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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田禾两位教授细说2008法治蓝皮书的出台
李林 田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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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教授主编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8卷)蓝皮书于2008年2月底出版。该蓝皮书分为五大部分,以"法治在改革中前行"为主题,回顾了2007年法治发展历程,并展望2008年的法治进程。
    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就中国法治状况发表的官方文件。法学院专刊曾于3月2日推出三个版面的《中国的法治发展》白皮书深度解读。
    社科院法学所推出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代表了对中国法治现状解读的另一个视角。为此,我们专访了蓝皮书的主编李林教授、编委会主任田禾教授,请他们对蓝皮书出台的相关情况做出分析。
    李林:2008卷《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主编
    田禾:2008卷《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编委会主任

    本网记者 蒋安杰
    
    权威作者阵营深度调研 体现年度法治建设特点"
    记者:据悉,法治蓝皮书是以2008版《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第六号的形式出台,这样一个报告,需要进行大量的学术研究和实地调研,这是一件浩大的工程。请简单介绍一下蓝皮书出版的台前幕后?
    田禾:蓝皮书是社会科学出版社推出的大型系列图书。与政府白皮书不同,蓝皮书是政府研究机构,智囊团的政策建议。《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又称法治蓝皮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点项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官员共同的研究成果。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出版社出版,是文献出版社的主要皮书之一。《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编撰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每一年度的中国法治发展现状。为了出版一本权威的法治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专门抽调研究所优秀研究人员组建了法治蓝皮书工作室,并每年就蓝皮书的工作,邀请专家召开选题会、座谈会,建议会。
    2008卷蓝皮书于2008年2月底出版,全书40余万字,内容涵盖广泛。全书共分6部分。第一部分是总报告"法治在改革中前行---2007年法治回眸与2008年法治展望"。总报告从15个方面回顾了2007年中国法治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分报告,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做了大篇幅的分析和透视;第三部分是专题报告,专门就各法律部门的法治状况展开了讨论;第四部分是国情调研。这是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比较有特色的地方;第五部分是地方法治。基层的实践是法治发展的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国家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各地也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法治方面体现本地的特色。第六部分是热点问题分析。在这部分我们选择了两个政府、民生和国际上均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问题。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共有作者60人,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为主,并邀国内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部门的著名专家和官员加入。从作者的构成来看,许多作者在本领域中成就卓著、影响较大,而实务部门的官员作者不仅是本部门的领导,并且是学者型官员,具有深厚理论素养。
    之所以选择具有杰出的能力和较高的水平的学者和官员,是为了保证《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人员的结构体现了题目的结构。从内容看,2008卷《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分为五大部分,从宏观分析到微观考察,从中央决策到地方法治,从立法透视到实证研究。正是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我们在选择《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作者时,首先考虑的是题目的意义和覆盖的领域,根据题目确定作者。
    记者:您谈到,蓝皮书用五大部分概括了一年来中国法治的发展状况。这其中既有各专业领域的报告,也有重要领域的专题报告,甚至还专门安排了一个篇章来概括过去一年来的法治热点问题,请问这样的谋篇布局有什么深层意义?
    田禾:一般说来,整体布局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一是要考虑到重大立法事件,分析新法律的立法背景,预测新法律的可能前景;二是关注中国司法改革状况,分析2007年中在司法改革方面采取了什么新举措和取得了什么新发展;三是要关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的进展,如刑事法治、民事法治等等;四是推出国情调研版块,这是《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比较具有特色的部分;五是法治热点问题。
    从内容上看,这样的布局体现了当年度的法治建设的特点,尽量将当年度的重要立法、有影响的事件囊括其中。从范围上看,这样的布局兼顾了部门法、地方法治、基层法实践和法治个案的架构,使蓝皮书既具有理论深度,又不至于理论脱离实际。
    以地方法治为例。中国的法律实施说到底必须通过地方法治来实现。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平衡,中国也是一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在法治上也有不同的特点。地方法治报告使我们看到,在保持与国家大法一致的前提下,各地的法治实践还具有一定的地方法治特色。
    2008卷《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给我们展现了湖南、重庆的地方法治。更重要的是,我们将眼光投向了少数民族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地方法治带有鲜明的少数民族地区特点。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亚洲法中心主任
    "本书布局充分考虑到了重大的立法,司法改革、法治实践、热点问题等多方面内容,通过对这些事件和实践的解读,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了这些重要立法以及其法治实践对社会的实际干预后果和阻力。"
    思想、制度与实践全面发展 中国法治渐入佳境
    记者: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能不能从整体上描绘一下2007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状况?进一步讲,进入21世纪,中国的法治进程取得了哪些重大进展?
