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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网络新秩序有赖于平等共治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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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于《人民日报》(2014年07月21日05版)

互联网治理需要国际社会的和平共处与平等合作,通过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日前,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发表演讲指出,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信息领域里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这一全球互联网治理的"中国主张",应当成为世界各国反对网络霸权、捍卫主权利益,进而维护国际和平和人类发展利益的正义之声。

互联网时代,信息是虚拟的,国家利益却是现实的。由于互联网已经深深嵌入人类的发展之中,成为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字动力",因此也成了国际政治试图争夺和控制的新对象,尤其是一些经济与科技相对发达的大国,不遗余力地对他国,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进行信息渗透和价值输出,试图垄断国际政治话语权,甚至干预、操控他国内政议程。为了避免国际互联网成为国际政治操控与角逐的新场域,成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肆虐的重灾区,世界各国亟待需要探索互联网治理的新秩序。

当前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内在缺陷,深层原因在于各国在发展阶段及政治经济实力上的不平等,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公平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这首先体现为各国在互联网运用上的能力失衡,不同国家在互联网科技上的数字鸿沟还比较巨大。比如,由于互联网技术源于美国,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国政府支配,各国互联网解析数据几乎也都经过美国,这就使其在互联网运用能力上拥有不对称的优势。

这种数字鸿沟进而导致了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上的权力失衡,某些国家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把持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规则,不仅在经济上剥削其他国家,更将互联网视为窃取他国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的捷径。最终,互联网运用能力的结构失衡与治理体系的权力失衡,又导致了治理责任上的双重标准。个别国家自己在互联网上为所欲为,监控全球,窃取机密,侵犯主权,破坏隐私,却对他国横加指责,正是秩序失衡导致网络霸权的表现。

已成人类"第二生存空间"的国际互联网,不能成为恃强凌弱、犯罪滋生的法外之地。只有国际社会民主、公平参与的平等共治,才能实现国际互联网的安全普惠。老子云:"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反对网络霸权主义,关键是在"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网络"中贯彻同一个标准。正如习近平主席所强调的,在信息领域里,"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与此同时,互联网治理也需要国际社会的和平共处与平等合作,通过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君子之自行也,动必缘义,行必诚义。"正在建设网络大国、网络强国的中国,也必须积极参与、构建和维护这个崭新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为人类在包括太空、公海和互联网在内的21世纪公域的顶层治理中,做出属于我们的贡献,体现大国的智慧与担当。

(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