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网络主权指引国际治理新格局
支振锋
字号:

网络主权的要义,就是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

网络主权是当今互联网全球治理与国际政治的重要概念,由中国首倡,体现了中国智慧。在不久前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网络主权做了全面、深刻和权威的阐述,提出了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成为中国在互联网国际治理领域为人类社会做出的重要思想和制度贡献。

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互联互通,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便利,造福于所有人。但是,由于全球互联网基础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各国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能力上存在显著差距。尤其是,国际社会间网络监听监视、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全球公害的客观存在,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的不断发生,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信息鸿沟的不断拉大,都说明,现有网络空间治理机制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人类需要一个更能促进公平正义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正是基于这些问题和挑战,中国提出,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而网络主权,就是这个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基石。

网络主权是一个国家自主进行互联网内部治理与独立开展互联网国际合作的资格和能力。它是传统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也是现实主权在网络虚拟空间符合逻辑的投射。网络主权的核心,是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意在反对网络霸权,主张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由此,网络主权的要义,就是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网络空间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尤其是,“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各国应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摒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搭建更多沟通合作平台,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平衡自由与秩序。

互联网是人类的新空间、新领域、新家园,需要新思想、新规则、新秩序。网络主权承载的是人类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变革、促进公平正义的理想和愿景,也是针对当前互联网治理不公平、不合理、不可持续的现状,站在人类未来至高点上提出的重塑互联网国际治理秩序的中国方案,是以互联网为切入点重塑国际公正合理新秩序的中国努力,尤其是反映了广大发展中世界的利益和心声,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网络大国的胸怀和担当,彰显了国际道义的力量。确保国际互联网发展不仅惠及13亿中国人民、也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网络主权正是使互联网真正造福全人类的思想和制度之基。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来源:《人民日报》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