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8届研究生顺利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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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师友们:大家下午好!
亲爱的同学,你们会记住今天这个时刻。这不仅因为它意味着收获,更主要是因为,这个时刻的你们,有一个绝对平等的称呼——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而过了这个时刻,褪掉学生的身份,你们将自此分化为不同的社会角色,法官、检察官、律师、商人以及跟我一样的大学教师等等。五年、十年、二十年之后,剧烈的分化会在个人成就、社会地位、财富占有、家庭状况、身体健康等各个方面呈现。那时回首,你们将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这个称谓,实际上已经定格在现在这个时刻。从此以后,它只是履历表上的一行文字,或者相互招呼饭局的一个由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这个称谓,是不是包含了某种独特性?是不是像“法大人”那样有着自己的“密码”,或者像“北大人”那样酝聚着“引领中国融入世界”的壮志雄心?这个问题,是研究生院领导才能回答的问题,是法学所领导才能回答的问题。我作为一个给你们上过课却少有同学认识的普通老师,想跟大家分享的,是一个与自己身份密切相关的思考:怎样做一个普通人,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
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要有作为普通人的意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既是一个事实描述,描述你们人生中充实与空虚相伴、快乐与煎熬同行的求学时光;又可能是一个自带流量的标签,你因此觉得自己很厉害。而当你遇上“北大人”“法大人”,你们同台竞逐,最终会发现,所有人都是普通人。标签掩盖不了身为普通人的现实。
今后,你们将会在自己的事业中大展宏图,可能成为各种“长”、各种“委员”,但是,职位其实也并不改变你是普通人的现实,不可能因为升了职位,你的意见就是“正确意见”,你的决策就是“正确决策”。我在《法学研究》做了近16年的责任编辑,今年1月领导让我当了副主编,难道说在今年1月份,我就比过去16年变得更有论文鉴赏能力了?我对论文的判断就比过去更准确了?还是那个我,十六年延续下来的普通的我。
不被角色、职位甚至过去的成就所诱惑,才能保持普通人的意识。也只有保持这种意识,才不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这瞧不起那;才不会因不具他人的角色、职位、荣誉称号而妄自菲薄;才不会期待他人都是君子、英雄和楷模。人人相互鄙视的社会,或者人人相互吹捧的社会,都是非正常社会;自视过高、期待过高,是人际冲突的重要心理根源。
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要做好普通人该做的事情。普通人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呢?简单地说,做好各种角色要求你做的事情。在家庭里,好好爱你的父母,爱你的子女,爱你的妻子或者丈夫。出差前、出差回来,拥抱他们,说爱他们。我不太喜欢“三过家门而不入”之类的故事,那是英雄,不是普通人。在单位,好好完成你的本职工作。你是法官,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你是律师,为每一个当事人做好服务;你是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如此等等。
如果你已经是领导,请好好履行你的职责;如果你是职员,请遵从各种管理规范。我反对把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与职责无关的事情上,而职责要求的事情,却总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推脱。普通人该做好本分,“想做英雄,先做好普通人”。
一个合格的普通人,也要知道不做什么。在任何时代,知道“不做什么”跟知道“做什么”都一样重要,而这个时代,知道“不做什么”似乎更为重要,尤其是知识分子。对于个人来说,知道“不做什么”,可以省下时间、精力去“做什么”。对于社会来说,都知道并且实践“不做什么”,将可以节约巨额的社会运行成本。
有个叫刘媛媛的北大法学研究生,在超级演说家的演讲节目中说:我们这代人,在我们老去的路上一定一定不要变坏;然后,她列举了很多“不要……”。虽然她所列举的,算不上多新鲜的见解,但这个思考方向是有重要意义的。
如果说,普通人该做的事情是其承当的角色要求他做的事情,那么与其角色相冲突的事情就是不该做的。如果你是法官,就该公平断案、不该徇私枉法;你是学者,就该坚持学术见解,不该“墙头草,两边倒”。比商人更会做生意、比政客更擅长摆平、搞掂事情的学者,不是普通人。“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律师”,或许可以描述这类非普通人的思维逻辑。
你们是法学研究生。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跟法学、法律、法治有什么关系呢?普通人本来就是你我他的正常生活状态,但是,这确实也与我们的专业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就是以普通人的标准来设计的,法律对人行为的指引作用,上不及君子,下不至恶徒。为鼓励大家思考,老师在课堂上讲的、试卷中考的,经常有关于如何推进、引领、设计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内容,但久而久之,我们在意识里恍觉自己就是法治的引领者、设计者,是所谓法治精英。其实,我们更是法治的参与者、践行者,是法治所假定的普通人中的一员。合格的普通人,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我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时候,不能忘记自己是作为这“江山”上的一个石块而存在的。
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远远比这一表达的字面感觉艰难得多。它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清醒,把复杂生活简单化;需要我们自始至终付出努力,抵制附加于生活的各色诱惑。追求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比追求做一个社会精英,更符合法治的精神,因为前者始终要求有规则意识、平等意识,与法律、法治对人的假定相契合。
十七年前,儿子出生的时候,我给他取名“宇凡”,“宇”是“恒长”“恒久”的意思,大意是期盼他一辈子平凡普通。但平凡普通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这是我对儿子的期待,也是我自己一辈子追求的目标。
亲爱的同学,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这就是我在这个特别时刻希望分享给你们的。它是我的人生目标,也希望成为你们的。
再次祝福,亲爱的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