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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三九严寒的季节里,我们今天在华侨大厦探讨大家目前普遍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依法治国与社会管理创新”,显得格外的温暖和亲切,我相信,我们此次研讨会热烈的气氛和卓越的成就一定会战胜北京的严寒,给我们带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此次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1•法治)依法治国与社会管理创新国际研讨会得到了社科院领导和社科院国际合作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系列中国社会科学论坛之一,作为此次论坛的具体承办单位,我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及李林所长向出席今天研讨会的院领导和中外嘉宾表示诚挚的谢意!
仅仅14年前,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在该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从不同角度对“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作了深度解读。胡锦涛指出,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面对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主题,如何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下,能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和政府的法治意识,这是我们此次研讨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我相信,在中外专家的共同参与下,我们一定能够为正确地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道路提供有益的学术方案和建议。
最后祝此次国际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