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论坛第十讲:“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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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1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第十一讲"研究员论坛"在会议室举行。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以"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为题进行了演讲,孙宪忠研究员担任主持人。王晓晔研究员主要从反垄断法的宗旨、垄断行为的各种表现、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我国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等几个方面展开了演讲。
王晓晔研究员首先对反垄断法第一条中有关立法宗旨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她指出,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保护公平竞争"的提法不是十分完善,因为反垄断法是偏重于对自由竞争的保护,"保护公平自由竞争"的提法可能更为妥当。王晓晔研究员主要介绍我国反垄断法中关于禁止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控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法律规定,并且对它们进行了分析。此外,她还介绍了国务院反垄断法委员会和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即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状况,并对反垄断法执法中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她指出,目前三足鼎立的执法现状不利于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法作为一部主要是关注大企业竞争行为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其执法机构最好是一个统一的和级别比较高的机构,这个机构应该是一个部级机构。我国目前执行反垄断法的一个很大挑战是行政垄断问题,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如何关键是看行政垄断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郑瑾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