融稳定法治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一、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立法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稳定法立法取得重大新进展,多部金融稳定相关立法列入中央立法规划,多部金融稳定相关立法取得新进展,各地继续积极探索金融稳定地方立法。
(一)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取得重大新进展
自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金融稳定法立法的后续进展。尤其是2023年中国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成果需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总体上维持草案征求意见稿与草案一审稿的框架体系与立法思路,但在体制机制与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完善和创新[3]。
(二)多部相关法律法规被列入中央立法规划
2024年5月8日,全国人大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金融稳定法”列入16件“继续审议的法律案”中,将“企业破产法(修改)、反洗钱法(修改)”列入23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将“修改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研究包括金融监管制度在内的金融方面综合性法律”列入“预备审议项目”[4]。
2024年5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列入21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并“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同时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修订)”列入30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提出“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预备修订外汇管理条例”[5]。
(三)多部金融稳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法取得新进展
2024年,与金融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也在稳步推进,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出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反洗钱法》修改完成。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新修订的《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6]。《反洗钱法》的修改完成,是中国金融稳定立法的重要成果。
二是金融法立法工作启动。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不仅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还明确提出要“制定金融法”[7],金融法制定正式提上日程[8],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全新阶段。在2024年9月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确认,司法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金融法草案[9]。制定金融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在金融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10]。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制定、修订加快推进。
四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或转发金融稳定相关规定。202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维护保险行业金融稳定、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多措并举优化支付服务,有效提升了支付便利性,对维护金融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维护期货市场金融稳定、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通过多部与金融稳定相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先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规章;金融监管总局先后通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中国证监会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上述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通过,对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六是涉外金融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2024年,国家外汇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涉外金融领域立法,维护金融稳定大局、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四)各地继续积极探索金融稳定地方立法
在中央层面,国务院正在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从地方层面来看,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多个地区出台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另有重庆等地正在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定。
二、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执法工作面临艰巨的任务,也取得了新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金融稳定执法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先后召开年度会议,对2024年度相关工作任务进行部署。2024年1月4日至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工作[11]。2024年1月4日至5日,国家外汇局召开2024年国家外汇局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12]。2024年1月25日至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13]。2024年1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14]。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对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进行总结,安排2024年金融稳定工作[15]。2024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金融稳定执法机构与工作机制建设
2024年是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成立、地方银监局改组为金融监管局之后的第一个完整年,也是加强金融稳定执法机构与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一年。2024年,中央稳步推进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划转、“三定”制定等方面的工作,11个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获批[16],金融稳定执法机构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对房地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依法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总体来看,2024年的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过程中,防范化解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依然是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根据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论断[17],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2024年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并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下调并统一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住房贷款首付和利率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被称为“517新政”,对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18]。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19]。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在2024年12月24~25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将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1]。
(三)深入推进依法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稳健与否,直接影响金融安全,关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安全稳定。因此,依法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仍然是2024年金融稳定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2024年1月召开的金融监管总局工作会议将“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之首,充分体现了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的高度重视。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取得积极进展[22]。典型案例包括:2024年4月,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获批[23];2024年6月,辽宁金融监管局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24]。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年内已有171家银行被吸收合并、重组合并或直接解散[25]。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提出,要“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26],表明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四)大力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
2024年,依法防范化解地方债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面对严峻的地方债风险,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金融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积极成效[27]。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8],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金融风险。
(五)依法防范化解外汇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1月24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合作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29]。202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内地—香港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30],优化“债券通”“互换通”直接入市运行机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外资在华设立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并及时推出“三联通、三便利”金融举措,发布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2024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座谈会,听取外资金融机构意见建议[31],为今后更好地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依据。
(六)依法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毫不放松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然是2024年金融稳定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2024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案件处置、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落实”,强调要“着力完善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32],对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进行专门部署。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积极行动,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印发《关于做好非法金融活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预警[33]。2024年9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防非打非工作全链条治理”,要“强化央地协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34],充分体现了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度重视。
三、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司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2024年,进一步健全金融稳定司法机构,有效处理大量金融稳定相关司法案件,深入推进金融稳定司法理论研究与工作交流。
(一)进一步健全金融稳定司法机构
2024年,全国多个金融审判机构设立,金融稳定司法机构进一步健全。例如,2024年4月2日,江西省抚州市首家金融执行法庭在抚州市临川区揭牌成立[35]。此外,全国各地还积极探索金融司法管辖新路径以及金融法院巡回审判机制。例如,自2024年5月20日起,沈阳金融法庭开始跨区域集中管辖沈阳都市圈“七市一区”的第一审及对应基层法院上诉的第二审涉金融民事和行政案件[36];2024年6月6日,北京金融法院与CBD管委会签署涉外金融法治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涉外金融巡回审判机制落地CBD[37];2024年6月7日,丰台区人民政府与北京金融法院共同举办北京金融法院丽泽金融商务区金融巡回审判庭揭牌仪式,北京金融法院巡回审判机制在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落地[38]。
(二)有效处理大量金融稳定相关司法案件
2024年,各地金融法院、金融法庭、金融审判庭审判处理了大量金融案件。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4年2月底,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925件,审结、执结案件20228件,总标的额超过8000亿元[39];上海金融法院六年受案4.5万件,标的额1.26万亿元[40]。
(三)深入推进金融稳定司法理论研究与工作交流
