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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支持经济全球化发展以及改善全球治理的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当前,全球共同面临着治理问题、信任问题、发展问题以及和平问题等,建设一个更加美好世界的任务依然艰巨。展望未来,共建“一带一路”应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价值目标,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贡献更多更好的中国力量。
一、共建“一带一路”是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之路
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9月和10月,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和共建国家繁荣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10年来,“一带一路”的贸易投资规模持续增长,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扩展。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提高了国内各区域开放水平,拓展了对外开放领域,推动了制度型开放,构建了广泛的朋友圈,探索了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同共建国家互利共赢。据统计,2023年1—8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0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725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我国维护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繁荣发展之路。
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为我国改革开放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为全球经贸合作以及世界经济繁荣发展提供了新方案。在应对全球性危机和实现长远发展中,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7.7万列,运送货物731万标准箱,货值超3400亿美元。中巴经济走廊截至2022年底累计为巴基斯坦带来直接投资254亿美元,累计创造23.6万个就业岗位。“一带一路”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
二、共建“一带一路”是携手应对全球性危机的合作之路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区冲突、军备竞赛、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危机、全球贫困等对全球繁荣发展产生严峻的挑战。全球共同面临着治理问题、信任问题、发展问题以及和平问题等,建设一个更加美好世界的任务依然艰巨。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全球和平与发展的稳定剂、促进剂,日益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产品。截至2023年7月底,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其中,共建议题已拓展到绿色发展、数字经济、蓝色经济等新兴前沿领域。
与中国提出以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发展的理念不同,极个别国家仍痴迷于大国对抗和地缘政治斗争,热衷“污名化”行径,实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权主义,成为破坏和平与发展国际环境以及阻碍全球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我们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不同文明交流互鉴。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大国尤其要作出表率,带头讲平等、讲合作、讲诚信、讲法治,展现大国的样子。”显而易见,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的重要贡献,是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生动诠释,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中国方案。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目标在于,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全球经济新前景。在全球治理的视野下,通过国际合作制定国际规范,建立可预期的国际制度,逐步塑造公正、有效的全球化模式是人类社会的可行性途径。作为一种全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国际历史上尚无任何一种合作模式直接适用于“一带一路”,但全球治理规范的建构始终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进程。从参与“一带一路”到共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倡议的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持续推进国际合作机制的创新与发展,为各国携手应对全球性危机提供更加有益的智慧与经验。
三、共建“一带一路”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之路
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推进中国与共建国家的合作方面已见成效,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一带一路”应考虑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国际合作。共建国家的国情、制度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相同,在此种情况下,促进生成和内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新“价值共识”至关重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是互利共赢,以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为基本原则,以包容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这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目标和宗旨相契合。只有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一带一路”建设才能在各方共同行动的过程中彰显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守多边主义立场,并在共同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促进各方承担共同责任,不断在增进国际政治互信中推动共同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从根本上说,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202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我们愿同各国政党一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球发展倡议落地,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其擘画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方式,并致力于推动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当前,共建“一带一路”正从“大写意”走向“工笔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应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最高价值目标。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国际法和涉外法治的研究和运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朝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目标勇毅前行。
作者:孙南翔,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