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灯绳》2012年面世后,不少朋友给予鼓励。记得有一次收到邓超检察官的微信,吓我一跳:刘老师,您改变了别人的人生!仔细一看下面的截图才知,原来是一位非法律专业的读者在不经意间接触到《法律的灯绳》一书,发现原本枯燥的法律还这么有趣,于是转学法律,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
《法律的灯绳》增订本,刘仁文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现在看来,这个书名之所以不赖,可能在于“灯绳”这个词隐喻地给读者提供了一些想象的空间。对于法学随笔集而言,好的书名确实可以提高书的意境,增强书的吸引力。
灯绳者,控制电灯开关的拉线也,找到法律的灯绳,就等于找到了解决法治问题的关键,而寻找隐藏在黑暗处的灯绳,又需要一个摸索、探寻的过程。苏童曾经在《寻找灯绳》一文中写道:“小说是一座巨大的迷宫,我和所有同时代的作家一样小心翼翼地摸索,所有的努力似乎就是在黑暗中寻找一根灯绳,企望有灿烂的光明在刹那间照亮你的小说以及整个生活。”写小说如此,治法学又何尝不是如此?以我所在的刑法学科为例,当下以德日刑法理论为摹本的刑法教义学正大行其道,本来比较和国际的眼光不但没有错、而且是我们所提倡的,刑法教义学更是刑法学人的看家本领,但凡事皆有度,不可走极端,如果不立足本土,不以本国的立法、司法解释和判例为基础,不在刑法教义学之外同时关注社科刑法学,那我们的刑法学就无法承担起它在刑事法治中所应有的使命。简单地说,如果把刑法教义学大体等同于概念法学,那么历史法学、社会法学、自然法学等研究方法同样是不能缺位的。它们的互相融合,恰能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正如博登海默在《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一书中所指出的:“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个房间、凹角和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当技术知识和经验受到局限的情况下,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是如此了。”
法律作为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恰似一座巨大的迷宫,对于身处其中的法律人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普通大众!记得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的那则寓言:一个公民站在法的门前,他满怀着对法的期待而来,本以为法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接近的,没想到守门人挡在了入口,使这个公民求见法的愿望无法实现。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身边并不罕见。多年前,我曾接待过一位来京上访的老乡,他的情况大致是:自己的母亲和邻居闹意见,为了报复偷了对方的东西,但事后因为害怕又把东西退回去了,结果仍因构成盗窃罪而被判刑;而自己受到当地官员欺压的一起案件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当时他怀揣雷管说,如果这次接待上访的人仍然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就要在大厅引爆雷管同归于尽。我当时还以法学专家的口吻开导他:你的母亲确实构成了盗窃罪,退赃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也考虑到了,至于你的案件那是另一码事,不要把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今日想来,我对他的开导很可能并没有消除他内心深处的困惑:一方面,他的母亲事出有因又退回原物、没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却被判刑;另一方面,自己受到冤枉,官员却长期得不到惩治,所以他绝望了。
近年来,国家相继平反了一批冤错案,如果还原到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当时,却也发现这些案件的过程环环相扣、几乎是合乎逻辑地推演着,想象被卷入其中的个体,真的是太弱小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也只有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中才能建立。如何能让老百姓接近法、亲近法,在法律的迷宫中找得到灯绳,我们还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前述邓超检察官在与我分享她对《法律的灯绳》读后感时,曾感慨道: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司法工作者,一直都在寻找灯绳,找到这根灯绳,法律才会变成一束光,照亮别人的路;找不到这根灯绳,法律就是在漆黑的夜里又多打了一个结。信哉斯言!
法治是动态的,法学也是动态的。前段时间,为缅怀潘汉典先生,我又读了一遍先生翻译的耶林的《权利斗争论》,这次阅读的一个更深感触是:耶林很不认同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萨维尼主张法的形成是“内发的有机的发展”,而耶林则主张要通过激烈的斗争来赢得权利,“法律只有通过清算自己的过去才能够使自己获得新生。”其实,不管是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派,还是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都是各自所处时代的反映而已。推而广之,在强调变革的年代,耶林的主张是有道理的,而在强调传统的时代,萨维尼则又略胜一筹。这种动态性增加了法治迷宫的复杂性,对应本书书名中的灯绳,试问年轻一代是否熟悉?也许他们熟悉的是开关,而对于已逐渐走入历史的灯绳,他们反倒要借助想象力了。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曾经指出,优秀的思想家并不把自己的研究工作与日常生活相割裂,而是结合自己的个人体验,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去发挥和运用自己的想象力。爱因斯坦也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当然,想象力不是凭空的,而是建立在经验、观察、阅读、思考和灵感的基础之上的。在这变动不居的社会里,我们更需要展开想象的翅膀,用心去体验法律这座迷宫的魔力与魅力,在黑暗中去寻找灯绳,并在灯绳老旧的地方换上更加现代的开关,让法律之光普照大地!
作者:刘仁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来源:《法治日报》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