    李林:2007年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状况---法治在改革中前行: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法治精神得到弘扬,民主立法继续发展,依法行政明显进步,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法律实施引起重视,法制宣传全面展开,法学教育着力改革,法学研究继续繁荣。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法治建设以落实十六大报告的战略部署为契机,以贯彻十七大精神为新的目标,从以下三个大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法治思想观念层面。新世纪以来,我们先后提出或者强化了一系列法治思想观念,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司法改革与公正司法,执法司法为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宪法和法律至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等等。
    二是法律制度规范层面。在立法方面,我国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齐备,以宪法为统帅,由七个法律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依法行政方面,国务院以推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主线,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司法改革和司法建设方面,人民法院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采取了大量有效措施,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体系。人民检察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执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2000-2004)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2005-2008),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四五"普法顺利完成,"五五"普法开局良好,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三是法治实践行为层面。法治不被践行,就徒有虚名。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用有大量数字和事实证明,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法治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例如,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民主立法。劳动合同法草案收到了各方面意见19万多条,其中65%来自基层劳动者;物权法在审议过程中,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了1万多件意见,召开了上百次的座谈会,并召开了论证会,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律师以及律师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中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队伍和律师业务发展很快,截至2007年,全国已有律师事务所12424家,律师13万余人。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也日新月异。2000年至2003年,全国新设法学院206所,平均每年51.5所。2004到2006年,法学高等教育机构又增加了214所,目前全国法学院(校、系)已达606所。截至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共有法学专业在校生约30万名。从1998年至2003年,普通高校法学招生数量有了大幅度提高,2003年招生人数是1998年的4.58倍。
    总之,21世纪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绩巨大,进展明显,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2007年中国法治在改革中前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民主立法继续发展,依法行政明显进步,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法律实施引起重视,法制宣传全面展开,法学教育着力改革,法学研究继续繁荣。"
    法治是一种实践 基层的法治实践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动力
    记者:蓝皮书在"国情调研篇"里面专辟一章介绍"汉南经验"和"农村纠纷解决调研报告",从国情调研的角度,你们如何看中国法治的进程?
    田禾:国情调研是《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重要内容。法治不只是立法,而且也是一种实践。法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规范本身,一是法律实践。在讨论法治时,应当把法治"理论"放到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景中加以讨论,重新认识其历史和现实的意义,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考察法治作为一项历史性的要求是怎样产生的,法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实现法治的途径是什么,通过谁来实现法治意义,法治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等。
    法治理论和法规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实践使法治从理论到法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中国改革开放30年,法治为中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在历史和现实的呼唤中,中国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法制建设中,闭门造车的情况依然存在,所制定的法律脱离实际的情况也不鲜见。我们认为,基层的法治实践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动力。所以,更重要的不仅仅是立法机关制定了什么,而是地方、实际部门、民众需要什么,接受什么。
    中国的现实究竟是怎样的?人民的需求是什么?可以说,有时候也许一些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并不十分清楚。正是认识到这样的局限性,法学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法治国情调研,首先是希望通过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数据,让事实说话。可以说,法治国情调研是我们了解社会的一个途径,也是我们研究人员的一个学习的过程。这是在用另一只眼睛另一个视角看中国,虽然在社会科学中它并不是一种新的方法,但在法学领域使用得却并不多。
    我们进行国情调研的第二个任务是通过调研,像解剖麻雀似地剖析社会基层的法治案例,向人们描述一种"活的法律"。法学研究更多的是一种理论分析,如何使理论与实践更紧密地相结合,是国情调研的使命。在国情调研篇中,我们在武汉的一个区汉南区,考察了法治如何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的实例。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实践出真知。武汉汉南区在这方面具有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中央最近提出的任务,而汉南区早就在这方面有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又如,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平安汉南,汉南区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汉南区最值得总结的还是构建了多样化的社会纠纷处理机制,慎重妥善地应对群体性事件。
    从汉南的经验,我们得出结论:"法治"是推进科学发展的保障;科学发展、平安建设需要与时俱进地提高执政能力;科学发展需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发展还需要各级政府在各项制度与本地实际之间找到很好的切入点;法制宣传是打造科学发展的法治软环境不可或缺的。
    国情调研,从表面来看,是一个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行为,但实际上,国情调研面临的问题是书本上没有的,而且也是难以回答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可以从微观上对一些现实问题有清楚的认识,为理论研究、立法和政策制订提供一定参考,这无疑会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李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走出书斋走入社会 反映中国法治运行的实际
    记者:由社科院法学所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蓝皮书,已经连续出版六年,在参与组织、调研、撰写蓝皮书的过程中,最大的体会或者说感受是什么?
    田禾:《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是一个大型的法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题,覆盖了所有的法律部门和法治实践。它不仅要求我们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也要求我们能够用理论来解释、说明实际,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深入实际,做到理论和制度创新,而要做到这一点具有一定的难度。
    首先,这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人们虽然认识到,理论是苍白的,生活之树常青,但要让长于理论的学者走出书斋,走入社会,就会面临观念转变的问题。
    其次,进行国情调研,即便走入了社会实践,学者们也会面临方法的问题。如何从擅长理论分析和推导,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社会也是一个需要转变的问题。
    再次,走入社会,也会面临社会上的阻力。同其他社会调研相比,因为种种原因,法治国情调研可能遇到的困难更多。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问世六年,其中有不少甘苦。我们也在不断地调整编辑方针和方向,以求更能反映中国法治实践的实际。
    虽然,面临这样一些困难,我们仍然觉得,编纂《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体现在通过总结中国每一年度的法治事件,展现中国法治的现状,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还体现在通过国情调研,深入社会,我们掌握了许多第一手的资料和数据,了解了人民的疾苦,使我们的研究工作受益非浅。
    顺应时代趋势 将中国法治推向前进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我们已经步入2008年,请展望一下中国法治发展的未来图景?
    李林: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阶段,中国的依法治国已进入一个"全面落实"和"加快建设"的阶段,中国社会正在进入一个崇尚法治和实行法治的时代。
    未来中国法治建设,应当顺应法治时代到来这个大趋势,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法学界法律界全面总结并反思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0年来的基本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机遇,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其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后,我们要切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从制度上消除部门立法的弊端,稳定立法数量,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技术,优化立法结构,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在改革和完善立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实施,把解决宪法法律有效实施问题作为下一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使宪法法律实施与法律制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第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真正成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
    第五,认真总结过去十年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客观评估司法(体制)改革的利弊得失,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十七大报告精神和对司法工作的要求,科学论证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划,实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尊重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加强对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两极分化"、"贫富不均"等老大难问题,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