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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诗与远方——“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侧影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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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涂抹历史,历史也在打量他们。在中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循环往复的时间观中,回看过去,也许会发现更多的历史褶皱,及其所隐含的明暗显微。《法治周末》报社等机构策划主办的"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则给我们提供了审思30余年来中国法治与法学进展与境况的历史切口。

启蒙

从入选"榜单"前十名的图书来看,虽然未必不存意外,但想想也都在情理之中。十本书,除一本为集体编写外,其他八位著者和一位主编者,从1911年出生的最年长的龚祥瑞先生,到1961年出生的最年轻的夏勇先生,年龄跨度正好半个世纪。虽然折射的是中国法治与法学从清末肇端、民国续序,到共和国前后两个三十年延续的坎坷行迹,但反映的却是"启蒙"这个百年中国法学的自觉职志。

"文革"结束之后,有感于政治运动下的人人自危,在邓小平主导下,中国开始逐渐进入政治和社会的常规状态。法律作为常规社会的调整器,虽然不具有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但也是国家建设的重点,并逐渐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共识和改革的最大公约数。30多年来,虽然不免技术性的琐屑,从带"刀"的法"制"到一碗水端平的法"治",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罪疑从轻到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中国法学从一个个名词、一个个概念出发,始终进行着小心翼翼的尝试,力图为自身寻找一个自足的空间。"法治"是其矢志不渝的追求。因此,尽管今人可能已经无法理解,但1980年所进行的人治与法治大讨论及其后出版的《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在那一代学人中间,始终有着空谷足音的地位。此书获奖正说明中国法学的发展未忘其始、知所去来的历史感。

王人博与程燎原先生1989年版《法治论》及李步云先生出版于2008年的《论法治》,与《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恰相呼应。尤其是李步云先生,虽然其《论法治》出版较晚,但收录的52篇文章,却几乎覆盖了中国法治发展的30年历程。其中,在1979年12月2日《光明日报》上发表的《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一文,算得上是拉开"法治与人治"讨论序幕的纲领性作品。

如果说法治是30年中国法学发展的显性主题,而启蒙则是其稍显隐秘但却同样坚定的主题,这从榜单中得票第一的《法辨》一书中可以体现出来。梁治平先生出版于1992年的这部著作,虽然以温和的笔调宣称"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基本立场,但作者在其所触及的广泛主题中,却不乏以历史研究革除传统、以比较研究去除自弊的努力。

清新之文风,难掩锐利之思想。今日重读此书,实在难以理解,如此温文尔雅的学者,竟对本国文化与法律传统却有着如此纠结而又决绝的"检讨"心态。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所反映的不正是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斑驳却又清晰的启蒙传统吗?

重建

法治与启蒙既然是显隐双主题,而重建学术谱系就成为中国法学自然而然的重任。这与此次评选有助法治"启蒙"和"学科"发展的标准恰相应和。

1980年代的中国,改革开放进入第十个年头,国内法学界虽然春风又绿,但依然莽原一片,法学研究仍处于有待规划和开掘的时代转戾点。就整个法学界而言,"人治"与"法治"的争论虽然尘埃落定,但硕果仅存的大家早已星散,求知若渴的眼睛依然空洞急切,祈盼法治的心灵也同样亟需充盈。

在这种情况下,龚祥瑞教授的《比较宪法与行政法》(1985年)与沈宗灵教授的《比较法总论》(1987年)甫一问世,便一纸风行。这两部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对比较法一般问题系统而全面的论述,其对国外宪法与行政法的细致梳分,及对世界主要法系的阐述更令时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后者,在当时几乎成了世界法学的导览图,人类法律智慧的风景册,虽然还只是粗线条的素描,但也使那些因封闭而对外界无比向往的法律心智得到了丝丝滋润。而其以"比较"所体现出来的开放心态与广阔视野,更是富于教益。在今天信息充分流动和丰富的全球化时代,这部书给法学界留下的更大启发是:无方法,不学术;无比较,不方法。

而当历史进入1990年代之后,中国将不仅送走一个旧世纪,更昭示着法治和法学将迎来的一个新时代。打开国门20年,西法东渐再次强力启动,法治意识更如汹涌倒灌。现代法治的核心是保护公民权利,但这种法治观在中国土地上的移植将会出产什么样的新逻辑?

新时代、新问题,激荡着新青年的心灵。在取经至上的时代风潮下,却有十余名中青年法学学者,本着共同的学术兴趣,本着对中国权利问题的本体追问与时代焦虑,融入城市,走进田野,以工人为师,向老农请教,对时代发问,用脚步丈量、用眼睛观察、用心灵记录、用智慧思考,试图发掘社会发展与权利保护之间的互动关系,开掘本国文化的权利基因。他们相信,中国的权利之壤绝非贫瘠,但权利机制的根深叶茂却全凭每一个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制度构造上的自强不息。1992年出版的《走向权利的时代》,是他们奉献给时代的一个丰碑。

这部书至今仍启发着我们:法治不是冥想的产物,而是实践的事业,法学家不仅要能坐而论道,还要能够走入田野。入乎其内,出乎其外,方能走出新道路,提出新发现,作出新贡献。而这一时段,无论是1998年引进的王泽鉴先生《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还是季卫东先生出版于1999年的《法治秩序的构建》,虽然仍笼罩在启蒙的大潮中,但也同样多了几分面向中国的求实意味。这些优秀中国法律学者的努力,起转承合间,已经隐含了中国法学未来转向的线索。

远方

在榜单中《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及其作者苏力教授,是中国法学在1990年代转向的真正开启者。方法也许尚欠严谨,结论也许值得商榷,即便还算不上"暗夜的穿行者",这本书也在某种意义上揭开了中国法学研究的一个新时代和新面向。

但这个榜单也不乏遗憾,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著作成为绝对主体,是评论者的怀旧、是时间的积淀、是标准或视角的差异,抑或是中国法学近20年的空白?但多"法治"主题和理念的宣谕,呼唤法治、挞伐传统,正与1980年代、1990年代中国思想界启蒙大传统相唱和;因此,从今日的学术标准与问题意识来看,不免令人心生"呐喊"有余而"研究"不足之感。只是,在为中国法治呐喊的喧哗的启蒙中,"中国"却成了背景,甚至渐行渐远渐虚无,从而导致之后21世纪之初学术界对中国法学"主体性"的焦虑与"向何处去"的困扰,迄今未歇。

当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使命,因而有一个时代之风尚。某种意义上说,当年的法学家都是文艺青年、艺术家和诗人,他们的眼睛里是诗和远方,他们所强调的是法治的理想和信仰。他们中很多人愿意在讲坛呐喊,这是他们在启蒙时代作为播种者的使命,也是他们的宿命;也有少数人愿意走出学院到田野去耕耘,到江湖去流汗,面对僵硬的土壤,直面更多的麻烦与困顿。但最终,在一个时代逝去之后,也许历史会发现,前者留下的是"诗",而后者留下的才是"远方"!

(原刊于2014年12月3日《法治周末》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