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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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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关系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供法治保障,以高质量法治支撑高质量发展。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法治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有效手段,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法治工作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有机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密围绕和有效回应总体布局对法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要求。在经济建设方面,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建设法治经济;在政治建设方面,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文化建设方面,要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建设法治文化;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坚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建设法治社会;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以及网络信息、新兴科技、公共卫生等各领域国家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国家治理是国家制度的集中体现,要适应时代变化和形势发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李洪雷,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人事教育局副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