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字号:
小
中
大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是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当前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总体安排,认真扎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在这方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胡锦涛总书记1月14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做重要报告,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要达到四个目的:一是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二是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使广大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使我们党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
胡锦涛总书记还强调指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同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紧紧联系起来,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党的全部执政活动中去,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理解,我们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应当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当中去。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来自它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正因为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决定了它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所以历史和人民不仅选择了党的领导,而且选择了党在新中国的执政。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权威、执政功效、执政方式能否与时俱进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既决定于我们党对先进性的保持和发展,也取决于人民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因此,从政治哲学和民主法治的意义上讲,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可以持续获得人民的认同与支持,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从根本上进一步保证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和执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民主机制和宪法法律上保证我们党长期执政、永远执政。
我们党是执政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党的各项执政活动中。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领域,就是要落实到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首先,党的先进性保证了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领导人民争得民主,也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各项权利,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国家的主人和社会的主体,才能大力发展人民民主。其次,要通过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党内的各项民主制度,完善党内的各种民主机制,不断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进而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民主推进社会民主建设。第三,要从制度上、法律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党执政兴国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把党的先进性与人民的民主性、法治的规范性结合起来,用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我国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政治优势,推进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顺利发展。第四,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全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坚持和实行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确保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和保证执法的既统揽全局又率先垂范的核心作用,以依宪执政带动依宪治国,以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第五,要通过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使我们党适应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执政党建设和依法治国理政的需要,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领导,促进法治的整体改革和协调发展,深化法学研究,革新法学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和马克思主义法学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本文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学习胡锦涛同志2005年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发表的重要报告座谈会”上的发言,在此发表时略有修改。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当前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总体安排,认真扎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在这方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胡锦涛总书记1月14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做重要报告,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要达到四个目的:一是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二是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使广大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使我们党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
胡锦涛总书记还强调指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同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紧紧联系起来,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党的全部执政活动中去,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理解,我们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应当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当中去。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来自它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正因为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决定了它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所以历史和人民不仅选择了党的领导,而且选择了党在新中国的执政。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权威、执政功效、执政方式能否与时俱进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既决定于我们党对先进性的保持和发展,也取决于人民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因此,从政治哲学和民主法治的意义上讲,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可以持续获得人民的认同与支持,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从根本上进一步保证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和执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民主机制和宪法法律上保证我们党长期执政、永远执政。
我们党是执政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党的各项执政活动中。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领域,就是要落实到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首先,党的先进性保证了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领导人民争得民主,也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各项权利,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国家的主人和社会的主体,才能大力发展人民民主。其次,要通过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党内的各项民主制度,完善党内的各种民主机制,不断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进而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民主推进社会民主建设。第三,要从制度上、法律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党执政兴国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把党的先进性与人民的民主性、法治的规范性结合起来,用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我国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政治优势,推进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顺利发展。第四,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全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坚持和实行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确保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和保证执法的既统揽全局又率先垂范的核心作用,以依宪执政带动依宪治国,以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第五,要通过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使我们党适应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执政党建设和依法治国理政的需要,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领导,促进法治的整体改革和协调发展,深化法学研究,革新法学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和马克思主义法学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本文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学习胡锦涛同志2005年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发表的重要报告座谈会”上的发言,在此发表时略有修改。