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驯化与内生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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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环球法律评论》助理研究员支振锋博士在《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上发表论文《法律的驯化与内生性规则》。支振锋博士在论文中指出:
法律应该被遵守。但遵守既可能来自守法者对义务的自觉,也可能来自守法者所感受到的制裁威胁。当守法主要源于威胁时,社会就会被撕裂为施法者与守法者两个相互对抗的阵营,法律也会成为暴政与奴役的工具。结合传统中国的某些思想资源、哈特的规则理论以及哈贝马斯的沟通行为理论,尝试弥合在守法行为中从“被威胁”到“有义务”之间的鸿沟,是内生性规则的理论诉求。
(中国法学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