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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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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芬兰科学院马姆博格副院长,尊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扬副院长,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正值北京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秋天,来自芬兰、丹麦和中国法学界、文化界的新老朋友聚集一堂,拨冗参加第三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在此,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代表研讨会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对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参加研讨会的芬兰和丹麦专家学者,对所有莅临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和各位朋友,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去年9月,我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代表团对芬兰进行了访问考察,对芬兰的法律文化、法学研究、法治理论、宪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在芬兰访问期间,我们代表团受到芬兰科学院、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图尔库大学法学院以及芬兰议会宪法委员会、议会监察官办公室、芬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机构和部门的热情接待。为此,我要借今天研讨会开幕式致辞的机会,再一次向芬兰科学院、芬兰各法学院以及接待过我们代表团的各个机构和各位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众所周知,我们今年举行的是第三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之前,双方于2009年和2010年先后在中国北京和芬兰赫尔辛基成功召开了两届研讨会,从比较法角度深入研讨了“中芬法治的核心价值”、“中芬法律史”、“当代中芬法治模式”、“中芬法治模式的挑战与未来发展”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法学与法治理论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第一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的学术论文,还于今年在中国集结出版,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会前我们双方商定,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法治与社会管理”。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挑战性的议题。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形态,也是管理社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通过法治实现良法善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历史任务。在这方面,芬兰作为斯堪地那维亚法系的重要国家,作为奉行和谐、追求公平、保障人权、实现共富的法治国家,拥有许多重要成果和有益经验,值得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学习和借鉴。

中国是一个追求民主法治、崇尚社会和谐的发展中大国,在完善法治并通过法治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不断深化经济改革、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的新形势下,中国如何通过法律机制积极有效地预防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纠纷、维系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如何通过良法善治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发展福利、保障人权、惩罚犯罪、遏制腐败、促进公正……都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包括芬兰在内的一切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以解决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

中芬双方共同召开“法治与社会管理”国际研讨会,目的在于通过“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比较研究,通过平等、深入、热烈的讨论切磋,互相交换看法,彼此交流经验,互相借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本国的法学繁荣、法治发展和社会和谐。

我们希望,在中芬两国和两国人民长期友好交往关系的大背景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芬兰科学院良好学术交流的平台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图尔库大学法学院卓有成效合作的基础上,中芬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芬两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的合作机制,共同为中芬两国友谊和两国文化交流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第三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