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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
——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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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是一系列名词概念的总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法治实践等。它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的集大成者。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灵魂旗帜和精髓要义。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标识和法理表达。概括来讲,中国式现代化从以下三个方面,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以新内涵。

 

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新的哲学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切合中国实际,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践证明,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从世界法治文明角度来看,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坚持法治的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原则,广泛汲取包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内的各大法系有益成果的精髓,蕴含着人类法治文明的丰富内涵,彰显出世界法治发展的许多共同特征。主要包括:坚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包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坚持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确认“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一般性特征,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绝不是世界民主法治文明体系的异类或局外人,而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和典型代表,是人类法治文明百花园中绚丽多彩的东方法治文明之花。

从中华法治文明角度来看,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秉持法治的特殊性、差异性原则,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条件出发,走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发展道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基础和思想引领;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把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法治观、人权观、国家观等融入并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在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中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和本质要求,致力于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努力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坚持“两个结合”和“两创”方针,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文化底蕴

 

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根。“魂脉”决定旗帜和方向,“根脉”决定基因和底色,两者不可或缺、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建设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个结合”,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提出了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昭示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文化品格和文明特性。新时代建设中华法治文明,要守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确保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创造与创新为主要途径,以转化与发展为根本动力,着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内涵与时代需求相融合、突出特征与现实国情相契合、表达方式与法治发展相适应。只有始终不渝坚持“两个结合”,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深入挖掘中华五千多年文明的精髓,厚植理论和制度创新的历史根基、文化血脉,才能在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吸收与创新发展,让古老的中华法治文明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法治精神力量。

 

坚持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相统一,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法治与现代化相伴而生、相辅相成。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奋斗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加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注入强大动力。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把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与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1.宪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依据

宪法关于国家发展目标和指导原则的内容,体现了我国宪法对国家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的明确规定,强调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重要原则。这些内容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国家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遵循,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和有力法治保障。

2.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是多层次、全方位、制度化、法律化的。例如,弘扬法治蕴含的民主平等、公平正义、尊严安全、和谐美丽、文明大同、和平发展等价值理念,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共识,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又如,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基本原则、重大关系、重大利益、重要目标等纳入法律规范和调整范围,使之获得法治上的稳定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本遵循。再如,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以现代化善治体系和善治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轨道”

这种重要“轨道”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确保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二是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我们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略,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法治化;三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依法推进、行稳致远。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建设,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注入不竭动力,以良法善治更好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以便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