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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序言
李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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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以来,宁波一直是在对外开放方面走在前列的城市。晚清时期,宁波是最早对外开放口岸的城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又是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与此相应,宁波人也就具有了似乎是天然的拥抱外部世界的精神,一方面引进外在因素,另一方面又将外来因素与本土因素结合起来,创造出了不同凡响的成就。

知识产权是一个舶来品。对于这样一个外来因素,宁波人不仅加以拥抱,而且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发展力量。近年来,宁波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和专利申请方面,一直走在同类城市的前列。根据《2016年宁波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宁波市2016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是35295件,核准注册21401件;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是68244件,授权量是40792件;其中最具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是19328件和5669件。除此之外,宁波的文化创意产业也非常发达。戏剧、动漫、计算机软件,再加上以“天一阁”为代表的传统文化,都反映了宁波人恪守传统但又热情拥抱现代的精神。

显然,专利的申请量和商标注册的申请量,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概念,而是反映了创新和企业经营的理念。宁波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遍布城市和乡镇的各个角落。正如世界各国的经验所展示的那样,中小企业始终是创新的主力军。中小企业为了某得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必须依赖自己的品牌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正是由此出发,宁波的中小企业以极大地热情投入了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投入了商标和商号所承载的商誉的积累。由此可见,宁波已经形成了崇尚创新和创意、崇尚品牌建设的精神。

关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企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要素。除此之外,知识产权的服务业,相关的政府部门,法官和律师,以及专家学者,都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在国内外的很多地方一样,宁波的发明人、商业标识所有人、著作权所有人和商业秘密所有人,与宁波的专利商标代理人、知识产权官员、知识产权法官、知识产权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一道构成了一个“知识产权共同体”,一同谱写了以技术创新、文化创意和品牌建设推动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诗篇。

宁波的知识产权事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我第一次来宁波是2004年,参加一个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培训班,为学员们讲解版权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关系。授课之余,我还参观了自中学时代就心向往之的天一阁,以及周边的文化市场。无论是讲课还是参观,都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宁波的文化创意产业自古至今的发展脉络。到了2010年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宁波市政府的学术合作项目,我又与宁波理工学院的领导,共同主持了其中的知识产权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课题。更进一步,到了2012年宁波理工学院设立法律系,因为缺乏合适的人选,我又兼任了系主任,时间长达三年之久。在这个过程中,我以知识产权的专业背景,与宁波的产业界、学术界、政府部门、法院和律师,进行了多层次的和深入的互动。

应该说,在宁波的“知识产权共同体”中,律师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群体。首先,宁波的知识产权律师是我国知识产权律师群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与全国各地的同行们一道,共同感受着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事业的脉动,以及由此而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例如,本书的作者吕甲木律师、黄妙律师、张民元律师和胡维朗律师,担任了中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委员。这个委员会总共102名委员。又如,吕甲木律师和张民元律师还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北京)研究基地的专家咨询委员的专家。就本书的内容而言,无论是有关专利法的先用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等同原则的探讨,还是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探讨,都反映了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群体对于相关法律规则的认知程度。在这些问题上,宁波的知识产权律师群体,与全国的知识产权律师群体,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其次,宁波的知识产权律师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站在民营企业密集的土地上,他们呼吸着港口城市的新鲜空气,不断发现和应对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而在律师的舞台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就本书的内容而言,作者们着力探讨了定牌加工贸易中对于他人商标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问题,着力探讨了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使用和商标侵权问题,以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的问题。显然,在应对和探讨这些问题方面,宁波的律师群体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宁波是世界上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宁波又是中小企业密集的区域,类似的前沿法律问题有可能最先出现在宁波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

我在很多场合都讲过,一个好的判决至少需要三个要素。一是有新的案件事实,二是有优秀的律师提出了前沿的法律问题,三是有睿智的法官对于案件的事实和前沿的法律问题做出了很好的回答。在我看来,本书作者们所讨论的很多案件,基本上属于具有新鲜案件事实,而律师们又提出了很好法律问题的案件。至于审理案件的法官们,也在当事人和律师们的帮助下,恰当地适用相关的规则,做出了值得肯定的判决。由此之故,其中的有些案件入选了“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甚至入选了“全国法院五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发展,与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变迁密切相关。站在古老的天一阁上,眺望那繁忙的港口和民营企业密布的城市与乡镇,我们能够感受到处处涌动的文化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力量。我希望,宁波的律师群体,宁波的法官、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们,在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的过程中,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立足宁波而引领知识产权保护的潮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李明德

 

(载于吕甲木主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