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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穿律师袍出庭为何没落实
刘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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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08日14:34 来源:《新京报》

2002年,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律师出庭要穿律师袍。2003年1月3日,我曾剪下当天报纸的一则新闻,就是前一天在北京市一中院法庭亮相的潘墩律师成为首位穿律师袍出庭的律师。看着潘律师着律师袍、系领巾、戴律师徽章的照片,作为兼职律师,我想自己也该很快会得到一套律师袍吧。

但8年过去了,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并没发给我律师袍。我曾问过律师事务所,希望自己能得到律师袍,他们说帮我联系一下律协,最后答复是律协告知已无服装库存。

有一次,我与陈有西律师在西南某市的法院出庭,他一到法庭就开始换律师袍,告诉我现在浙江的律师出庭时一般都穿律师袍,但我说我没有律师袍啊。此时,旁边的书记员插话说,穿不穿无所谓,法院不要求。

本来,按照《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律师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但现在看来这一规定无疑没得到落实。个中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没有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沟通好,以至法院、检察院对出庭律师要否穿律师袍采取“穿不穿无所谓”的态度。

二是许多律师对这款律师袍并不喜欢,甚至对全国律协关于申请律师袍的时间、程序以及律师袍的定价都有异议。

三是各级律协没抓好落实工作,从地方各级律协看,有的地方落实得比较好,但大部分地方不闻不问。而全国律协既没有检讨和改进对律师袍的款式设计和管理,也没有采取措施落实其对律师穿律师袍出庭的强制性规定。

律师袍的推行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个进步,它对增强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都有积极意义。现在强调法庭上的控辩平等,既然作为控方的检察官有统一的检察官服,作为辩方的律师也应当有统一的律师袍。

无论怎样,由全国律协主导的律师出庭应着律师袍没得到有效推行,这反映了目前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也暴露出全国律协和地方各级律协在实施律师行业自治、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说,不少在法庭旁听的市民看不懂:怎么有的律师穿律师袍,有的律师却不穿?作为每年上缴注册费的兼职律师,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至今没有律师袍?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责任编辑:归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