一是加强金融审判培训工作。例如,2024年9月9日至14日,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培训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41],对加强金融审判工作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二是及时发布金融相关案例。2024年10月17日,成渝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典型案例[42];2024年11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及辖区法院发布金融纠纷典型案例[43]。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2024年5月16日,成渝金融法院与重庆证监局、四川证监局召开2024年度三方联席会议,加强证券监管与金融司法协同治理,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44];2024年8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金融领域法治环境建设”座谈交流会[45]。四是主动召开各种专家论证会,举办或积极参加相关论坛活动。2024年10月19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46]。五是各地金融法院、金融法庭不断加强金融稳定司法工作交流。
四、2025年金融稳定法治建设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2025年将会进一步巩固落实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金融稳定法治建设。从立法环节来看,需要积极推动金融稳定立法,争取推动金融稳定法尽快出台,稳步推进金融法起草工作,加速推进金融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从执法环节来看,需要进一步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从司法环节来看,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稳定司法能力。
(一)在立法环节,金融稳定法有望出台,金融法起草工作稳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多部金融领域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加快推进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开启中国金融法治建设新篇章[47]。2025年,中国金融立法完善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自2022年正式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4年11月5日的《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后续审议工作。推动加快制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4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反洗钱法》已经通过审议,完成修改完善;金融稳定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有望在2025年的第三次审议中通过;金融法起草工作稳步推进,有望在2025年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尽快提请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有望在2025年加快推进。
(二)在执法环节,需要进一步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2025年金融稳定执法工作将会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围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这一重点任务,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2025年金融稳定执法工作的重心包括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49]。就外汇管理工作来看,2025年将会围绕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以及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在司法环节,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稳定司法能力金融司法是金融稳定的关键环节,加强金融稳定司法工作不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2025年,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稳定司法能力。考虑到金融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以及金融司法工作较强的专业性,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稳定司法机构建设,充实现有的金融法院和金融法庭,考虑设立新的金融法院和金融法庭,探索金融司法新机制。2025年,随着金融稳定法、金融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金融司法工作也必将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24,第20页。
[2]肖京:《以制定金融法开启金融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国外汇》2024年第20期。
[3]肖京:《〈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主要创新与优化建议》,《中国外汇》2024年第16期。
[4]《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5/t20240508_43698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5/content_6950093.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6]朱宁宁:《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法治化水平——解读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法治日报》2024年11月11日,第2版。
[7]《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24,第20页。
[8]秦燕玲:《金融法制定提上日程,完备体系确保监管全覆盖》,《证券时报》2024年7月26日,第A01版。
[9]贺觉渊:《司法部介绍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快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抓紧研究起草金融法草案》,《证券时报》2024年9月7日,第A02版。
[10]肖京:《以制定金融法开启金融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国外汇》2024年第20期。
[11]《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194629/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2]《2024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外汇局,https://www.safe.gov.cn/safe/2024/0105/2377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3]《中国证监会召开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59642/content.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金融监管总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0289&itemId=915&generaltype=0,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5]《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329464/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6]《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309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7]《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7/content_6893950.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8]《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9/content_6976686.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9]《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二〇二五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人民日报》2024年12月10日,第1版。
[20]《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258.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1]《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jsyw/art/2024/art_5f5e8be879754a2b92dd4add8069170f.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309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金融监管总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7682&itemId=4110&generaltype=1,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https://www.cbirc.gov.cn/branch/liaon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66532&itemId=1689,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5]黄冰玉、马慜:《中小银行“洗牌”进行时》,《上海证券报》2024年12月21日,第3版。
[26]《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258.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7]《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309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8]《化债“组合拳”发力,为地方发展减负担、增动能》,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1/content_6985762.htm,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9]《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举措:“债券通”债券纳入香港金融管理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217436/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0]《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开展内地—香港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42228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1]《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0042/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2]《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8855&itemId=915&generaltype=0,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https://www.cbirc.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66243&itemId=1203&generaltype=0,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4]《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77673&itemId=915&generaltype=0,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5]《江西抚州首家金融执行法庭成立》,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4/id/788953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6]《服务实体经济打造司法品牌——沈阳金融法庭助力沈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sy.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242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7]《北京金融法院涉外金融巡回审判机制在北京CBD落地》,北京金融法院,https://bjfc.bjcourt.gov.cn/cac/1718178519694.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8]《北京金融法院巡回审判机制在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落地》,北京金融法院,https://bjfc.bjcourt.gov.cn/cac/171817867763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9]《以审判树规则 以协同促治理——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北京金融法院,https://bjfc.bjcourt.gov.cn/cac/171082266948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0]《上海金融法院六年受案4.5万起,标的额1.26万亿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五位一体”协同体系初步建立》,上海金融法院,http://www.shjrfy.gov.cn/jrfy/gweb/xx_view.jsp?pa=aaWQ9MTA3NzcPdcssz,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1]《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培训班举办》,国家法官学院,http://njc.gjfgxy.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090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2]《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一周年运行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成渝金融法院,http://cyjrf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649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3]《成渝金融法院及辖区法院金融纠纷典型案例》,成渝金融法院,http://cyjrf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32663.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4]《重庆证监局、四川证监局、成渝金融法院召开2024年度三方联席会议》,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chongqing/c101075/c7482479/content.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5]《北京金融法院、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金融领域法治环境建设座谈会》,北京金融法院,https://bjfc.bjcourt.gov.cn/cac/172613375715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6]《2024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成功举办》,北京金融法院,https://bjfc.bjcourt.gov.cn/cac/173025870426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7]肖京:《以制定金融法开启金融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国外汇》2024年第20期。
[48]《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309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49]《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503095/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作者:肖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法治发展报告 No.23(202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年4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