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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苹果公司 三星手机 专利权 利益平衡
【作者简介】吴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传媒信息法室助理研究员,电邮:junwu[at]cass.org.cn
【收稿日期】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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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彦芳
乔布斯个人授权传记将在2011年10月24日全球上市。而在之前,该传记的片段已经在网上流传。据洛杉矶时报网站日志的消息,在乔布斯的传记中,乔布斯对于谷歌推出安卓手机非常恼火,认为安卓手机抄袭了苹果IPhone的设计和功能,是"偷来的产品",提出自己要不惜一切代价毁了安卓。1
结果就是,针对安卓阵营的三星手机,苹果公司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手段。从今年4月以来,在10个国家,苹果和三星卷入了20起诉讼纷争,互相指称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利。2
2011年8月,先是在澳大利亚,后是在德国,苹果向当地法院要求禁止销售三星Galaxy Tab的请求得到了禁令支持,而苹果申请禁令的理由就是:三星相关产品侵犯了苹果的外观专利及发明专利。
2011年10月13日,美国加州的一个地区法院作出裁决,认为三星的Galaxy Tab侵犯了苹果的专利,但还要求苹果提供证据,证明其专利的有效性,以支持其要求对Galaxy Tab颁发禁令。同时,一家荷兰法院驳回三星要求禁止销售苹果公司相关产品的请求。美国法院审理的争议涉及苹果的相关外观及发明专利,而荷兰法院的诉讼则涉及三代无线通讯技术的适用许可问题。对于后者,荷兰法院认为:要禁止苹果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仅仅因为苹果相关三代通讯产品使用三星相关技术而没取得授权是不够的--因为三代通讯技术已经为业界公认为标准,为此,三星须以公平、合理及非歧视的条件向苹果提供相关技术许可。3
这一系列的诉讼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也只有1997年到2009年高通与以诺基亚为代表的移动通讯制造商之间的专利诉讼可以媲美。在那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中,高通和移动通讯制造商各有所获。但值得注意的是,以诺基亚为代表的欧洲通讯设备制造商曾在2005年向欧盟委员会提起申诉,认为高通利用其持有的CDMA技术垄断市场,而高通反诉诺基亚等侵犯其专利权。该项专利权的战火甚至延烧到中国,中国相关法院也曾受理了相关诉讼。
一般而言,专利诉讼的大规模延烧都与诉讼双方的市场战略不无关系。此时涉及的问题,其实已经超出了专利法本身的范畴。例如,在贝尔公司固定电话专利到期后,美国曾经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经营电话的公司。面对扑面而来的竞争,贝尔公司选择了双面战略:一方面,贝尔公司大力投入研发,在原有专利了基础上进行创新;另一方面,贝尔公司对竞争对手展开了无休止的专利诉讼,以诉讼来拖垮刚刚进入通讯市场且缺乏经验的对手。这双面战略最后均能奏效,贝尔是当时世界范围内唯一一家并非国家专营但却实际拥有电信市场垄断权的企业。
高通与诺基亚之间的纷争,苹果与安卓阵营之间的争斗,其实都体现了新、旧双方或者上下游企业之间对市场权力的争夺。在这个意义上理解乔布斯的所谓"偷来的产品",就会明白,法律在市场运作中的作用,从来并不单纯。那不是一个单纯的竞争法问题,那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专利法问题。非黑即白的选择也不是法律本身的特点。法律的利益平衡功能有时候可能和其最终价值取向有时候似乎是分开向众人宣示其功用。但惟因此,才能映射出法律在具体适用时的多姿多彩。某种意义上,法律的魅力正在于此。
注释:
1David Sarno, Steve Jobs Biography: His Thoughts on Android, Cancer, Bill Gates, http://latimesblogs.latimes.
com/technology/2011/10/steve-jobs-biography-android-cancer.html
2Josh Halliday, Apple Ruling Blocks Samsung Galaxy Tab Shipments across EU, http://www.guardian.co.uk/
technology/2011/aug/10/samsung-galaxy-tablets-seized
3BBC News, Apple Hits Samsung in Court Again, 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1530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